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0330-2024-00324
    • 备注/文号:晋政地〔2024〕785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19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晋江市高铁新区中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350582—1503—A—02、350582—1503—A—41地块图则的批复
    规划计划方案意见
    时间:2024-09-29 12:08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晋江市高铁新区中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350582—1503—A—02、350582—1503—A—41地块图则的请示》(晋自然资〔2024〕67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晋江市高铁新区中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350582—1503—A—02、350582—1503—A—41地块图则。

      二、原则同意该地块图则的规划范围:350582—1503—A—02地块北至二重环湾快速路,南至梧山路,西至中部快速路,东至现状村道,用地面积约7.61公顷;350582—1503—A—41地块北至洋炳路,南至绿地,西至中部快速路,东至机场南大道,用地面积约8.42公顷。

      三、原则同意该地块图则明确的主要用地性质及控制指标:350582—1503—A—02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1.3,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350582—1503—A—41地块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1.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

      四、该地块图则明确的其他管控要求,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定规划及技术管理规定执行。

      五、经批准的规划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调整或修改,应按照法定程序呈报审批。

      此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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