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0330-2024-00371
- 备注/文号:晋政地〔2024〕861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22
晋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350582—18—A—b—19地块图则的请示》(晋开委〔2024〕9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350582—18—A—b—19地块图则。
二、原则同意该地块图则的规划范围:北至东荣路,南至东华路,东至聚丰针织企业地块,西至威盛机械企业地块,规划用地面积约3.09公顷。
三、原则同意该地块图则明确的主要用地性质及控制指标:350582—18—A—b—19为二类工业用地,1.0≤容积率≤3.0,30%≤建筑密度≤60%。
四、该地块图则明确的其他管控要求,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定规划及技术管理规定执行。
五、经批准的规划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调整或修改,应按照法定程序呈报审批。
此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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