• 索 引 号:QZ06101-0801-2019-00071
    • 备注/文号:晋政文〔2019〕84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5-23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晋江市清新文旅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批复
    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时间:2019-05-29 11:07

    晋政文〔201984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

    晋江市清新文旅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批复

     

    福建省晋江文旅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福建省晋江文旅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设立文旅产业运营有限公司的请示》(晋文旅司综〔20191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成立晋江市清新文旅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公司名称:晋江市清新文旅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为准)。

    二、注册资本:注册资本金人民币500万元,由福建省晋江文旅集团有限公司单独出资。

    三、经营范围:景区运营管理、教育培训、住宿和餐饮、交通运输(旅游客运)、旅游产品开发及销售、经营性演出及经纪业务、活动策划实施、互联网运营、电影和影视制作及发行等(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为准)。

    四、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三人;公司不设立监事会,仅设监事一人;设经理一人。具体职位人选如下:

    (一)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柯惠玲(现任福建省晋江文旅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事:王碧瀚(现任福建省晋江文旅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

    林宝贝(现任福建省晋江文旅集团有限公司党办副主任)

    (二)监事:林婉玉(现任福建省晋江文旅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

    (三)法定代表人兼经理:柯惠玲(兼)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19523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523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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