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23-0621-2024-10161
    • 发布机构: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29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240929
    时间:2024-09-29 18:03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作出环评审的建设项目公20240929

    目一

    1. 项目名称:晋江顺彪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年处理炉渣11000吨项目2.建设地点:晋江市安海镇坑边村文峰路76-1号

    3.建设单位:晋江顺彪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睿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项目选址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安海镇坑边村文峰路76-1号(租赁柯振智个人已有闲置厂房),主要从事炉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年处理炉渣11000吨。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晋江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污水处理厂及其纳污水体水质产生太大的影响。

    2)废气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具有一定的大气环境容量。本项目生产、原料堆场、产品堆场拟均位于车间内,不存在露天生产或堆放。项目上料粉尘收集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车间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采用喷淋降尘除尘。建设单位在生产过程中规范操作,加强生产管理,以减少无组织源的产生。经落实相应环保措施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空气及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不影响环境空气达二类区标准。

    3)噪声

    项目设备投入运营后,项目厂界预测点噪声贡献值均在限值内,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2类标准,故项目运营期间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主要为泥饼、回收粉尘、废机油、废机油空桶及生活垃圾。固体废物经及时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7.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在福建环保网上进行了2次信息公示。本项目公众参与中所涉及的公示、调查的时间节点、顺序和方式符合相关要求。

    公示期间,无人反馈信息。

    8.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4年0929—2024年1010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晋江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85659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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