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15-2420-2024-00056
- 备注/文号:晋水函〔2024〕221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01
柯碧玲、杨振宁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工程后续管养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我市历来重视污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养工作,先后制定出台相关制定,推动落实。2014年12月制定出台《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晋政办﹝2014﹞159号),2020年12月制定出台《晋江市水利局 晋江市财政局 晋江市农业农村局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晋江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规定>和<晋江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晋水﹝2020﹞331号),2023年9月重新修订完善《晋江市水利局 晋江市财政局 晋江市农业农村局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晋江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晋水﹝2023﹞284号),切实加强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维的管理和考核工作。
针对代表提出的强化市级财政保障、优化验收标准、设立专门机构等建议,答复如下:
一、强化统筹,保障运维资金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主要包含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和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其中,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工程从建设到运维,资金由市财政承担;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建设费用市财政承担80%,管护费用从市对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分成(农林水)、按比例返还镇(街道)的污水处理费统筹安排支出。其中,2021年返还4698万元、2022年返还4884万元、2023年返还4713万元。
二、多措并举,推动项目验收
为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管网项目验收进度,我局将申请竣工验收资料从12项简化到9项,组织工程师分片区每月不定期到各镇(街道)开展技术指导和检查工作,督促各镇(街道)按我市规定抓紧推进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敦促施工单位抓好接户率(90%以上)及工程质量等问题整改,确保项目竣工验收,有效运行。今年来,农村生活污水管网项目新增初验14个、初验率由83%提高至86.8%(317个),新增终验28个,终验率由14.5%提高至22.2%(81个)。
三、专业运维,发挥收处效益
目前,全市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含处理站和泵站)均由第三方运维管养,市级雨污管网委托水务集团统一运维管养,镇级排水管网由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与水务集团等第三方专业机构签订镇域排水管网日常维护合同,充分发挥国企专业技术力量和市场化运作优势,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工程有序、高效运行并充分发挥效益。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强运行维护管养,建立健全污水管道运行维护长效管理机制,依托水务集团等第三方专业机构推行污水管网市场化运行管理,加强日常管养维护和运维考核工作,着力推进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管理规范化、专业化。
感谢你们在百忙之中为我市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建言献策,我们将尽最大的努力、以最诚恳的态度认真办理落实。如果在办理过程中有不尽人意的,欢迎您来函来信。
主要领导:蒋东晓
分管领导:洪贻谋
经办人员:方俊辉
联系电话:1525944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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