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28-2420-2024-00035
    • 备注/文号:晋文体旅〔2024〕61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文体旅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25
    晋江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印发《晋江市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规范》和《晋江市公共图书馆分馆管理和考核制度》的通知
    时间:2024-11-25 09:02

    各镇(街道)文体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济科、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晋江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图书馆分馆服务和管理,全面推进公共图书馆事业高质量发展,构建布局合理、发展均衡、覆盖面广、全面开放的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现将《晋江市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规范》和《晋江市公共图书馆分馆管理和考核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晋江市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规范

      2.晋江市公共图书馆分馆管理和考核制度

      

                                                                                     晋江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4年11月25日

      

    附件1

    晋江市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推进晋江市公共图书馆事业高质量发展,构建布局合理、发展均衡、覆盖面广、全面开放的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保障和维护公民基本文化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等法律法规,参考《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GB/T 28220-2023)、《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38-2015)等相关标准,加强晋江市公共图书馆总分馆规范化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总分馆制建设以保障市民基本文化权益、满足市民基本文化需求为出发点,遵循政府主导、多级投入、集中分层管理、资源共享的原则,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统一采购、统一编目、统一资源配置、一卡通用、通借通还。

      第三条 总分馆制建设的总体目标为持续推进晋江市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的一体化建设,鼓励社会参与,通过与镇(街道)、乡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共建,通过公共文化机构融合、基于“园馆论”的文旅融合等多元共建、融合方式建立建成覆盖城乡、便捷实用的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

      第四条 总分馆制由总馆(市图书馆)、分馆(镇〔街道〕分馆、总馆直属分馆和其他类型分馆)、基层服务点(乡村〔社区〕图书馆)以及其他类型基层图书馆或图书室三级架构组成,包含24小时城市街区自助图书馆、城市书房、学校图书馆、企业图书馆、微分馆等各类型公共文化服务空间和数字图书馆、移动图书馆等多种服务形态。

    第二章 职责

      第五条 总馆作为总分馆制的核心,其主要职责有:

      (一)统筹、指导和协调全市总分馆业务;

      (二)建立和维护全市统一的总分馆业务管理系统与技术平台等;

      (三)统筹建设数字图书馆;

      (四)负责统筹各级图书馆推进本市全民阅读推广活动;

      (五)建立和完善全市公共图书馆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制度。

      (六)制定总分馆制建设与服务情况评估标准,定期对分馆和基层服务点进行业务考核,建立总分馆制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全市总分馆制建设与服务情况的用户满意度调查。

      (七)制定并实施总分馆制服务的数据统计与收集的管理规范,编制并发布总分馆年报、年刊;

      (八)推动图书馆领域的地区协作与国际交流。

      第六条 分馆作为基层文化信息中心,应参照总馆标准提供服务,并协助总馆完成辖区内的总分馆制建设工作,统筹与管理基层服务点,为基层服务点提供资源,并对其进行指导。

      分馆及基层服务点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场所、设施设备的建设及管理维护;

      (二)文献资源的调配与借还管理;

      (三)工作人员的配备和考核;

      (四)阅读推广活动和服务的开展;

      (五)群众需求调查和反馈;

      (六)安全生产工作、意识形态工作;

      (七)配合总馆完成其他基层服务工作。

      第七条 加入晋江市总分馆制的其他图书馆、服务点,包括城市书房、24小时城市街区自助图书馆等可参照第六条执行。

    第三章 设施建设

      第八条 总分馆制各级图书馆的设施建设应遵循《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38-2015)的规定,满足公共图书馆的使用功能和环境要求。

      第九条 总馆设施配置应符合《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GB/T 28220-2023)的要求,每千人建筑面积不得低于6平方米。

      第十条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至少设立1家镇(街道)分馆,辖区内常住人口超过 20万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增设镇(街道)分馆。镇(街道)分馆建设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其他分馆(学校分馆、企业分馆等)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分馆向读者开放的业务用房不低于分馆建筑面积的90%。

      第十一条 分馆内应设有书架、成人阅览桌椅、少儿阅览桌椅、电话、打印复印机、电脑、馆员工作站、空调、远程监控、门禁、客流统计等基本配置,尽量配备活动所需的投影设备等。镇(街道)分馆配置可容纳不少于1万册馆藏的书架,其他分馆配置不少于5000册馆藏的书架。镇(街道)分馆的阅览坐席不少于80个;学校分馆的阅览坐席不少于40个;企业等其他分馆的阅览坐席不少于20个。

      第十二条 分馆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电子终端设备供读者使用。镇(街道)分馆、学校分馆电子终端设备总数量应不少于5台,其中专供读者使用的电子终端设备应不少于4台、读者用机中的OPAC(联机公共检索目录)计算机数量应不少于1台。企业等其他分馆电子终端设备总数量应不少于2台,其中专供读者使用的电子终端设备应不少于1台。分馆应具有稳定可靠的互联网接入条件,互联网接口带宽独占应当不低于10兆。在符合网络安全的情况下,图书馆分馆应实现馆舍内免费WiFi全覆盖。

      第十三条 镇(街道)分馆应当设立无障碍设施,包括无障碍进出通道、无障碍厕所、无障碍电梯等,并确保无障碍设备标识明显。应制定特殊人群接待制度,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

      第十四条 基层服务点应配置具有办理借阅证和图书借还功能的设备。基层综合性文化中心、邻里中心、便民中心的图书室建筑面积不得低于30平方米。纳入总分馆制的其他类型基层服务点面积不宜小于50平方米。

      第十五条 城市书房、24小时城市街区自助图书馆等智慧图书馆应配备自助办证设备、自助借还设备、监控设备、数字阅读终端和图书防盗设备,宜配备读者身份识别、馆内图书检索和远程呼叫等设备。城市书房建筑面积不宜小于100平方米;24小时城市街区自助图书馆建筑面积不宜小于20平方米。

      第十六条 总馆、镇(街道)分馆的少年儿童阅览区应与成人阅览区分开,有条件的可设室外少年儿童活动场地。少年儿童服务区域面积不得低于全馆服务区域面积的20%。

      第十七条 总馆应具有独立馆舍。分馆和基层服务点在符合公共图书馆使用功能和环境要求情况下可以与其他公共文化设施联合建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侵占、挪用公共图书馆与相关设施,不得擅自改变其功能、用途或者妨碍其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 总分馆制建设选址应考虑服务半径、服务人口等因素,根据“一公里半径城市图书馆群”的服务需求,首选临近街道、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环境安静、配套设施良好区域,符合安全、卫生、环保标准等要求。

      第十九条 总分馆制各级图书馆应配备健全的消防设施,且标识明显,并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第四章 文献资源建设

      第二十条 总分馆制各级图书馆应当根据办馆宗旨和服务对象的需求,在总馆指导下制定馆藏发展政策和年度采访计划;文献信息资源采购应充分参考读者、专家意见,应建立公开透明的采购咨询制度;应重点征集地方文献,保存和传承地方文化,建立专题馆藏目录;应开展联合采访编目工作,统一采访编目标准,逐步实现统采统编。

      第二十一条 以服务范围内常住人口为基数计算,总馆、分馆及基层服务点应保持一定的年人均馆藏纸质文献增量,具体规定如下:总馆年人均新增纸质文献不得少于0.05册;各分馆年人均新增纸质文献不少于0.01册;基层服务点藏书量不得少于1500册,年新增纸质文献不得少于100册。

      第二十二条 总馆数字资源采购经费比例应当达到专项购书经费的20%;总分馆数字资源共建共享平台数字资源总量应不低于60TB;分馆和基层服务点读者可通过数字终端,共享网上数字资源。

      第二十三条 总分馆制各级图书馆应加强纸质资源协调采购,注重地方文献收集,建立地方文献和古籍联合目录,构建科学合理的馆藏文献信息资源体系。

      总馆应牵头建设全市数字资源共建共享平台,加强数字资源联合采购,推进地方文献数字化开发和利用及特色数字库建设。

      总馆应牵头打造网络借阅服务平台,协调总分馆制建设和管理,促进区域文献资源共建共享模式转型升级。

    第五章 人力资源建设

      第二十四条 总馆人力资源管理应符合《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GB/T 28220-2023)的规定。总分馆制应建设结构合理的专业化人员队伍。分馆应配备至少2名专职工作人员。基层服务点应配备至少1名专职工作人员。

      总馆与各分馆、基层服务点通过馆员交流方式进行业务培训与挂职锻炼,探索总分馆制人才培养机制。

      第二十五条 总馆应建立和健全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制度。总馆工作人员每年参加培训总时长应不少于90小时;总馆负责对分馆与基层服务点从业人员进行综合业务培训,包括业务技能与职业素养等,每年培训总时长应不少于30小时。

      第二十六条 总分馆制各级图书馆应建立常态化志愿服务机制,制定招募、培训、派遣、管理、评估、激励制度;应与全市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常态化交流合作,组织志愿者参与各级图书馆的日常运行和服务工作。

      总馆应依据服务开展情况培育专业志愿服务组织,建立志愿服务队伍。

    第六章 统筹管理

      第二十七条 市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总分馆制行政统筹,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统筹协调推进各项重大工程、重大事项。

      第二十八条 可成立专业委员会或理事会承担指导和协调总分馆业务的职责。专业委员会或理事会应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协调推进各项重点项目和工作任务。

      第二十九条 总馆应牵头制定总分馆制业务、运营和管理制度,分馆应建立、完善和细化本区域的相关管理制度。总馆应探索统一管理或以外派人员、挂职副馆长等形式参与管理各分馆。

      第三十条 总馆应加强本市公共图书馆事业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和战略性布局,协调制定地区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中长期战略规划。

      第三十一条 总馆应建立辖区内分馆、基层服务点新增、撤销或搬迁的备案与审核机制。总馆、分馆、基层服务点应建立三级联动机制,对总分馆各类图书馆实行常态化管理。

      第三十二条 总分馆制应统一设计并实施标识系统,城市标识系统如路牌、公共交通等应清晰展示图书馆标识。总馆应完成区域公共图书馆电子地图标注,提高读者查找服务网点的便利性。

      第三十三条 总馆应建立统一的业务管理系统、书目查询系统、读者管理平台、资源共建共享平台、公共数据中心等;应制定总分馆制统一的技术标准和接口规范,为全市提供技术服务和指导;应制定、修订总分馆制内有关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机房管理制度、网络管理制度、业务服务系统管理制度等。

      第三十四条 总馆应负责制定统一的文献编目规则,为总分馆制各级图书馆提供编目业务指导和培训;应设置专人负责控制编目质量,联机编目的数据应经编目审校人员审核后方可进入总分馆业务管理系统。

      第三十五条 总分馆制实现普通文献信息资源的通借通还,统一借阅规则。借阅证类型不同,借阅册次不同,借期一致。

      第三十六条 总分馆制实行同一物流体系,总馆负责制定物流规范,以规定各类分馆的物流周期、物流流程和统计方法。

      总馆承担与各分馆、城市书房、街区自助图书馆之间的图书物流费用;微分馆、基层服务点承担与总馆之间的图书物流费用。

      第三十七条 总馆应制定馆藏评价类、读者服务类、活动拓展类、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类、培训辅导和协作协调类等业务档案的整理、保存、使用规范。

      各级图书馆依据规范开展业务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十八条 各级图书馆的建设应加强与社会力量合作。

      推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加入理事会、阅读联盟等形式推进总分馆制社会治理,共同推广全民阅读。

      第三十九条 各级图书馆应通过其场馆、官方网站或新媒体平台等途径公示本馆服务内容、服务规则、开放时间等,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如需更改开放时间或因故闭馆的,除遇不可抗力等突发情况外,应提前7天对外公告。

      总馆应通过官方网站、新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公告体系内所有分馆、服务点的地址、开放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

      总馆负责建立并实施总分馆制年报制度,镇(街道)分馆及其他分馆、基层服务点应及时、准确提供相关数据。各类年报应及时公开。

      第四十条 分馆应将本馆及下属基层服务点的月度基础业务数据、服务变动情况和紧急事件进行收集统计,及时报送至总馆。

      总馆应将全市业务数据、服务变动情况和紧急事件等以月报、通知、公告等形式及时向总分馆制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进行报告和公示。

      第四十一条 总馆建立并实施分馆及基层服务点服务考核评估制度,定期对分馆及基层服务点进行考核,及时公布总分馆制建设和服务情况,促进服务效能提升,提高公众满意率。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2025年 1月 1日起施行。

      

    附件2

    晋江市公共图书馆分馆管理和考核制度

    2024年11月

      

    目 录

      1.晋江市公共图书馆分馆服务规范(试行)............................. 16

      2.晋江市图书馆镇(街道)分馆评估办法(试行)................ 26

      3.晋江市图书馆分馆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41

      

    晋江市公共图书馆分馆服务规范(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晋江市图书馆分馆服务行为,提高分馆服务水平,提升分馆服务效能,促进晋江市图书馆事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共图书馆总分馆业务规范》(WH/T 89-2020)、《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GB/T 28220-2023)、《社区图书馆服务规范》(WH/T 73-2016)等相关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晋江市图书馆各类型分馆,包括镇(街道)分馆、学校分馆、企业分馆等;加入晋江市通借通还服务网络的其他图书馆、微分馆、服务点,包括24小时城市书房、24小时街区自助图书馆等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总分馆体系,是指以晋江市图书馆为总馆的县级总分馆体系。总分馆体系由总馆主导协调多个分馆共建共享,实行文献资源统一采购、统一编目、统一配送,统一服务政策、统一服务标准,统一培训,通借通还,使用统一的业务管理系统。总馆负责统筹制订总分馆体系内需执行的建设标准、服务标准、技术标准、数字资源建设标准、评估标准等。分馆接受总馆的指导、援助、监督、培训和考核。

      第四条 分馆服务除执行本标准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等相关法律和国家现行标准。

      第五条 分馆服务应当坚持平等、开放、共享、免费的原则。

    第二章 服务资源和条件

      第六条 分馆应具备不少于15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其中镇(街道)分馆建设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其他分馆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分馆向读者开放的业务用房不低于分馆建筑面积的90%,需设置单独的少年儿童阅览区域,其面积应不低于全馆借阅服务区域面积的20%。

      第七条 分馆应设有书架、成人阅览桌椅、少儿阅览桌椅、电话、打印复印机、电脑、馆员工作站、空调、监控、门禁、客流统计等基本配置,尽量配备活动所需的投影设备等。镇(街道)分馆配置可容纳不少于1万册馆藏的书架,其他分馆配置不少于5000册馆藏的书架。有条件的分馆可向读者提供报刊、自助办证、自助借还设备和数字阅读设备。

      第八条 分馆应配备足够的阅览坐席。镇(街道)分馆的阅览坐席不少于80个;学校分馆的阅览坐席不少于40个;企业等其他分馆的阅览坐席不少于20个。

      第九条 分馆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电子终端设备供读者使用。镇(街道)分馆、学校分馆电子终端设备总数量应不少于5台,其中专供读者使用的电子终端设备应不少于4台、读者用机中的OPAC(联机公共检索目录)计算机数量应不少于1台。企业等其他分馆电子终端设备总数量应不少于2台,其中专供读者使用的电子终端设备应不少于1台。

      第十条 分馆应具有稳定可靠的互联网接入条件,互联网接口带宽独占应不低于10兆。在符合网络安全要求的情况下,分馆应实现馆舍内免费无线网络全覆盖。

      第十一条 镇(街道)分馆应设立无障碍设施,设有方便残疾人、老年人进出通道,有条件的分馆可在室内设无障碍厕所、无障碍电梯和低位服务设施等。未设有电梯的分馆,应将适合残疾人的活动项目安排在地面首层,安排专人负责接待。无障碍设备标识明显,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分馆应配备健全的消防设施,且标识明显,并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应有专门的防滑措施,有大面积玻璃门窗的位置应粘贴醒目的警示标识。

      第十三条 分馆应配备不少于2名的专职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文化水平、专业知识与技能,并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十四条 分馆应配备多种类型的文献信息资源。镇(街道)分馆基本馆藏文献信息资源应包括图书、期刊、报纸等纸质资源和数字资源,结构合理、针对性强,图书复本数应控制在合理范围,一般不超过2册。分馆的图书资源和数字资源,由总馆负责统一规划、配置,确保资源的丰富性、多样性以及更新的及时性。期刊、报纸由各分馆自行采购。

    第三章 服务内容和方式

      第十五条 分馆应向社会公众开放。其中,少年儿童阅览区域除向少年儿童提供服务外,还应接待看护人和教育工作者。学校、企业和党政机关等分馆,因特定原因无法对社会公众全面开放的,其馆内文献资源也应通过馆际互借、预借等方式向需要的读者提供外借服务。

      第十六条 镇(街道)分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8小时,其中周末每日开放时间不少于8小时。在国家法定节假日,镇(街道)分馆需对公众开放,具体开放时间参照总馆。其他分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30小时,学校分馆鼓励周末、寒暑假开放。

      第十七条 分馆应设有明显的服务告示。分馆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时间、读者须知、借阅规则等基本服务规范应在馆内醒目位置向公众公示,其他服务政策及各类服务信息等应通过各种途径方便读者获取。因故需暂时闭馆,应向总馆报告并经总馆同意后,提前一周向公众公告。如遇公共安全、网络安全等突发事件需临时闭馆或关闭部分区域、暂停部分服务的,应及时向公众公告。

      第十八条 分馆应设有明显的导引标识,标识应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分馆入口处应标明区域划分,如少年儿童借阅区、活动区、办公区等,以方便读者到达目标区域;在借阅区应设置文献排架标识,方便读者查阅图书。

      第十九条 全市所有分馆统一实行基本借阅免工本费办证,读者出具本人身份证、社保卡、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即可办理借阅证,借阅证采用统一设计,借阅类型同总馆一致。学校分馆、部队分馆可针对本单位服务区域内的师生、官兵,办理无押金分馆借阅证,可外借2册图书。借阅证类型不同,借阅册次不同,借期一致。

      第二十条 总分馆使用统一的业务管理系统,统一借阅规则,实现普通文献信息资源的通借通还。

      第二十一条 分馆应免费为读者提供文献借阅服务,关注少年儿童、老年人、残障人士及其他特殊群体的阅读需求,并为读者获取各类文献提供帮助。

      第二十二条 分馆应为读者提供免费上网服务(包括无线互联网接入服务)和数字资源使用服务,并加强电子阅览服务管理。数字资源内容可由总馆共享提供。

      第二十三条 分馆应配合总馆编制发布导读推荐书目,导读推荐书目包括新书推荐书目、专题导读书目、图书借阅排行榜等。

      第二十四条 总分馆使用统一的书目查询系统,为总分馆体系内的读者提供馆藏文献信息资源査询服务,帮助读者查找所需信息。分馆还应通过网站、宣传资料、专题展览等形式,向公众推介、揭示最新入藏的文献和特色馆藏。

      第二十五条 分馆应通过现场、电话、电子邮件、社交网络、网上咨询系统等多样化方式提供一般性咨询服务。对不能即时答复的咨询请求,响应时间不应超过3个工作日。

      第二十六条 分馆应在全民阅读推广中充分发挥作用,向读者提供阅读推广服务。自主组织或配合总馆开展讲座、沙龙、培训、展览等读书活动,常态化开展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阅读推广活动,并重点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少年儿童特点的读书活动。总馆发起的赛事、评选等联动活动,分馆应广泛发动,积极组织实施。分馆举办各类阅读推广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

      第二十七条 分馆应加强服务宣传。可通过媒体、网站、宣传资料、宣传栏、新媒体(微博、微信等)及其他现代化手段,宣传和推广图书馆服务,吸引读者利用图书馆。

      第二十八条 分馆应设立失物招领等免费服务窗口,提供饮用水、公用药箱等便民服务。

    第四章 服务保障与管理

      第二十九条 总馆统筹通借通还物流工作,完善通借通还服务网络,分馆应配合总馆对馆藏文献的统筹调配和更换,镇(街道)分馆每月图书更换配送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200册,其他分馆每半年图书更换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500册。

      第三十条 分馆应做好馆藏文献的日常管理,积极配合总馆开展馆藏调配、文献预借等各项服务。做好文献调配更换的前期准备工作,新书、更换的文献配送到馆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上架,期刊应在2个工作日内记到上架,报纸当天上架。

      第三十一条 分馆文献采取学科、主题等方式规范排架,开架借阅,按照排架规则排列,保持架位整齐。图书错架率要低于5%。书库内应有专人巡视,整理图书并协助读者寻找需要的书籍。

      第三十二条 分馆应做好防盗、防尘、防潮、防虫等文献保护工作。

      第三十三条 分馆读者服务区域应保持环境清洁、整齐,具有良好的采光和适宜的空气流通条件。阅览区域应保持文明有序,书库及外借、阅览区域、卫生间必须定期消毒,使用空调设备时,应严格遵循国家的相关规定,合理设置温度。

      第三十四条 分馆工作人员由总馆通过基础业务轮训、专业业务培训、馆员交流、线上教育等形式,统一进行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每年相关培训不少于2次。

      第三十五条 分馆工作人员应挂牌上岗,仪表端庄,接待读者应使用文明用语。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尽力为读者解决问题。

      第三十六条 分馆工作人员要维持服务区域的秩序,不得在服务区域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宜,在服务区域内走动要保持轻声,不得影响读者。工作人员因故离岗时应有其他工作人员替岗或者设立提示牌。

      第三十七条 图书馆读者不遵守公共秩序,有干扰、影响其他读者的行为,或者不遵守其他规章制度的,工作人员应该予以劝阻、制止,情节严重的,予以劝离或报警处理。

      第三十八条 分馆应依法保护读者信息,合理使用读者外借记录等基本信息,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未经读者同意,不得发送商业性短信,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披露或者泄露。

      第三十九条 各分馆根据总馆的业务统计要求做好各项业务统计工作,包括文献借阅、读者接待、读者发展、信息咨询、读者活动等,并通过各种方式公布,接受读者监督。统计资料及工作记录应及时收集、整理,建立业务档案。

      第四十条 分馆业务管理系统和数字资源的安全性和稳定性由总馆负责保障。

      第四十一条 分馆应建立常态化志愿服务机制,组建志愿者队伍,组织志愿者参与图书馆服务管理,为志愿者服务社会、参与社会实践提供平台。

      第四十二条 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分馆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组织制定并实施分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检查,提高安全管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图书馆进馆读者和工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馆内设施、文献资源等国家财产安全。

      第四十三条 分馆日常运营经费应列入属地单位的财政预算。日常运营经费应包括场馆运行、人员工资、报刊购置、阅读推广活动及宣传、网络通信、业务培训、设备维护、日常办公等。

    第五章 服务监督和反馈

      第四十四条 分馆应在馆舍显著位置设立读者意见箱(簿),公开监督或投诉电话,每年至少应召开一次读者座谈会,对读者意见或投诉应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并落实。

      第四十五条 分馆每年至少应进行一次公众满意度调查,调查表发放数量不少于100份,回收率不低于80%,满意度不低于85%。分馆应对回收的公众满意度调查表进行分析,针对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

      第四十六条 分馆应根据读者意见、建议不断改善服务,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保持进馆读者量、文献外借量、读者活动场次等的增长。

      第四十七条 总馆建立并实施分馆服务考核评估制度,定期对分馆进行考核,及时公布分馆的建设和服务情况,促进分馆服务效能提升,提高公众满意率。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本规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晋江市图书馆镇(街道)分馆评估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精神和《“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建设目标,进一步深化晋江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图书馆镇(街道)分馆建设和管理,按照“以评促管、以评促效能提升”原则,晋江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组织开展图书馆镇(街道)分馆评估工作,以推动图书馆分馆开展优质服务,提升服务效能,促进总分馆服务高质量发展。

      “分馆评估”原则上每两年组织一次(新建分馆开馆时间少于半年的不参评),由晋江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组建考评组,采用资料审核和实地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评估。评估标准详见《晋江市图书馆镇(街道)分馆评估标准(试行)》。具体评估程序和评估结果运用如下:

      一、评估程序

      1.自我评估。参与评估的镇(街道)分馆可参照《晋江市图书馆镇(街道)分馆评估标准(试行)》撰写自我评估报告,经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提交至晋江市图书馆。

      2.资料审核。考评组按照《晋江市图书馆镇(街道)分馆评估标准(试行)》对镇(街道)分馆提交的自我评估报告和涉及评估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料审核。除新建分馆外,不参与评估的分馆,或资料审核未通过的镇(街道)分馆,考评组不再组织对其进行实地考核,评估结果直接视为不达标。

      3.实地考核。考评组对通过资料审核的镇(街道)分馆进行实地考核,核实分馆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

      4.综合评审。考评组根据资料审核和实地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审,并在约定时间内向主管部门晋江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提交评估结果报告。

      二、评估结果运用

      镇(街道)分馆评估最终评定示范、达标和不达标三个等级。

      1.评估得分第一名且满足“示范分馆”必备条件的,将被评为“示范分馆”,并由晋江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授予“示范分馆”牌匾。

      2.评估得分在200分以上(含200分)为达标,由晋江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颁发荣誉证书。

      3.评估得分在200分以下为不达标。不达标分馆须根据失分情况,制定合理整改措施,并提交整改报告至考评组。

      4.评估结果由晋江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进行通报,并在晋江市图书馆官方渠道公示。

      5.不达标分馆未按期整改到位,将给予分馆馆藏减量配置或图书更新次数和册数减量的处置。

      附件:晋江市图书馆镇(街道)分馆评估标准(试行)

     

    附件

    晋江市图书馆镇(街道)分馆评估标准(试行)

    第一部分  基本服务和业务(基本分270分;加分30分)

    标号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性质

    基本

    分值

    加分值

    指标说明

    评分细则

    材料提交要求

    1

    基本服务和业务

       

    270

    30

         

    1.1

     

    周开馆时间

    定性/定量

    12

     

    1.分馆每周为读者提供主要服务的时长(小时)。(7分)

    2.周六、周日均开放。(2分)

    3.国家法定节假日有开放时间。(3分)

    1.周开馆时间达到48小时,7分;45小时,5分;40小时,3分。数据低于上述梯度下限的,在1~2.5分区间酌情评分。

    2.周六、周日均开放且每日开放时间不低于8小时的,2分。

    3.国家法定节假日开放时间和总馆同步,3分;开放时间少于总馆的,酌情评分。

    1.提供对外公示的开放时间一览表。

    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照片。

    1.2

     

    基本服务及告示

    定性/定量

    20

     

    1.所有场地设施免费开放和服务免费提供,提供图书馆基础服务和便民服务。(5分)

    2.分馆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时间、读者须知、借阅规则等基本服务政策应在馆内醒目位置向读者公示;各类服务告示牌位置适当、醒目美观、更新及时。(15分)

    1.     免费提供办证、文献阅览、外借、查询、咨询、电子资源、全民阅读推广,特殊群体服务,无线网络、饮水等基本服务,每项0.5分(5分)。

    2.     基本服务项目有告示且位置适当(1分)

    3.     分馆牌匾悬挂位置得当,显著。(2分)

    4.     馆门口有开放时间公示。(2分)

    5.     分馆相关服务制度(读者须知、借阅指南、赔偿规定、岗位职责等)有上墙。(8分)制度不完整或有误的酌情扣分。

    6.出现服务变更(如临时闭馆等)需有提前告示。(2分)

    各类公示载体需位置适当、内容准确明晰、醒目美观。如有公示但未达到以上要求将酌情扣分。

    提供基本服务免费开放一览表公示照片、分馆牌匾悬挂照片、开放时间公示照片、服务制度上墙照片、服务变更通知照片等。

    1.3

     

    引导标识

    定性/定量

    10

     

    指分馆的区域划分标识、文献排架标识、各类温馨提示和警示标识等。

    1.分馆有明确的区域划分标识,如少年儿童借阅区、活动区、办公区等。(2分)

    2.在借阅区设有文献排架标识,方便读者查阅图书。(3分)

    3.分馆有各类温馨提示语,如:禁止吸烟、保持安静、文明借阅等。(3分)

    4.分馆有各类警示标识。如内有大面积玻璃门窗和防滑、易磕部位应当粘贴醒目的警示标识;设有明显的无障碍标识、消防设施标识等。(2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照片。

    1.4

     

    年总流通人次

    定量

    30

    10

    每年到本馆接受各种服务的读者总量(万人次)。

    本项按评估期内年均数据评分。

    1.年均达到5万人次,30分;4万,25分;3万,20分;2万,15分;1万,10分。数据低于上述梯度下限的,在6~9.5分区间酌情评分。

    2.加分项按指标说明评分。达到7万人次,加5分;达到8万人次,加10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客流系统截图。

    1.5

     

    年文献外借量

    定量

    30

    10

    每年读者通过本馆借出的本馆文献(不含电子图书)数量(单位:万册次)。

    本项按评估期内年均数据评分。

    1.年均数量达到4万册次,30分;3.5万册次,25分;3万册次,20分。数据低于上述梯度下限的,在5~19.5分区间酌情评分。

    2.加分项按指标说明评分。达到5万册次,加5分;达到6万册次,加10分

    提供借阅系统截图。

    1.6

     

    年文献流通率

    定量

    20

    5

    指分馆用于公开借阅的文献被读者借阅的数量所占的百分比。

    计算方法:年平均文献外借数量/分馆馆藏图书总量。

    1.年文献流通率达1.4,得20分;1.3,得18分;1.2,得16分;1.1,得12分;1.0,得8分。数据低于上述梯度下限的在2~7.5分区间酌情评分。

    2.加分项按指标说明评分。年文献流通率达1.6,加5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图创系统文献外借册次,和考评年馆藏总量截图。

    1.7

     

    阅读推广

    活动与品牌

    定量

    30

    3

    阅读推广活动指由为促进全民阅读、提高读者阅读素养开展的读者活动(含主办、承办或协办),包括讲座、培训、展览活动等(不包括1.8主题书展、图书推荐等书刊宣传活动)。

    阅读推广品牌指知名度高、影响力大、持续时间长、读者广泛参与的高品质阅读推广活动。

    考核活动数量、品牌数量、活动方案、实施过程和社会效果等。

    活动数量:包括线下、线上及线下线上联动的活动次数(线上线下同时举办的只计1次)。

    阅读推广品牌数量(个)。

    1.评估期内年均阅读推广活动数量达到24场,20分;12场,15分;6场,10分;4场,5分;2场3分;1场2分。

    2.活动没有配套的方案和宣传、数据低于上述梯度下限的,酌情评分。

    3.阅读推广品牌数量达2个10分,1个5分;品牌活动质量与社会效益情况一般,酌情扣1~3分。

    4.加分项按指标说明评分。年阅读推广活数量达40场次的,加3分。

    按类提供活动一览表,包括序号、活动主题、时间、地点、参与人次。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活动方案、总结、照片、签到表、宣传报道、活动反馈等。

    1.8

     

    图书馆书刊和服务宣传

    定性/定量

    15

    2

    1.利用各种方式开展的书刊宣传推广活动,如:发布导读推荐书目、好书推荐,举办专题书展等。(12分)

    2.制作图书馆宣传材料,如图书馆介绍、读者手册、图书馆宣传片等或开展图书馆服务宣传活动等。(1分)

    3.重要时间节点的宣传活动,如世界读书日、图书馆服务宣传周、全民阅读月等。(2分)

    加分:

    4.有县级以上媒体(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宣传报道的加2分。

    本项按评估期内年均数据评分。

    1.每开展1次书刊宣传推广活动得1分,最高12分。

    2.有各类宣传材料和图书馆服务宣传活动。(1分)

    3.重要时间节点的宣传活动不少于2场次。(2分)

    4.数据低于上述梯度下限的,酌情评分。

    提供书刊宣传一览表,包括序号、活动主题、时间、地点、宣传图书数量、照片等。

    提供相关宣传材料。

    提供重要时间节点宣传活动的方案、简讯、照片等。

    1.9

     

    创新特色

    定量

    10

     

    在分馆管理、服务等领域探索实施的具有较大行业影响力或借鉴作用的创新性举措。(不含阅读推广品牌)(10分)

    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活动创新、方法创新等,在各分馆中首次应用并取得良好效果且具有一定的行业影响力。

    创新、特色项目实施效果良好,有一定的行业影响力及示范借鉴作用,有媒体报道等,10分;实施效果一般,5分。

    提供创新、特色项目报告,包括项目的介绍,实施的具体情况、效果及产生的影响力等。

    1.10

     

    普通参考咨询

    定性/定量

    10

     

    主要包括:咨询台服务、文献提供、线上咨询等(10分)。

    考察参考咨询的经常性,咨询回复是否及时,以及咨询质量。

    本项按评估期内年均数据评分。

    1.咨询台服务指图书馆总服务台给读者提供的咨询与帮助服务,含电话服务。

    2.文献提供指馆员根据读者需要为读者提供图书、论文或其他各种资料的服务。

    3.线上咨询指馆员在线上进行的解答读者提问的服务,包括微信咨询等。

    年均咨询总量达100次,得10分;90次,得9分,依次类推。以上三种服务类型每少一种扣1分,如发现回复不及时或答复质量不高等,酌情扣1~3分。

    提供各类咨询服务一览表,按类型分。包括:序号、咨询类型、咨询时间、咨询内容、答复时间、反馈记录等。

    1.11

     

    读者日常评价

    定性

    8

     

    1.读者日常评价渠道,如读者意见箱、意见簿、电子邮箱、电话等。(3分)

    2.读者意见处理执行情况(如处理的及时性、处理结果反馈情况等)(5分)。

    1.在馆内设读者意见箱、意见簿、电子邮箱、电话、微信等日常评价渠道,且各类渠道有效畅通、方便快捷,每种渠道1分,最高3分。

    2.及时收集汇总读者意见建议、处理读者意见并及时向读者反馈,3分;读者反馈良好,2分。

    3.总馆从其他渠道接到读者对分馆有效投诉的1次扣5分。

    提供评价渠道简要说明、相关佐证材料和测评数据等。

    1.12

     

    公众满意度

    定量

    12

     

    按本次评估统一编制的《公众满意度调查表》及相关要求进行线上测评,有效样本不少于100份。

    公众满意度指满意、基本满意占比(%)。(12 分)

    满意度达到85%,12分;80%,10分;75%,8分。数据低于上述梯度下限的,在5~7.5分区间酌情评分。

    提供公众满意度测评统计数据。

    1.13

     

    文献更换

    定性/定量

    5

     

    积极配合总馆对馆藏文献的统筹调配和更换工作,并对接收到的文献,在到馆后的2个工作日内上架。(5分)

    根据总馆文献更换安排,提前对相应的馆藏图书进行下架,并和物流做好馆藏图书更换的交接,对接收到的图书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架。

    分馆每年图书更换达8次,每次不少于400册。(5分)

    未及时配合并做好相关工作或数据低于上述要求的酌情扣分。

    提供文献更换情况一览表,包括:序号、时间、接收数量、送出数量等。

    1.14

     

    图书整理与排架

    定性/定量

    12

     

    按照《晋江市图书馆分馆架位维护管理规范和措施》开展架位管理和维护工作。(12分)

    1.按架位维护管理要求等执行情况良好,5分。执行情况不佳,酌情扣分。

    2.排架正确率达到95%,7分;90%,5分,低于90%,3分。随机抽查数量不少于100册。

    1.图书排架照片、架位管理和维护的相关说明等。

    2.排架正确率由考评组现场抽查并核实。

    1.15

     

    文献保护

    定性/定量

    6

     

    按照《晋江市图书馆藏书保护制度》开展文献保护工作。

    1.考察书库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尘等措施、设备及效果。(3分)

    2.书库卫生情况等方面。(3分)

    1.做好书库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尘等工作,3分。

    2.做好书库日常卫生,3分。

    如发现分馆因图书保护不当,出现发霉、受潮、虫蛀或丢失等情况的(读者造成的除外),本项不得分。

    提供文献保护工作开展的相关说明。

    1.16

     

    业务交流

    与协作

    定性/定量

    7

     

    1.每年参加总馆及其他县级以上图书馆学术会议、业务培训、专业研讨会等业务交流活动情况。(3 分)

    2.与其他分馆或社会机构开展交流、协作的情况。(4分)

    1.年业务交流活动数量达到2场次,3分;1场次1分。

    2.有协作项目,协作项目达2个,4分;1个2分。

    协作项目的效果和有影响力一般的酌情扣分。

    提交业务交流活动一览表,包括序号、名称、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等。

    提供协作项目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1.17

     

    年度计划、年报和月报表

    定性

    20

     

    1.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在每年1月前提交给总馆。(5分)

    2.编制年报,并于2月前提交给总馆,且以各种方式公开发布。(10分)

    3. 每月1日准时提交月报表给总馆。(5分)

    年报内容至少包括:分馆简况、年度总结、读者服务、文献信息、重点工作、统计资料汇总表及简单业务分析等。

    如提供的计划、年报的完整性不够,未及时提交月报表可酌情扣分。

    提交每年度分馆工作计划。

    提交每年年报。

    1.18

     

    业务档案

    定性

    5

     

    业务档案重点考查业务制度档案、读者活动档案、参考咨询档案和业务数据档案等。(5分)

    要求档案健全,资料详实,归档及时,有档案目录。

    业务制度档案、读者活动档案、参考咨询档案和业务数据各类档案健全,资料详实,归档及时,5分,少一类业务档案扣1分。

    提供相关档案目录。

    现场核查档案资料。

    1.19

     

    志愿者服务

    定性/定量

    3

     

    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管理及志愿服务开展情况等。(3分)

    1.有招募图书馆志愿者,组织志愿者开展不少于1次的志愿服务活动。(2分)

    2.志愿者累计数量达到10人。(1分)

    提供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包括招募情况,开展时间、人次,志愿服务内容及服务成效等。

    1.20

     

    预借服务

    定性

    5

     

    按照图书预借规则和流程做好图书预借工作。(5分)

    熟悉图书预借流程,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图书预借工作,任一环节出错扣1分。

    提交预借工作清单

    第二部分  保障条件(基本分30分;加分0分)

    标号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性质

    基本

    分值

    加分值

    指标说明

    评分细则

    材料提交要求

    2

    保障条件

       

    30

    0

         

    2.1

     

    人员配备

    定性/定量

    2

     

    工作人员数量,含长期聘用制、合同制、人事代理、劳务派遣、社会购买服务的专职工作人员。(2分)

    专职工作人员达2名,2分。1名1分。没有专职工作人员,酌情给分。

    工作人员至少有1名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没有的酌情扣分。

    提供工作人员信息表、学历证书、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2.2

     

    阅读推广及宣传费用投入

    定量

    2

     

    分馆运营单位有投入阅读推广活动及宣传的相关费用。(2分)

    投入阅读推广活动及宣传的费用达5000元及以上,2分;投入2000元及以上,1分。低于2000元酌情给分。

    提供活动投入费用一览表,包括序号、时间、地点、活动主题、参与人次、投入费用、票据凭证等。

    2.3

     

    建筑面积

    定量

    2

     

    本馆实际使用面积(平方米)(2分)

    馆舍面积达400平方米,2分;达300平方米1.5分,达200平米1分,达100平方米0.5分。

    提供馆舍建筑分布图纸(需标有面积数)。

    2.4

     

    功能适用性

    定性

    2

     

    1.空间布局情况。(1分)

    2.为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设施设备配备情况。(0.5分)

    3.设置少年儿童阅览区域。(0.5分)

    1.空间布局合理、功能设置齐全,1分。

    2.为特殊群体配备服务设施设备,0.5分;

    3.设有专门的少年儿童阅览区,0.5分。

    提供各区域和相关设施设备照片。

    2.5

     

    阅览座席

    定量

    2

     

    阅览座席指有阅览桌和阅览椅配套的座席,含阅览室的休闲沙发和休闲的座椅,含多媒体视听室、电子阅览室的座席。不含公众活动场所供读者休息、等候的座椅,不含会议室、报告厅和影像厅座席。

    阅览座席数量(个)(2分)

    阅览座席数量达到80个,2分;50个,1.5分;30个,1分;低于30个,酌情评分。

    提供相关阅览坐席汇总表及照片。

    2.6

     

    读者用计算机终端数量

    定量

    2

     

    指可供读者正常使用的计算机数量(台),含移动终端数量,但不含自助打印和复印设备。(2分)

    读者用计算机达4台,2分;1台,1分;没有不得分。

    提供每台计算机的使用地点、用途及照片。

    2.7

     

    读者区域无线网络

    定性/定量

    2

     

    读者区域无线网络覆盖情况。(2分)

    读者区域无线网络全覆盖,且免费供读者使用,2分。覆盖不全面的酌情扣分。

    提供无线网络覆盖标识、无线网络信号及密码等。

    2.8

     

    客流统计系统

    定性/定量

    3

     

    配有客流系统方便统计到馆人次。(3分)

    配有客流统计系统,并且能并入总馆所使用的客流系统平台,3分;配有客流统计系统,可实现实时查看及统计,但没有并入总馆所使用的客流系统平台,2.5分;有客流统计设施,但不可实现实时查看及统计,需辅以人工登记的(如:门禁系统)2分。

    没有配备客流统计设施的不得分。

    提供客流系统照片、截图,门禁照片等。

    2.9

     

    打印、复印机

    定性

    2

     

    配有打印机、复印机。(2分)

    配有打印复印一体机,2分;配有打印机或复印机1分。

    提供设备照片。

    2.10

     

    安全生产

    定性

    2

     

    落实安全生产的相关措施,包括消防、安保、数据及网络安全等安全保障措施,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分)

    1.配有消防器材,安装防盗门、监控等设备,消防、安保、数据及网络安全等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到位,1.5分;配备不齐全的酌情扣分。

    2.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到位,0.5分。

    提供安全生产相关措施说明、相关设施照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文本。

    2.11

     

    上级表彰

    定性/定量

    4

     

    评估周期内图书馆集体和工作人员个人所获镇级以上表彰和奖励数量(个)。

    数量达到2个,4分;1个,2分。

    提供表彰奖励一览表,包括序号表彰奖励时间、名称、颁奖方、获奖者等。

    提供相关表彰的奖状或证书。

    2.12

     

    工作配合度

    定性

    3

     

    积极配合,及时完成总馆下达的各项任务目标和要求。(3分)

    由总馆针对各分馆日常配合度在0~3分之间打分。

     

    2.13

     

    日常考核

    定量

    2

     

    参与每年一次的分馆日常考核,且考核结果为合格。(2分)

    一次考核结果为合格,1分,最高2分。

    提供年度考核结果佐证。

      晋江市图书馆镇(街道)分馆“示范分馆”

      必备条件

    指标

    要求

    周开馆时间(小时)

    ≥48小时

    且周末、节假日有开放

    年总流通人次(人次)

    ≥2万

    年文献外借量(册次)

    ≥2万

    年阅读推广活动(场次)

    ≥24场

    公众满意度(%)

    ≥90%

    专职人员配备(人)

    ≥2人

    年度考核结果合格次数(次)

    2次

     

    晋江市图书馆分馆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晋江市公共图书馆分馆服务规范》,切实提升分馆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强化分馆服务效能,推进我市总分馆服务体系建设落到实处,助力我市公共文化服务高质有序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1.镇(街道)分馆

      2.除镇(街道)分馆以外的其他各类型分馆

      3.微分馆

      其中,新建分馆、微分馆未超过半年的不参与考核。

      二、考核小组组成

      考核小组4-5人,由晋江市图书馆馆领导和业务骨干组成。

      三、考核时间

      考核为每年1次。每年的第一季度进行上一年度的分馆服务效能、业务能力等的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程序

      1.自我考核。参与考核的分馆分别根据《晋江市图书馆镇(街道)分馆考核细则》《晋江市图书馆非镇(街道)分馆考核细则》《晋江市图书馆微分馆考核细则》的相关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并进行自我评分。

      2.材料审核。参与考核的分馆需在具体考核时间下达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考核小组提交相应材料,未及时提交材料的视为不合格。考核小组审核被考核分馆提交的材料、根据考核细则进行评分。

      3.实地考核。考核小组开展随机抽查,对通过材料审核的被考核分馆进行实地复审,以检验分馆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实地考察时间随机安排,不另行通知。

      4.综合评审。考核小组根据材料审核和实地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审,并将考核结果通知至各分馆。

      五、考核结果与运用

      分馆考核最终评定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微分馆考核最终评定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1.优秀。最终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上(含85分),评定为优秀分馆,由晋江市图书馆颁发荣誉证书。

      2.合格。最终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上(含60分)到85分(不含),评定为合格分馆。合格分馆根据考核情况进行整改提升。

      3.不合格。最终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评定为不合格分馆。不合格分馆,需根据考核情况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在两个月内提交整改情况报告。未落实整改的分馆,将面临撤点处理,处理结果另行通知。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分馆,将进行撤点处理。

      4.考核结果由晋江市图书馆通过官方渠道进行公示。

      附件:1.晋江市图书馆镇(街道)分馆考核细则(试行)

          2.晋江市图书馆非镇(街道)分馆考核细则(试行)

          3.晋江市图书馆微分馆考核细则(试行)

      

    附件1

    晋江市图书馆镇(街道)分馆考核细则(试行)

    XXXX年 XXXX分馆  

    序号

    基本指标

    分值

    分值说明

    材料提交要求

    自评分

    考核得分

    1

    人员

    2分

    配有2名专职人员,2分;仅配1名专职人员,1分

    提交人员信息表、合同等证明材料

       

    2

    开放时间

    5分

    (1)每周开放时长不低于40小时,1分;每增加4小时,加1分,总分最高3分

    (2)周末和节假日均有开放,2分

    (3)发现或接到读者关于分馆未按时开放的相关投诉,此项不得分,且每投诉1次扣10分

    (1)提交对外公示的开放时间一览表

    (2)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或照片

       

    3

    年文献外借量

    15分

    年文献外借量是指每年读者通过本分馆借出的晋江市图书馆文献数量。(单位:万册次)

    数量达到4万册次,15分;3.5万册次,14分;3万册次,13分;2.5万册次,12分;2万册次,11分。数据低于上述梯度下限的,在3~10分区间酌情评分

    提交图创系统截图

    (考核小组核实数据,若发现提供虚假数据或人为刷借阅量情况的,该项不得分)

       

    4

    年文献流通率

    15分

    年文献流通率达1.4,得15分;1.3,得14分;1.2,得13分;1.1,得12分;1.0,得11分。数据低于上述梯度下限的在3~10分区间酌情评分

    计算方法:年文献外借量/分馆文献总量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图创系统文献外借册次、文献馆藏量等

    (考核小组核实数据,若发现提供虚假数据或人为刷借阅量情况的,该项不得分)

       

    5

    年总流通人次

    15分

    年总流通人次达到5万人次,15分;4万,14分;3万,13分;2万,12分;1万,11分。数据低于上述梯度下限的,在3~10分区间酌情评分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客流统计数据(若发现提供虚假数据的,该项不得分)

       

    6

    阅读推广

    15分

    积极开展阅读推广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讲座、沙龙、培训、展览等及各种形式的文化活动,并做好活动宣传。

    (1)1场活动,1分,最高15分

    (2)未做活动宣传的,酌情扣分

    提交活动一览表(包括序号、活动主题、时间、地点、参与人次等)

    、活动方案、照片、签到表、宣传报道、活动反馈等

       

    7

    书刊宣传

    12分

    利用各种方式开展的书刊宣传推广活动,如导读推荐书目、好书推荐、专题书展等,并做好记录。

    (1)每开展1次书刊宣传,1分,最高12分

    提交书刊宣传活动一览表(包括序号、活动主题、时间、地点、宣传图书数量等)、活动照片、宣传材料、活动反馈等。

       

    8

    文献管理

    7分

    文献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文献归位、还书箱清理、文献保管得当、破损图书及时修补、文献及时更新上架、排架准确且美观等。

    (1)文献保管得当、破损图书及时修补,2分;文献保管不当、未及时修补的,酌情扣分

    (2)文献及时归位、还书箱及时清理,接收到的文献在2天内上架,1分;发现未及时上架的,此项不得分

    (3)排架抽检的错架率不超过5%,3分;超出的部分,每1册,扣0.5分,扣完为止

    (4)文献排架整齐美观,1分;若不整齐/不美观,酌情扣分

    (1)提交图书排架照片,文献管理、文献保护工作开展的相关说明等

    (2)提交图书修补记录表及照片

       

    9

    读者咨询与意见

    5分

    (1)提供读者咨询服务(含咨询台服务、文献提供、线上咨询等),并及时答复,2分

    (2)设立读者咨询和意见反馈渠道(含读者意见箱、意见簿、电话、读者群等),确保渠道畅通,并及时答复读者意见,每设一个渠道1分,最高2分

    (3)做好读者服务工作,无读者投诉,1分;总馆接收到读者合理有效投诉,此项不得分。

    提交反馈渠道简要说明、相关佐证材料

       

    10

    业务交流协作

    1分

    同总馆、其他分馆或社会机构开展交流、协作,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培训、专业研讨会等业务交流活动。

    (1)有参加或开展此类活动,1分

    提交业务交流活动一览表,包括序号、名称、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等

       

    11

    业务配合

    3分

    业务配合体现在文献下架、图书预借、数据报送、配合总馆要求的其他工作等方面。

    (1)按要求及时做好图书下架工作,1分

    (2)每月1号(周一顺延)报送准确的服务数据,1分

    (3)按要求做好图书预借工作,1分

    (4)有其他不配合或做不到位的情况,酌情扣分

    (1)提交文献更换情况一览表,包括:序号、时间、接收数量、送出数量等

    (2)提交服务数据表、图书物流配送记录、预借工作清单等

       

    12

    服务区域

    环境

    5分

    包括但不限于馆内的卫生状况良好、安全措施得当、提供无线网络服务、设立架位标识、温馨提示、警示标识等。

    (1)馆内环境干净、卫生良好,1分;卫生情况被投诉或检查发现问题,不得分

    (2)馆内安全措施得当,无事故发生,1分;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此项不得分

    (3)馆内有提供无线网络服务,1分

    (4)馆内有设立架位标识、温馨提示、警示标识等,1分

    (5)分馆有相关服务制度,并上墙,1分

    提交书库照片、相关标识、服务制度等照片

       

    总得分

       

     

    附件2

    晋江市图书馆非镇(街道)分馆考核细则(试行)

    XXXX年XXXX分馆

    序号

    基本指标

    分值

    分值说明

    材料提交要求

    自评分

    考核得分

    1

    客流统计系统

    3分

    (1)     (1)配有客流统计系统,并且能并入总馆所使用的客流系统平台,3分

    (2)     (2)配有客流统计系统,可实现实时查看及统计,但没有并入总馆所使用的客流系统平台,2分

    (3)     (3)有客流统计设施,但不可实现实时查看及统计,需辅以人工登记的(如:门禁系统),1分

    (4)     (4)没有相关客流统计设备的不得分

    提交客流系统照片,门禁照片和手工登记本等。

       

    2

    人员

    2分

    (1)分馆配有专职人员,2分;仅配兼职人员,1分

    提交人员信息表、合同等证明材料

       

    3

    开放

    时长

    3分

    (1)分馆每周开放时长不少于30小时,1分

    (2)有错时开放的(如课间、放学时间,官兵、员工休息时间等),1分

    (3)有向社会公众开放服务的,1分

    (4)没有按规定时间开放的,本项不得分。

    提交对外公示的开放时间一览表或照片

       

    4

    年文献

    外借量

    24

    年文献外借量是指每年读者通过本分馆借出的晋江市图书馆文献数量。(单位:册次)

    (1)小学分馆年文献外借量达5000册次,12分;每增加3000册次,加2分,总分最高24分

    (2)中学分馆年文献外借量达2000册次,12分;每增加1000册次,加2分,总分最高24分

    (3)企业、部队等其他分馆年文献外借量达500册次,12分;每增加500册次,加2分,总分最高24分

    (4)数据低于上述梯度下限的,酌情评分

    提交图创系统截图

    (考核小组核实数据,若发现提供虚假数据或人为刷借阅量情况的,该项不得分)

       

    序号

    基本指标

    分值

    分值说明

    材料提交要求

    自评分

    考核得分

    5

    年文献流通率

    20分

    (1)          (1)小学分馆年文献流通率达0.5,12分;每增加0.5,加2分,总分最高20分

    (2)          (2)中学分馆年文献流通率达0.1,12分;每增加0.1,加2分,总分最高20分

    (3)          (3)企业、部队等其他分馆年文献流通率达0.05,10分;每增加0.05,加2分,总分最高20分

    年文献流通率=年文献外借量/分馆所藏晋图文献总量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图创系统外借册次、文献馆藏量等。

    (考核组核实数据,若发现提供虚假数据或人为刷借阅量情况的,该项不得分)

       

    6

    年总流通人次

    15分

    (1)      (1)小学分馆年总流通人次达5000人次,10分;每增加5000人次,加1分,总分最高15分

    (2)      (2)中学分馆年总流通人次达4000人次,10分;每增加4000人次,加1分,总分最高15分

    (3)      (3)企业及其他分馆年总流通人次达1000人次,5分,每增加1000人次,加1分,总分最高15分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客流统计数据(若发现提供虚假数据的,该项不得分)

       

    7

    业务配合

    8分

    (1)      (1)按要求及时做好图书下架、交接工作等,2分

    (2)      (2)每月1号(周一顺延)报送准确的服务数据,2分

    (3)      (3)每月至少在图创业务系统和借还设备上进行1次馆藏核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2分

    (4)      (4)其他需要配合或支持的工作,2分

    (5)      (5)有不配合或做不到位的情况,酌情扣分

    提交业务办理相关材料,如业务办理完成的照片、文献更换情况一览表等

       

    8

    阅读推广

    12分

    (1)学校、企业及其他分馆举办一场活动得3分,最高12分

    按类提供活动一览表、活动方案、照片、签到表、报道、活动反馈等。

       

    序号

    基本指标

    分值

    分值说明

    材料提交要求

    自评分

    考核得分

    9

    文献管理

    10分

    (1)图书及时归位、还书箱及时清理,接收到的文献在2天内上架,1分;

    (2)图书排架整齐美观,1分;

    (3)图书排架错架率不超过5%,3分;以现场抽查的为准,超出的部分,每1册,扣0.5分,扣完为止

    (3)文献保管得当、破损图书及时修补,2分;

    (4做好书库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尘等工作,3分;书籍因保护不当出现发霉、受潮或丢失等情况的(读者造成的除外),此项不得分

    提交图书排架照片,文献管理、文献保护工作开展的相关说明等。

       

    10

    服务区域环境

    3分

    (1)馆内环境干净、卫生良好,1分;

    (2)馆内有设立架位标识、温馨提示、警示标识等,1分

    (3)馆内有制定相关服务制度并上墙,1分

    提交书库照片、相关标识、服务制度等照片

       

    总得分

       

      

    附件3

    晋江市图书馆微分馆考核细则(试行)

    XXXX年XXXX微分馆

    序号

    基本指标

    分值

    分值说明

    材料提交要求

    自评分

    考核得分

    1

    人员

    4分

    (1)专职人员不少于1人,4分;仅兼职人员,2分

    提交人员信息表、合同等证明材料

       

    2

    开放时长

    15分

    (1)学校微分馆每周开放总时长不少于30小时,15分;

    (2)社区微分馆每周开放总时长不少于20小时,10分;不少于30小时,12分;周末、节假日有开放的,3分

    提交开放时长公示照片等

       

    3

    阅读推广

    5分

    (1)每开展1场阅读推广活动,1分,最高5分

    提交活动相关材料,如宣传资料、活动照片等

       

    4

    年总流通人次

    10分

    (1)年总流通人次达2000人次,5分;每增加1000人次,加1分,总分最高10分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客流系统数据、门禁系统数据、入馆人员登记表等(若发现提供虚假数据的,该项不得分)

       

    5

    借还业务

    25分

    (1)有开通图书借还服务,10分

    (2)年文献外借量达1000册次,5分,每增加1000册次,加1分,总分最高15分

    提交图创系统截图

    (考核小组核实数据,若发现提供虚假数据或人为刷借阅量情况的,该项不得分)

       

    6

    文献管理

    28分

    (1)每半年进行1次图书更换,每次不少于500册,4分

    (2)更换到馆的文献在2天内上架,2分

    (3每个月清点整理总馆、少儿馆归还至微分馆的文献资源,并通知物流送回文献所属馆,4分

    (4)文献保管得当、污损图书及时修补,4分

    (5)做好书库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尘等工作,4分;书籍因保护不当出现发霉、受潮、丢失等情况(非读者造成),此项不得分

    (6)每年进行一次图书盘点工作,3分

    (7)图书排架整齐美观,3分

    (8图书排架错架率不超过5%,4分:以现场抽查册数为准,超出部分,每册扣0.5分,扣完为止

    提交文献管理相关材料,如文献更换情况一览表、图书物流配送记录、图书修补记录等

       

    7

    业务配合

    8分

    (1)每月3日前(遇周一顺延)统计微分馆上月业务数据(到馆人次、文献外借册次、文献外借人次、办证人数、金额等)并报送至总馆,5分

    (2)配合其他有需要的工作,3分

    提交业务数据表等

       

    8

    服务区域环境

    5分

    (1)读者服务区域卫生良好,1分

    (2)书库安全措施得当,2分

    (3)有设置架位标识、警示标识、温馨提示等,2分

    提交相关证明照片等

       

    总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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