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15-0240-2024-00045
- 备注/文号:晋水规〔2024〕2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11
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19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规〔2022〕3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对4件文件予以清理。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附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晋江市水利局
2024年9月11日
附件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发文文号 |
1 |
晋江市水利局关于加强市域引供水主通道安全管理的通告 |
晋水〔2020〕110号 |
2 |
晋江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晋江市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
晋水〔2021〕268号 |
3 |
晋江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晋江市水利局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试行)》的通知 |
晋水〔2022〕306号 |
4 |
晋江市水利局关于水行政执法公示等配套制度的通知 |
晋水〔2023〕2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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