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1320-2024-00122
    • 备注/文号:晋政地〔2024〕172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07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晋江市金坦克服饰织造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城乡建设管理
    时间:2024-04-15 15:49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收回晋江市金坦克服饰织造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晋自然资〔2024〕212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收回晋江市金坦克服饰织造有限公司1宗位于英林镇英林村、龙西村、西埔村,用地面积11166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闽(2021)晋江市不动产权第0027972号,权利性质:出让,用途:工业],并按规定办理不动产权证注销登记手续。

      二、收回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按照市土地储备中心与晋江市金坦克服饰织造有限公司、晋江市英林镇人民政府三方签订的《晋江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合同》(晋土储收〔2024〕9号)约定执行。

      三、收回的土地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按规定进行前期开发、保护、管理等相关工作。待完成前期开发整理、具备供应条件后,纳入我市土地供应计划,由你局根据区域规划功能,严格按法定程序组织供地。

      四、具体收回事项由你局严格按法律程序办理。

      此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