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0330-2024-00324
- 备注/文号:晋政地〔2024〕785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19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晋江市高铁新区中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350582—1503—A—02、350582—1503—A—41地块图则的请示》(晋自然资〔2024〕67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晋江市高铁新区中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350582—1503—A—02、350582—1503—A—41地块图则。
二、原则同意该地块图则的规划范围:350582—1503—A—02地块北至二重环湾快速路,南至梧山路,西至中部快速路,东至现状村道,用地面积约7.61公顷;350582—1503—A—41地块北至洋炳路,南至绿地,西至中部快速路,东至机场南大道,用地面积约8.42公顷。
三、原则同意该地块图则明确的主要用地性质及控制指标:350582—1503—A—02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1.3,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350582—1503—A—41地块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1.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
四、该地块图则明确的其他管控要求,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定规划及技术管理规定执行。
五、经批准的规划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调整或修改,应按照法定程序呈报审批。
此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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