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0330-2022-00125
    • 备注/文号:晋政地〔2022〕172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14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西滨军垦农场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规划计划方案意见
    时间:2022-06-28 10:57

    晋政地〔2022〕172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西滨军垦农场

    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西滨军垦农场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晋自然资〔2022〕28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西滨军垦农场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称“该控规”),执行中应平衡地块需求与周边关系、落实上位管控要求、执行技术管理规定。

      二、原则同意该控规的规划范围:北至军垦农场管理范围、拥军路,南至晋江市界,西至军垦农场管理范围、晋江市界,东至沿海大通道,规划面积约455公顷。

      三、原则同意该控规的规划定位:泉湾智芯、碧野田园——军民融合创智引领区、都市休闲农业体验区、产城融合社区新样板。

      四、原则同意该控规的规划结构:“三心两轴五片区”。“三心”指数字商贸中心、生活邻里中心、生态农业绿心;“两轴”指沿晋新路的发展轴、沿东部快速路的发展轴;“五片区”指现代生态农业发展区、数字商贸综合服务区、“芯”智能产业区、智能装备产业区、生活服务区。

      五、该控规划定的土地利用规划及主要规划控制指标:在进行规划审批、土地出让或划拨、项目开发建设时应按照该控规的图则所具体明确的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严格把关、严格执行。

      六、该控规划定的“城市四线”:在组织实施时应落实遵守好该控规划定的保障道路用地的“城市红线”、保障各类绿地用地的“城市绿线”、保护地表水体的“城市蓝线”,保障基础设施用地的“城市黄线”,不得擅自调整、随意侵占,并严格执行具体禁建、限建控制要求。

      七、该控规确定的“三大设施”:在组织实施时应优先保障该控规中确定的公共服务设施、公用基础设施、道路交通设施布局和规模,做到区域发展与具体项目建设统筹、公共利益与个体发展目标兼顾。

      八、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调整或修改,应按照法定程序呈报审批。

      此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和园林绿化局、水利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局、城市管理局、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交警大队、广电网络晋江分公司、机场公司、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电信分公司、新奥燃气公司、中国融通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西滨镇人民政府。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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