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23-0621-2025-10025
- 发布机构: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2-14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2月11日到2025年2月1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及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通知要求,现将我局于2025年2月11日到2025年2月14日期间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2月17日-2025年2月25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晋江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85659731。
2025年2月11日到2025年2月14日期间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编号 |
审批时间 |
审批决定全文 |
1 |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晋江初甜食品有限公司年产果冻500吨、饮料1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泉晋环评[2025]表26号 |
2025年2月11日 |
见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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