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司法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1-04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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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司法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汇总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共7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晋江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下载。
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联系:晋江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晋江市新华街302号(邮编:362200),联系电话:0595-85681290,传真:0595-85662730,电子邮箱:jjssfj302@163.com.
一、概 述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和《通知》的要求,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加大工作领导力度,强化干部职工思想认识,为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的深入推进营造良好氛围。坚持把推行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局党组对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及时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统一组织协调工作,将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增强干部的思想意识,及时传达学习市效能办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从树立立党为公、司法为民、依法行政、便民利民、廉洁高效的司法行政队伍高度认识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工作的意义,切实提高认识,转变工作作风,把推行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密切同群众的关系、促进机关转变职能、提高办事效率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好,不断增强推行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
二、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保障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规范运作。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保障,推动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轨道。一是把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党风廉政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实行责任制和目标考核。二是制定并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制度,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三是健全监督机制,完善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体系,接受群众监督;设置了举报箱、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实行办事程序、办事标准、政务信息“三公开 ”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舆论监督。四是坚持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反馈制,对于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积极回应,认真办理并及时答复,如对市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等提案,我局进行了认真分析、论证和答复。通过抓建章立制,促进了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依法行政,务实推进,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工作措施。一是将司法局的职能、各科室的职责以及局领导分管工作等利用“中国·晋江”门户网站晋江市司法局专栏进行公开、公示。对下属的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律师事务所也进行了职能和人员公示。对司法局部门预算、决算,通过晋江政务网向社会公开。二是积极推行电子政务。局机关的机构职能、人事任免以及管理性文件、反映工作动态的简报信息等均通过司法行政网站等媒体及时面向社会公开。党委成员廉洁从政情况,实行承诺公示、自查情况公示、群众评议测评公示。三是严格实行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预公开制,局机关重大事项、决策事先征求干部职工的意见,实行“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定。设立政务公开栏,凡是涉及到需面向群众公开的事权、财权和人权,均公示于专栏,对干部职工关心的事项及一些涉及财物的专项工作(如“党员互助”、扶贫捐款情况等)进行公开通报。
四、紧密结合,发挥职能,推进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在开展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工作中,充分发挥职能,从普法依法治理角度,大力宣传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工作,借助“晋江微普法”微信公众平台,每周推送法治要闻,在晋江经济报推出160期《司法行政在线》专栏报道,动态报道司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配合市数字办在中国?晋江门户网站推出“创新驱动 服务至上 打造司法行政工作晋江样板”《在线访谈》节目。二是把开展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工作与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结合,加大人员电子政务的培训,借助政府网上办公平台,实施无纸化办公。三是以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工作来促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及时处理群众的投诉和反映,强化了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廉政意识。
我局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工作的形式有待拓展,工作动态等内容有时没有及时更新,今后我局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针对不足之处认真进行整改:一是加强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二是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创新公开形式和便民服务举措;三是加强与政府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工作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不断推进司法行政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本机关对2016年以来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1)、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和指南类:主动公开1条,占4.2%;
(2)、法规规章和规范类:主动公开1条,占4.2%;
(3)、规划计划类:主动公开1条,占4.2%;
(4)、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等方面的政策:无;
(5)、工作动态类:主动公开9条,占37.5%;
(6)、律师管理、公证管理、基层法律服务类:主动公开1条,占4.2%;
(7)、普法和依法治市类:主动公开1条,占4.1%;
(8)、人民调解和社区矫正类:主动公开1条,占4.1%;
(9)、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9条,占37.5%;
(10)、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无。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政府网站:在晋江市政务网、晋江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发布各类政府信息。
2.公共查阅点:晋江市图书馆、晋江市档案馆、晋江市司法局政务公开栏。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6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历年累计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0元,减免0元;历年累计收费0元,减免0元。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0件,历年累计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日常基础性管理不够到位、政府信息公开分类归纳较难把握,造成有时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准确。
(二)改进措施: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对《条例》的学习,认真研究分类归纳方法。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建立健全了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相关制度,增加了对拟发文稿件和信息公开保密性审核,对每一份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编目、录入上网和其它形式公开。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暂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二)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6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24 |
197 |
其中:1. 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24 |
197 |
2. 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4. 上级交转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晋江市司法局
2017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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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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