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19-0101-2024-10015
- 发布机构:晋江市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20
史玉蓉(身份证号码:42900519XXXXXX3427):
本局于2024年9月6日对你在晋江罗山华爱医院执业时,未按规定填写、保管患者吴佩敏的病历资料一案作出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晋卫医罚告〔2024〕E082202号)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现通知如下:《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依据规定“《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款”更正为“《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因无法用其它方式送达《补正通知书》,现向你公告送达(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晋江市迎宾路669号
邮政编码:362200
联系电话:0595-85693352
联 系 人:黄钦祥 蔡华慧
晋江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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