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22-0101-2026-10137
- 备注/文号:晋自然资审〔2026〕58号
-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2-14
福建恒安家庭生活用品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及配套用房项目(新增年产4亿片卫生巾)用地位于晋江市内坑镇下村村,总用地面积10911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582202300371号)。现申请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进行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新增门卫。
(二)补充立面图、调整立面图。
(三)停车位调整。
(四)取消分期线,取消远期规划生产车间,取消远期地下室。
(五)绿地调整。
(六)经济技术指标调整。
具体调整内容详见文本。
经审查,本次调整后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符合规划批准要求,外立面与周边建筑相协调。经研究,我局拟同意以上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的通知》、《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变更事宜进行公示,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本公示期限自2026年2月14日至2026年2月24日。凡与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依法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予以办理[备注:进行陈述、申辩的,当事人需在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听证的,当事人需在公示期间提出]。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晋江市世纪大道晋兴成发大厦四楼,电子邮箱:jjcxghj@sina.com,联系电话:85659642。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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