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0330-2024-00380
- 备注/文号:晋政地〔2024〕867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29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福建省集成电路产业园区(科学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F、G单元部分地块图则的请示》(晋自然资〔2024〕71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福建省集成电路产业园区(科学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F、G单元部分地块图则。
二、原则同意该部分地块图则的规划范围:北至福兴路,南至二重环湾快速路,西至机场南大道,东至东部快速路,总用地面积约169.92公顷。
三、原则同意该部分地块图则明确的主要用地性质及控制指标。
四、该部分地块图则明确的其他管控要求,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定规划及技术管理规定执行。
五、经批准的规划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调整或修改,应按照法定程序呈报审批。
此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