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5-12-31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和泉州市政府办公室的部署要求,围绕国家简政放权、权力清单等相关工作,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困难和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由于我局机构改革后,原“晋江卫生网”和原“晋江人口计生网”重复,经向我市数字办申请,上级同意将原“晋江卫生网关闭”,保留“晋江人口计生网”,目前,“晋江人口计生网”正在进行升级。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晋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晋江市新华街196号,邮编:362200,电话:85684489,电子邮箱:85684489@163.com)。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晋江市贯彻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晋江市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省、泉州市先后召开多次会议动员部署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制定完善配套措施,尽快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修订工作。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2015年主要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组建工作机构。2014年底,原卫生局和原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合并为新的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因此,我局重新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设立信息公开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各医疗卫生单位还分别确定信息公开责任人和分管领导。
(二)编制公开指南和目录。按照上级要求,我局重新编制了《晋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晋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科学界定信息公开范围与内容。
(三)梳理和公开政府信息。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科学划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三类信息,稳步做好2015年的政府信息梳理工作。对2015年1月1日以后的生成的主动公开类政府息,按照条例规定做到在信息生成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依申请公开类信息在受理申请15个工作日内答复。
(四)加强理论学习。加强《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晋政办[2015]128号文)的学习、宣传、培训,在全体工作人员中牢固树立政府信息公开的理念,从政策制定、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坚持依法行政,组织专职人员参加《网络信息安全培训》,开展保密教育宣传,从源头上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好基础。
(五)健全工作制度。严格按照《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晋政办〔2015〕128号文)的指导精神,对卫生计生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指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保障。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
(一)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截止2015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72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
(二)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是政策法规10条,占13.9%、规划计划5条, 占6.9%、计划财务14条, 占19.4%、计生奖励5条, 占6.9%、卫生行政许可5条, 占6.9%、卫生行政处罚11条, 占15.3%、卫生计生动态22条、占30.6%,院务公开以及其他类公开信息。
(三)主动公开形式:1、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一是通过互联网在晋江信息公开网、晋江公开网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公共查阅点。在市档案馆、市图书馆提供卫生类政府公开信息纸质查阅材料,并附政府信息全文、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方便市民查阅。三是新闻媒体。通过晋江经济报等新闻媒体公开卫生类政府信息。2、巩固深化以院务公开为重点的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设置院务公开栏。所有医疗卫生单位均在人流量较大的门诊楼或医技楼设立院务公开栏,公布相关医疗服务信息。二是设立服务监督台。制定门诊部、医技科室及病区服务监督台,公示医务人员姓名、职务、职称、工作号等,并严格要求医务人员佩戴胸卡上岗,便于病人选择、监督。三是配置全面的电子查询系统。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在门诊楼、住院部的收费大厅分别设置电脑多媒体触摸自助查询台,在门诊配置了缴款机、检验报告、费用清单打印以及预约挂号等自助设备,诊疗流程、医药费用、医院资讯等服务信息一目了然。并利用院内门诊、病房闭路电视互联网络及门诊一楼LED电子显示屏,定时滚动播放专家出诊信息、药品价格、检查项目、床位费等收费标准,供病人查询、核对。四是推行“一日清单”。门诊病人可凭门诊IC卡随时到收费窗口查询费用、打印清单,住院病人前一天的住院费用清单则由物流专员或护理人员分送到床头,让病人明明白白消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在门诊、住院部均设置费用自助查询机,供病人随时查询在医院发生的费用情况。五是设立医院网站。目前有六家医疗机构有开设自己的医院网站,医院网站开设“院务公开”、“就医指南”、“专家简介”等栏目,公布医院相关资质、重要新闻信息、病人就诊流程等资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止,我局尚未接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无部分公开和未予公开的信息以及就政府公开信息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安全以外,全年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可以向申请人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截止2015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申请,不存在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全面、准确。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未发生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困难和问题及改进措施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如何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提高工作质量、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等方面存在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选择若干社会高度关注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逐步形成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制度;研究推进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信息的公开。
(二)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力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向镇、街道、社区等基层领域的延伸。
(三)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编制、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备案、重大决定草案公开情况备案、向档案馆、图书馆送交政府公开信息等工作;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评议制度。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说明
我局机构改革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据自2014年开始统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据、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申诉举报情况等自2014年开始统计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 单位 |
2015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72 |
244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72 |
244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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