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58-2420-2020-00008
    • 备注/文号:晋体【2020】6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体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2-05
    晋江市体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晋江市基层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补助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0-02-05 11:07

    各镇(街道)文体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2020年为民兴办实事的工作部署,基层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已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现将《2020年晋江市基层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补助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抓紧组织实施。

    为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急需且建设条件较为成熟的村(社区)进行申报。项目点确认后,各单位要定期对辖区内的项目点进行跟踪督查,落实项目进度,并按要求上报建设进度,在项目完工后及时申请补助经费,保障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按时完成。联系人:庄金章,办公电话:85684545

     

     

                             晋江市体育局

                              202023


    2020年晋江市基层体育场地设施建设

    补助办法

     

    为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建设更多群众身边的体育场地,提升我市基层体育场地设施档次2020年市委、市政府将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作为为民办实事工作之一,拟补助建设篮球场、小足球场、健身路径、健身苑、乒乓球场(室)等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具体补助办法如下:

    一、补助建设对象

    1.全市范围内的村(社区);

    2.已回迁入住的安置小区;

    3.市领导现场办公涉及事项;

    4.其他满足条件的市(镇)级公共体育场地设施。

    注:上述对象3年内已获得补助的,同一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二、补助建设项目与要求

    (一)A类场地设施:

    A1新建篮球场:新建场地建设内容包括水泥基础层、面层(包括但不限于硅PU、丙烯酸)、灯光、球架等主要设施,可配建围网、看台、遮雨棚等。

    A2改建篮球场:主要是针对场地面层、球架、灯光等项目进行改建,可同时改建围网、看台、遮雨棚等设施。

    A3新建五人制(包括七、八人制)足球场:新建场地应按相应长宽进行建设,包括基础面层、足球专用草坪、灯光、球门等,球场围网可根据周边实际建设。

    (二)B类场地设施:

    B1新建健身路径:健身场地配建器械至少12件,有必要的活动缓冲空间。建议配置新国标标准器械。

    B2修缮健身路径:场地主要设施包括基础、健身器械、面层等。修缮后每条健身路径应不少于10件器械。

    B3新建健身苑:健身苑大小建议不少于150㎡,活动器械不少于7个活动项目,相关器械不得分散建设。

    (三)C类场地设施:

    C1乒乓球场:建设后至少应有2台乒乓球台(桌),并有一定活动缓冲空间(建议每台桌每侧边至少2米、底线后4米)。

    C2乒乓球室:建成后应至少有2台乒乓球桌、灯光等,并由一定活动缓冲空间(建议每台桌每侧边至少2米、底线后4米),建议配置适量挡板(费用计入)。

    (四)D类:其他新建公共体育设施。

    鼓励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建设各种体育场地设施,如羽毛球场、门球场、半场篮球场、健身房、智能健身设施等。

    鼓励村(社区)建设小型全民健身中心,有条件的可申请多个补助建设项目。健身中心的配建按场地类型1A+1B+1C1D+1B+1C模式进行建设(1D必须是运动场地,不包括健身设施、健身房等)。

    注意:如申报体育场地设施项目包含在大工程之内的,应按照《补助办法》规定与要求,避免影响补助金额。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法:

    ⒈申报时间截止202048日。各镇(街道)汇总申请材料(附件2、共2页)后,加盖公章统一报送至市体育局体育科。

    各镇(街道)对辖区申报对象依照项目布局及缓急、资金到位情况、项目完成可能性进行初审,之后汇总上报。

    申报项目必须是20201115日前能完工的建设项目。项目建设情况将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督查,如到期无法完成建设任务,将承担相应责任。

    注:项目报送前可先沟通,避免申报材料退回重新填报。

    (二)确定补助建设对象:

    根据申报情况,对各个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确定补助建设对象。受赠单位应按照《补助办法》建设要求并参考附件1的有关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申请补助:

    ⒈各镇(街道)在补助项目建设完工后,应及时对建设项目进行审核并汇总项目申报补助经费,申请时应附以下材料(各种材料应加盖公章):

    ⑴补助经费申请表与材料目录单(附件4、共2页);

    ⑵场地设施支出票据等凭证或项目结算清单;

    ⑶项目建设合同(建议建设清单明确体现《方案》要求的内容)或器械购买合同(应含清单);

    ⑷项目验收单或器械验收单;

    ⑸场地设施全景彩色图片(可粘贴或彩打)。

    注:对影响补助费用计算的事项内容,须在合同或验收材料等材料中明确体现,如:篮球场的面层种类(硅pu、丙烯酸等)、足球场地长与宽、健身路径新国标证书材料等

    ⒉市体育局审核申请材料、现场抽查,上报市财政核拨补助经费。

    四、经费与补助标准

    本项目由市财政补助、项目建设单位自筹相结合,各单位申报后将根据场地设施投建情况进行补助。

    (一)A类场地设施:

    A1类:每个新建篮球场根据建设项目与要求,按建设费用80%补助,封顶15万元(非硅PU面层封顶13万元)。

    A2类:每个改建篮球场根据建设项目与要求,按建设费用80%补助,封顶12万元(非硅PU面层封顶10万元);如单纯改建看台、围网(围栏)、遮雨棚等,按建设费用60%补助,封顶6万元。

    A3类:每个新建五人制或七、八人制小足球场根据建设项目与要求,按建设费用90%补助,并按场地面积大小封顶补助,其中:面积小于400平方米的封顶30万元,面积介于400-650平方米的封顶35万元,面积大于650平方米的封顶42万元。

    (二)B类场地设施:

    B1类:每条新建健身路径根据建设项目与要求,采用新国标器械的,按项目建设费用90%补助,封顶4.5万元;采用非新国标器械的,按项目建设费用80%补助,封顶3.5万元。

    B2类:每条修缮健身路径根据建设项目与要求,采用新国标器械的,按健身器械购置费用与缓冲地面建设费用90%补助,封顶3万元;采用非新国标器械的,按健身器械购置费用与缓冲地面建设费用80%补助,封顶2万元。

    B3类:每个新建健身苑根据建设项目与要求,按器械购置费用与配套建设费用80%补助,封顶7万元。

    (三)C类场地设施:

    C1类:每个新建室外乒乓球场根据建设项目与要求,按配建球桌及配套建设费用90%补助,封顶1万元;

    C2类:每个新建室内乒乓球室根据建设项目与要求,按配球桌及配套建设费用90%补助,封顶1.3万元;

    注:C1C2每增加一台球桌,封顶补贴上调0.3万元,超过5台不再上调封顶款额。

    (四)Dl类:其他公共体育设施

    新建其他公共体育设施按相似度参照前三类场地设施进行补助。其中:

    ⒈每个新建健身房(室)如大小不少于60平方米、器械不少于12件,按配建器械费用80%补助,封顶7万元。

    ⒉新建羽毛球、网球、排球、气排球、门球场、半场篮球场等场地,按建设费用80%补助,封顶7万元。

    3.智能健身设施项目按项目建设费用80%补助,封顶7万元。

    注:申报对象涉及革命老区、薄弱村奋蹄马、示范村等的,在满足建设条件的情况下,优先列入补助建设对象,同时,补助标准按相应建设类型的场地设施上浮5%10%、封顶上浮0.21.5万(申报时应明确并附相应佐证材料)。

    五、其他事项

    各单位要保证建设资金及时到位,积极开展基层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的宣传,做好群众体育场地设施工程的管理工作。

    各镇(街道)要督促项目受赠单位将设施和器材归入到管理范围,落实管护经费、人员、制度、档案,确保器材、场地完整、安全、正常使用,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附件:⒈场地设施建设标准(参考)

    ⒉建设项目申请表

    ⒊补助经费申请表与材料目录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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