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19-2500-2014-00001
- 发布机构: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4-01-06
晋江市卫生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晋政办明传〔2013〕163号)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晋江市贯彻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晋江市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省、泉州市先后召开多次会议动员部署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制定完善配套措施,尽快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修订工作。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2013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组建工作机构。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设立信息公开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各医疗卫生单位还分别确定信息公开责任人和分管领导。
(二)编制公开指南和目录。完成《晋江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晋江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的编制工作,科学界定信息公开范围与内容。
(三)梳理和公开政府信息。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科学划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三类信息,稳步做好2013年的政府信息梳理工作。对2013年1月1日以后的生成的主动公开类政府信息,按照条例规定做到在信息生成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依申请公开类信息在受理申请15个工作日内答复。
(四)加强理论学习。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在全体工作人员中牢固树立政府信息公开的理念,从政策制定、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坚持依法行政,组织专职人员参加《网络信息安全培训》,开展保密教育宣传,从源头上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好基础。
(五)健全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文〔2008〕47号)的指导精神,对卫生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指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保障。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
(一)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3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866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
(二)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是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计划财务、行政收费、卫生法制监督、卫生行政许可、卫生应急、卫生动态以及其他类公开信息。
(三)公开形式
1、互联网。在“晋江卫生网”设“卫生新闻”、“政务公开”、“专题新闻”、“卫生法规”等子栏目。在公开卫生信息之外,“晋江卫生网”还与市直有关单位建立了链接,方便市民查阅各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公共查阅点。在市档案馆、市图书馆提供卫生类政府公开信息纸质查阅材料,并附政府信息全文、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方便市民查阅。
3、新闻媒体。通过晋江经济报等新闻媒体公开卫生类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止,共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1件,我局按规定审核后,同意公开答复当事人;无部分公开和未予公开的信息以及就政府公开信息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安全以外,全年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可以向申请人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201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申请,不存在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全面、准确。2013年未发生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如何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提高工作质量、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等方面存在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选择若干社会高度关注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逐步形成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制度;研究推进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信息的公开。
(二)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力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向镇、街道、社区等基层领域的延伸。
(三)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编制、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备案、重大决定草案公开情况备案、向档案馆、图书馆送交政府公开信息等工作;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评议制度。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晋江卫生网”(wsj.jinjia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晋江市卫生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晋江市新华街196号,邮编:362200,电话:85684489,电子邮箱:85684489@163.com)。
晋江市卫生局
2014年1月2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3年度 |
历年累计 |
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总数 |
条 |
866 |
|
其中:1.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865 |
|
2.依申请公开文件数 |
条 |
1 |
|
3.不予公开文件数 |
条 |
0 |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1 |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1 |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1 |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1 |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
件 |
0 |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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