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11-0101-2024-00075
- 备注/文号:晋建综〔2024〕210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25
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
全市建筑市场及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及建机一体化企业:
为有效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和质量安全意识,贯彻落实省、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相关部署、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子方案的通知》(闽安委办〔2024〕8号)、《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泉州市住建领域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泉建安〔2024〕22号)、《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岁末年初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全面排查整治隐患,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稳控安全生产形势,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建筑市场及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施荣进局长为组长,蔡安怀副局长、杨辉总工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三个检查小组。依托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随机抽取检查项目。
第一检查小组
组长:叶其钦;副组长:柯英旗
成员:蔡耿民、王宜谦、陈朝荣、刘堂庆、张铭恩、庄雅婷,(聘请一名机械专家)。
第二检查小组
组长:姚元良;副组长:张扬政
成员:庄柏麒、陈辉煌、苏伟平、姚曼丽、王博、黄艺龙、孙庆霖、魏志国。
第三检查小组
组长:李 盾;副组长:张钻湖
成员:庄东旭、康锦汉、李文政、杨元坤、周少东、杨子光、王明达。
二、检查范围及重点
(一)检查范围
全市受监的在建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
(二)检查重点
1.建筑市场行为。重点检查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规避招标、未按核准的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招标、违法发包、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行为,施工许可等基建手续的办理情况,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2.工程实体质量。重点检查钢筋安装、混凝土结构强度及实体质量、砌体工程、楼板厚度、建筑幕墙、门窗护栏、住宅工程防渗防漏节点、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装配式建筑等施工情况,抽查主要建筑原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3.施工安全情况。重点检查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脚手架、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情况,有限空间作业施工安全情况,模架工程原材料情况,起重吊装安全情况,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实施情况,特殊岗位持证上岗情况,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班前晨会和安全交底落实情况,《安全员工作手册》落实情况,“人车分流”和封闭管理情况,安全生产责任险投保以及涉及燃气管道保护施工情况。
4.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情况。重点检查施工围挡、公益广告设置、场容场貌情况,洗车台设置情况,扬尘措施及扬尘在线监控落实情况。
5.在建工程消防安全情况。重点检查作业区、生活区、仓库、活动板房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用火用电用气管理,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设置情况;动火作业审批制度落实情况。
6.无欠薪项目部建设情况。检查工人工资发放及实名制管理等 “无欠薪项目部”制度创建情况。
7.标准化提升创建情况。检查项目标准化提升创建、“两重大”(重大风险、重大隐患)排查、隐患排查整改“三张清单”制度运行、安全风险“四色”分级管控等落实情况。
三、工作安排
(一)企业自查(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1.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按照“检查清单”立即组织开展自查,形成“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要对照《建筑市场检查须提供材料清单》(附件)准备资料,并将资料放置到现场备查。
2.在我市承接业务的建机一体化企业应对本企业所有房建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建立检查台账,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整改。
(二)监督抽检(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17日)
在各企业、各项目自查基础上,我局组织监督执法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重视,全面自查。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施工水平,以本次检查为契机,切实开展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二)狠抓落实,全面整改。对查出的质量安全隐患,施工单位要制定整改计划、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建设、监理单位要加强督促管理,确保隐患全面整改到位。
(三)规范检查,严格执法。我局将采取“四不两直”的监督检查方式,对未落实自查自纠且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到位,未开展标准化提升引发事故或违反建筑市场法律法规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将严格依法依规予以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建筑市场检查须提供材料清单
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25日
附件
建筑市场检查须提供材料清单
类别 |
序号 |
材料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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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
1 |
限于政府投资项目 |
招标公告(复印件) |
2 |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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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文件(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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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标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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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施工总承包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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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专业承包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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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施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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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建设工程款支付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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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 单位 |
9 |
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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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花名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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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项目经理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资发放单、注册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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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技术负责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资发放单、注册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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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质量负责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资发放单、注册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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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安全负责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资发放单、注册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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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专业分包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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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劳务分包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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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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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材料设备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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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专业分包工程款支付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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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劳务分包款支付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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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材料设备采购台账、支付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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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材料设备租赁台账、支付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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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自有机构租赁台账、支付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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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 单位 |
24 |
现场负责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资发放单、注册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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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劳务作业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表、考勤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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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单位 |
26 |
监理例会会议纪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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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监理月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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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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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报审材料 |
抄送: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晋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市政府有关领导。
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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