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19-0101-2025-10003
- 备注/文号:晋卫健〔2025〕21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2-25
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探索建立稳步提升县域内住院量占比机制,市卫健局会同泉州市医保局晋江分局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2025年关爱白内障患者重见光明行动”,对于在我市定点医院接受白内障手术的本市参保患者,经基本医保报销后剩余需个人自付住院费用的部分,由定点医院按标准予以减免,以减轻群众个人就医负担。现将《晋江市2025年白内障患者重见光明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医疗卫生单位遵照执行。
晋江市卫生健康局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晋江分局
2025年2月25日
晋江市2025年白内障患者重见光明行动工作方案
为实现“小病不出镇,大病不出县”,推进分级诊疗制度有序进行,稳步提升县域内住院量占比,现结合疾病谱分析,以关爱白内障患者为契机,将白内障患者重见光明行动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高水平专科医疗服务,市卫健局会医保晋江分局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提高群众就医质量。统筹医共体内的眼科力量,组建优质医疗团队,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的诊疗服务。
(二)方便群众就近就医。借助双向转诊渠道,由医共体牵头医院组织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白内障疾病初筛,对于达到手术指征的患者联系定点医院按照分级诊疗实施。
(三)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对于在我市定点医院接受白内障手术的本市参保患者,经基本医保(含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剩余需个人自付住院费用的部分,由定点医院按标准予以减免。
(四)降低群众转外就诊。通过经济杠杆引导,配套优质医疗质量、家签团队服务、分级诊疗制度等措施,引导群众到县域内就诊,提高县域内住院量占比指标。
二、实施范围
(一)服务对象。在晋江市参加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白内障患者。
(二)定点医院。以晋江市医院、中医院、安海医院、市医院晋南分院、华侨医院、磁灶中心卫生院、陈埭中心卫生院、东石中心卫生院为定点医院,今后将根据情况扩大定点范围。
(三)实施时间。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至2025年12月31日,在我市定点医院接受白内障手术的本市参保患者纳入实施范围。
(四)优惠标准。定点医院在开展参保人员白内障手术过程中,对患者按照现行医保报销政策进行结算,个人自费金额由所在医院按标准减免,年度结束后根据定点医院减免费用标准(白内障超声乳化摘除术+人工晶体植入术每例最高减免1000元,双侧白内障超声乳化摘除术+人工晶体植入术每例最高减免1500元)进行结算,个人自费费用低于减免费用标准的,按实减免。对于参保患者使用的晶体不超过1000元/个,定点医院对患者白内障手术个人自费金额进行减免;对于参保患者个人要求使用超过1000元/个的晶体,超出定额标准的费用不纳入减免范围,差额由患者自行承担;对于出现并发症或者未以白内障治疗为主的患者,导致医疗费用个人自费部分明显偏高的,每例按最高减免不超过1500元结算。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排查摸底。医共体牵头医院组织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工作以及设置专门的筛查门诊的方式,对本辖区白内障患病情况开展摸底(详见附件1)。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摸底工作让患者及时了解我市对白内障患者的补助政策,引流患者到定点医院就诊;村卫生所(站)要积极配合做好辖区内白内障患者情况的摸底,及时将信息反馈给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交由访视团队进行访视。
(二)统筹医技力量资源。市卫健局要加强全市眼科力量的统筹,最大限度保障定点医院眼科手术团队满足群众白内障手术需求。医共体牵头单位要统筹医共体内的眼科力量,设立眼科专家库,建立以眼科专家为核心的优质医疗团队(详见附件2),根据实际分设咨询小组、筛查小组、访视小组、手术小组等细分团队,划分片区专人对接,与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生、家庭医生和眼科专科医生建立畅通的联络机制,制定访视周期表指导基层医生定期追踪患者术后情况,让群众享受高水平专科医疗服务。
(三)优化患者服务流程。定点医院要制定白内障患者专项方案,开设患者就诊快速通道,梳理诊疗工作流程,确保筛查、术前检查、手术实施,术后随访等各个环节的畅通;对于经筛查未达到手术指征的白内障患者也要做好登记,并转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进行监测跟踪,防止过度医疗发生。各基层医疗机构要组建工作专班,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抓好落实,以村(社区)网格化划分责任片区,明确专人包片负责;要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流程,结合家签、慢性病管理等工作,入户宣传、动员、引导白内障患者到定点医院就医,做好白内障患者与上级医院衔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为患者联系定点医院,负责确定手术时间,并做好术后访视。
(四)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定点医院要负责患者筛查、术前复查、手术的组织实施以及手术药品、器材质量的核准工作,严格按白内障手术操作规范组织实施,确保白内障复明手术质量和医疗安全。市卫健局加强医疗机构义诊备案管理,及时约谈假借义诊、免费体检、免费手术或者健康教育等活动将患者引流至县域外就诊的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要会同村(社区)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义诊活动的巡视,发现未办理备案的,应现场做好劝离和普法工作,并上报卫生健康局。
(五)加强数据分析通报。医保晋江分局负责做好白内障患者医保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对2024年度以来白内障手术患者的镇(街道)、村(社区)分布、医疗费用、医保报销、个人负担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市内开展白内障手术医疗机构费用收取差异情况。会同卫健局每月通报白内障医保患者的转外数据,方便各医疗卫生单位对照推进。市卫健局会同医保晋江分局和各医疗卫生单位就数据情况(详见附件3)定期进行分析研判,比对找出开展过程中落实层面的不足,提出阶段性改进建议。
(六)做好资金预算管理。开展白内障手术费用由3家医共体牵头医院根据各定点医院开展白内障手术量情况进行内部结算,医保结余留用资金按最高不超过400万元分配给定点医院用于提升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和人才队伍建设;如当年度打包基金没有结余,城乡居民医保对象减免费用由所属医共体牵头医院按比例承担,城镇职工医保对象减免费用按职工医保打包基金分配比例进行分担。各定点医院要规范做好相关账目登记等财务工作。
白内障患者筛查数目按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口数进行测算,筛查覆盖率需达到73%,全年筛查计划数11.64万人,筛查费用每人5元。由3家医共体牵头单位根据各成员单位任务数进行结算。2025年度所需资金从医保打包基金结余留用资金的医防融合专项资金中列支,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医防融合专项资金要求规范做好拨付资金的使用。积极争取社会捐赠资金用于支持本项目的开展。
(七)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市卫健局要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利用微信公众号、视频号以及新媒体报刊等媒介,充分了解和分析不同受众群体的特点,制定差异化的宣传策略宣传名科名医、白内障诊疗优惠政策等,确保政策信息“进村入户”,有效将白内障患者留在“县内”。市卫健局协调相关单位做好老人健康宣传,对全市养老机构进行宣传全覆盖,引导老人参加白内障筛查。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老年慢病管理等工作,摸清县域内患者分布情况,融入宣传工作,引导白内障患者到县域内定点医院就诊。
四、实施步骤
(一)筹备阶段(2025年4月1日之前)
1.制定《晋江市2025年白内障患者重见光明工作方案》细化方案和相关工作指引。
2.统筹医共体内的眼科力量,设立眼科专家库,建立以眼科专家为核心的优质医疗团队。
3.做好晶体集采工作,降低白内障患者手术费用。
4.宣传发动,利用各单位微信公众号、视频号以及新媒体报刊大力宣传白内障相关知识和我市优质医疗团队。
5.通过义诊、家签服务、老年人慢性病管理等工作摸清白内障患者底数,动员引导其前往定点医院就诊。
(二)实施阶段(2025年4月1日—10月30日)
1.根据前期摸底的情况,分阶段组织白内障患者进行手术;
2.医保晋江分局每月向卫健局通报医保方面关于白内障的转外数据最新情况。
3.卫健局根据汇总数据进行研判,组织开展督导工作,对进度落后以及外转率较高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要给予通报。
(三)总结阶段(2025年11月1日—12月31日)
1.收集、梳理实施阶段工作遇到问题,并统计汇总治疗白内障手术患者人数、基层上转患者数、申请补助人数、获得补助人数等信息以及发放补助金额。
2.医保晋江分局做好2025年度白内障患者数据的统计和分析,特别是对全市开展白内障手术患者费用,个人负担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比2024年白内障患者县域内住院量占比情况。
3.完成工作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为提高县域内住院量占比,现以白内障诊疗活动为突破,探索提升县域内住院占比的机制,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工作开展,确实让群众确实感受到身边便利的就医环境,减轻群众的医疗负担。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履职,落实本部门有关工作任务。市卫健局牵头制定工作方案,梳理工作指引,协调相关单位共同推进工作,做好相关白内障手术开展情况总结和工作安排。医保晋江分局定期做好相关数据的分析通报;定点医院做好患者就医各环节的技术和服务保障,并协助做好补助申请工作。
(三)分级诊疗,健全机制。市卫健局要进一步发挥分级诊疗机制,做好基层医疗机构与上级医院的衔接、联动,形成村(社区)和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找人,定点医院提供专科服务,发挥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桥梁作用,让患者到定点医院就诊实现无缝衔接,形成从手术安排到术后访视的闭环管理,让群众感受到高水平医疗服务的便利性和可及性。
(四)强化督导,严格奖惩。市卫健局会同医保分局在实施阶段,要及时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并组织开展督导工作,对进度落后以及外转率较高的镇(街道)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要以辖区内2024年白内障患者为参考,引导患者到定点医院就诊。市卫健局将工作方案落实情况纳入医疗卫生机构党政主要负责人目标年薪制考核内容,指导各医疗卫生单位对积极参与白内障手术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评优评先、绩效分配等方面给予倾斜。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同步将完成情况与单位涉及的分管领导、业务科室绩效分配挂钩,做到奖罚分明。
附件:1.白内障患者重见光明行动摸排表
2.白内障患者重见光明行动医疗保障团队
3.白内障患者重见光明行动工作进度表
附件1
白内障患者重见光明行动摸排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镇(街道) |
住址 |
联系电话 |
右眼视力 |
左眼视力 |
初步诊断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附件2
白内障患者重见光明行动医疗保障团队
一、专家组(定点医院补充)
二、咨询组(定点医院补充)
三、筛查组(定点医院补充)
四、手术组(定点医院补充)
五、访视组(定点医院和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补充)
1.定点医院:
2.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
六、联络员(定点医院和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补充)
1.定点医院:
2.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
附件3
白内障患者重见光明行动工作进度表
序号 |
镇(街道) |
筛查任务数(65岁以上老年人) |
摸底人数 |
24年患者累计数 |
上转 人数 |
完成手术 人数 |
补助 人数 |
转外 人数 |
备注 |
1 |
青阳街道 |
4926 |
|||||||
2 |
梅岭街道 |
6128 |
|||||||
3 |
西园街道 |
3608 |
|||||||
4 |
罗山街道 |
5187 |
|||||||
5 |
灵源街道 |
2886 |
|||||||
6 |
新塘街道 |
3811 |
|||||||
7 |
陈埭镇 |
9145 |
|||||||
8 |
池店镇 |
8379 |
|||||||
9 |
安海镇 |
12928 |
|||||||
10 |
磁灶镇 |
8289 |
|||||||
11 |
内坑镇 |
6628 |
|||||||
12 |
紫帽镇 |
1481 |
|||||||
13 |
东石镇 |
10426 |
|||||||
14 |
永和镇 |
6375 |
|||||||
15 |
英林镇 |
4978 |
|||||||
16 |
金井镇 |
6776 |
|||||||
17 |
龙湖镇 |
8956 |
|||||||
18 |
深沪镇 |
5296 |
|||||||
19 |
西滨镇 |
287 |
|||||||
合计 |
116490 |
晋江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2月25日印发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