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22-1910-2020-00090
    • 备注/文号:晋自然资审〔2020〕437号
    •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9-23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福建省晋江文旅集团有限公司晋江市健康服务中心建筑设计方案修改调整公示
    时间:2020-09-23 16:39

      晋江市健康服务中心用地位于罗山街道社店社区,总用地面积197684平方米,其中实际用地面积189930平方米,分摊道路面积775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其他服务设施用地。建筑设计方案已批复同意,并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建设单位申请对建筑方案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总平面图 

      (一)出入口优化调整;取消两个门卫;原污物转运站调整;新增一栋管理楼;调整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数量和布局。 

      (二)一期总建筑面积由263427.02平方米调整为264342.9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由198913.16平方米调整为199829.13平方米,停车位由地上881位调整为680位,地下793位调整为777位,非机动车由700位调整为1106位,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部分单体数据相应调整。 

      二、单体平面 

      (一)地下室一层内部调整。 

      (二)污物转运站单体图纸修改。 

      (三)新增管理楼图纸。 

      经审查,调整后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满足规划要求,经研究,我局拟同意以上调整。 

      根据《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行政许可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的通知、《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现就方案调整事宜进行公示,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期限7个工作日2020923日至930日)。凡与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依法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予以办理[备注:进行陈述、申辩的,当事人需在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听证的,当事人需在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5日内提出]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晋江市文化中心五楼。电子邮箱:jjcxghj@sina.com,联系电话:82282218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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