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0 16:24

    晋江市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和要求,汇总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1日起至2022年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晋江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下载。

    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联系:晋江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晋江市新华街302号(邮编:362200),联系电话:0595-85681290,传真:0595-85662730,电子邮箱:jjssfj302@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中心的工作指导下,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等各项要求,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加强工作规范,提高公开质量,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和实效性。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为切实提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2年,市司法局通过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板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通过“法治晋江”微信公众号主动发布信息374条,主要反映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执法监督、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司法行政工作情况,做到有信息及时更新,有新公告及时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市司法局严格执行《条例》,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市司法局认真按照《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新媒体内容发布管理的通知》《晋江市2022年政务公开绩效考评指标细则》《2022年晋江市政务公开工作台账》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网站与政务新媒体采编、发布工作规范,通过加强信息发布的制度管控、事前审查、事后追责等各个环节的全程管理,有效确保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规范性、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2年,市司法局持续畅通社会公众参与渠道,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知民情、汇民智、解民忧方面的重要作用,通过中国晋江网站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版块、“法治晋江”微信公众号,结合公示栏、电子信箱等多种形式,全面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数量、质量和及时性。加强“法治晋江”微信公众号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发布和日常维护,及时推送各类政务信息,进一步拓展和丰富政务公开渠道和方式。

    (五)监督保障

    进一步加强对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符合审批和发布流程,严把信息质量关口,健全由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领导审定,重要信息由主要领导审签制度,做到逐级把关、层层负责,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完整性。严格保密审查机制,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安全、准确,年内不存在安全、泄密事故、严重表述错误等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8.940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公开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务公开平台建设需进一步加强,政务微信等新媒体的运用还需进一步拓展。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大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建设,加强社会关切舆情回应与公众互动,更好地服务百姓;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促进“互联网+电子政务”的深度融合;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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