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1940-2025-00121
    • 备注/文号:晋政地〔2025〕200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06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福建省晋江市池店五星水泥粉磨厂用地的批复
    城乡建设管理
    时间:2025-05-14 11:58

    池店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撤销福建省晋江市池店五星水泥粉磨厂用地批复的请示》(晋池政〔2025〕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晋政〔1998〕清地1210号文件,并同步注销晋集用〔99〕字第08465号、晋房权证池店字第08-200024号。

      二、上述涉及集体土地3000平方米,由池店镇新店村集体收回。

      三、请你单位监督指导新店村村委会做好上述土地的交接工作。

      此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5年5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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