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22-1910-2020-00090
- 备注/文号:晋自然资审〔2020〕437号
-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9-23
晋江市健康服务中心用地位于罗山街道社店社区,总用地面积197684平方米,其中实际用地面积189930平方米,分摊道路面积775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其他服务设施用地。建筑设计方案已批复同意,并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建设单位申请对建筑方案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总平面图
(一)出入口优化调整;取消两个门卫;原污物转运站调整;新增一栋管理楼;调整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数量和布局。
(二)一期总建筑面积由263427.02平方米调整为264342.9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由198913.16平方米调整为199829.13平方米,停车位由地上881位调整为680位,地下793位调整为777位,非机动车由700位调整为1106位,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部分单体数据相应调整。
二、单体平面
(一)地下室一层内部调整。
(二)污物转运站单体图纸修改。
(三)新增管理楼图纸。
经审查,调整后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满足规划要求,经研究,我局拟同意以上调整。
根据《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行政许可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的通知》、《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现就方案调整事宜进行公示,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期限7个工作日(2020年9月23日至9月30日)。凡与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依法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予以办理[备注:进行陈述、申辩的,当事人需在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听证的,当事人需在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5日内提出]。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晋江市文化中心五楼。电子邮箱:jjcxghj@sina.com,联系电话:82282218。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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