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1210-2023-00479
    • 备注/文号:晋政文〔2023〕213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23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部分林地保护等级因子的批复
    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时间:2023-12-04 16:15

    晋江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局:

      你局《关于申请调整金门供水水源保障工程(晋江部分)使用林地保护利用等级的请示》(晋园林〔2023〕11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提出对涉及6个镇(街道)、10个村(社区)共计37个林地小班,用于金门供水水源保障工程建设部分的林地等级由Ⅰ级调整为Ⅱ级(面积1.3089公顷),此37个林地小班的其余部分林地保护等级保持Ⅰ级不变。请你局依规调整森林资源档案并办理林地审核手续。

      此复。

      附件:林地保护等级因子小班调整一览表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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