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1510-2020-00037
    • 备注/文号:晋政地〔2020〕17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1-19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晋江市2019年度第二十七批次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
    城乡建设管理
    时间:2020-01-22 16:06
      

    晋政地〔202017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晋江市2019年度

    第二十七批次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晋江市2019年度第二十七批次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请示》(晋自然资〔202020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晋江市2019年度第二十七批次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请抓紧做好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此复。

     

    附件:晋江市2019年度第二十七批次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0119 

    (此件主动公开)                    

    晋江市2019年度第二十七批次

    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晋江市2019年度第二十七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191191号)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现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内容和事项如下:

    一、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单位:万元/公顷

    土地补偿费标准

    安置补助费标准

    青苗补助费标准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

    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非市区90万元、市区111万元/公顷。

    按3万元/公顷标准补偿

    按晋委〔2013〕54号规定办理

    二、被征地单位:内坑镇葛洲村、青阳街道莲屿社区、灵源街道灵水社区。

    三、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直接拨给被征地单位,剩余劳动力由被征地单位自行安置。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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