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5 10: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晋江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等6个部分组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晋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晋江市世纪大道文化中心四楼;邮编:362200;电话:0595-85681543;传真:0595-85667778)。

    2021年,晋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目标”,紧扣“四个年”活动,传承创新发展“晋江经验”,稳步推进文旅产业发展。

    晋江市文化和旅游局按照国务院、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具体内容为及时公布文化和旅游的相关活动、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公布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的结果,按要求公开文旅系统的财务预算和决算公开情况。截止年底,主动公开信息总量达49条。

    晋江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0条,无待答复件。其中,“同意公开”0件,“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0件。

    晋江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度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晋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加强平台建设,认真做好信息的公开发布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和有效。政务公开文件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后,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均须填报《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表》和《文旅局政务公开审查表》,经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审核后及时上传政务公开系统。从源头上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了无涉密事件的发生。每季度将政务信息公开情况上报省政务公开情况统计报表报送系统,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入常态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其主要表现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标准新要求,理解得还不够深入透彻,信息公开数量相对较少,公开渠道比较单一,平时开展针对性业务培训较少等问题。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抓好以下几项工作落实,以强化提升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工作措施。努力把文旅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实作细,确保工作力度和成效都有显著提高。

    二是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认真落实新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规范格式文本和程序。 及时更新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是加强对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增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创造条件,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晋江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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