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30-0101-2024-00001
    • 备注/文号:晋司〔2024〕2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08
    晋江市司法局关于印发 《2023年晋江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的通知
    时间:2024-01-25 10:47
      

     

     

     

     

     

     

    晋司〔20242

     

     

    晋江市司法局关于印发

    2023晋江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的通知

     

    司法所、局机关各科室(大队)、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晋江市2023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

     

     

     

                                         晋江市司法局

         202418

    2023年晋江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构建“13137”发展格局、实施“1+6”专项攻坚行动决策部署,聚焦主责主业,狠抓工作重点,扎实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晋江实践,谱写“晋江经验”新篇章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保持法治先行态势,擦亮法治强市“新招牌”

    (一)纵深推动顶层设计。切实履行全面依法治市统筹协调职能,加强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联动会商,牵头制定《中共晋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规则》等7份文件,从制度层面上进一步强化市委依法治市办协调小组职能作用;推进法治晋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认真落实中央“一规划两纲要”及省市方案,扎实抓好我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实施。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方案>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健全党委(党组)统一领导和各方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责任落实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细,全力推进更高水平法治晋江建设。2023年,累计以依法治市委、依法治市办名义发布指导性文件29份。

    (二)依次推开重点工作。坚持以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新起点,大力推动法学理论与法治建设实践紧密结合、法学教育与法治工作深度衔接,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等开展合作,牵头编撰“晋江经验”法治意涵课题报告、《晋江法治蓝皮书》,提炼总结“晋江经验”中蕴含的法治意涵与法治精神,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建设德才兼备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联合厦门大学法学院举办2023年晋江市干部法治轮训班,健全完善全战线、全覆盖干部法治培训考核机制。健全完善全面依法治市专家决策咨询机制,组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参谋智囊作用。412日,市领导黄建辉前往福州接受人民网福建频道专访《“本地人留恋、外地人向往、值得托付终身”,法治护航这样的晋江》。

    (三)一体推进建设考评。建立健全基层法治建设体系架构,加强镇(街道)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实质化运行,快打造法治镇(街道)建设“样板工程”,激发基层法治建设内生动力。充分发挥法治督察利剑作用,建立专项督察和综合督察相结合的法治督察制度,加大法治建设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的权重,督促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年终述法制度。牵头制定《中共晋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镇(街道)法治建设工作督察的通知》,召开中共晋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协调小组联席会议暨2023年镇(街道)法治督察工作部署会议;由市领导担任督察组组长,采取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等方式分组开展实地督察,推动镇(街道)法治建设机制更加完善、法治建设责任全面落实。及时部署、推进落实我市“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迎检工作,牵头组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全体(扩大)会议,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开展评估抽查、督促查缺补漏等。2023918日,泉州市对我市进行实地评估检查,充分肯定我市“八五”普法工作成效,同时将晋江推荐作为省上对泉州市“八五”普法中期的检查点;1011日,省检查组来晋检查“八五”普法工作,对我市“八五”普法工作给予高度肯定。

    二、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争做执政为民“排头兵”

    (一)健全法治源头保障。聚焦全市中心工作,强化改革法治保障,扎实做好全市各类重大决策、重点领域和重要改革攻坚事项政策制定出台的合法性审核等工作,有效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2023年累计开展对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议题事项、以市政府和政府办名义制发文件以及市政府行政合同文本的合法性审查共267份,其中规范性文件32件;分别向泉州市政府、晋江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已发布的规范性文件28件、30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着力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质效,创新行政规范性文件项目化管理模式,建立“三通道”(自动生成、重点立项、申报立项)入库、规范“七环节”(规范评估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布、备案审查、文件制定后评估)流程,推动起草单位注重调查研究,科学分析研判政策措施产生的预期效果,切实提高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化水平。牵头出台省内县域首份《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明确将本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拟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拟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和拟签订的行政协议等四个事项纳入行政合法性审查范围,从审查机构、审查内容、审查材料、材料流转、审查方式、审查时间以及审查意见等七大方面作出全方位、详细的实操指引。加强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规范性文件监督检查,牵头梳2020年以来部门规范性文件、镇(街道)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以及评估工作情况,形成现行有效的目录清单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布,及时消除因源头问题造成政府治理的法律风险,为维护法治统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结合上级关于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等工作部署要求,分别组织开展3次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对截止20221231日以前以市人民政府(含政府办)名义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逐份审核清理,形成清理结果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布。

    (二)狠抓执法监督协调。坚持把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作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举措,4月份会同市委编办、市城市管理局共同组成评查小组开展全市镇(街道)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情况实地评估,对案卷评查发现21问题线索实行跟踪督办销号管理10月份,与市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的通知等文件,分组深入市直各执法部门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等,以点带面提升行政执法案卷质量和水平。积极推行“柔性执法”机制,迭代更新涉企轻微违法首违不罚清单,制定印发《晋江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工作的通知》,将950项行政执法事项纳入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2023年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共依据“四张清单”对违法当事人作出不予处罚4006起,从轻处罚134起,减轻处罚26903起;共减轻当事人经济负担780.8万元,市场经营主体减负松绑。稳步开展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建设工作,认真落实上级和省司法厅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牵头抓好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建设及推广应用工作,制定印发《关于成立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执法平台建设晋江工作小组的通知》,牵头研究并以晋江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关于做好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设备配置的通知》、《关于做好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案件录入工作的通知》等一批工作指导性文件,有力确保严格按步骤、按时限、按节点推进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建设工作。

    (三)提升复议应诉质量。大力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常态化,牵头制定《晋江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规则》,健全完善制度建设,抓紧抓牢考评体系,推动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行政败诉案件败诉率纳入年度绩效考评,持续提升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质量。2023年累计通知各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172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职能,依法审查行政复议案件,坚决纠正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行为。我市1件行政复议决定文书获评泉州市优秀行政复议决定文书表彰。2023年全市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06件,已审结271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100%。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用好行政争议审前和解工作机制,2023年累计推动被申请人自行撤销行政行为、申请人撤回申请、和解协调结案等作出终止决定的72件,占行政复议案件的26.57%

    三、构筑社会稳定防线,打出平安建设“组合拳”

    (一)守稳筑牢安全防线。(略)

    (二)完善多元解纷体系。充分发挥好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联合市委政法委等部门制定《晋江市“网格+”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推动召开“网格+”矛盾纠纷试点推广部署会,全面铺开矛盾纠纷多元调解实体化运作工作。依托“智慧网格”平台系统开发建设“网格+”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应用场景和手机APP应用模块,建立市、镇、村三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双流向”运行机制。2023年全市录入系统案件4277起,其中涉及矛盾纠纷3032起。扎实开展“枫桥经验”在晋江,提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质效活动,积极培育晋江特色调解品牌,创新打造灵源“角头调解”、西滨“厂区枫桥”、深沪“海上枫桥”等一批“枫桥经验”调解新模式。2023年,永和司法所“老叔公”调解工作法入选福建省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聚焦基层矛盾多元化解,强化部门联动协调配合,联合市公安局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所联动”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加快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工作机制培育壮大各类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晋江市市场监管领域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有效拓宽群众消费纠纷化解渠道深挖各行业专业领域调解人才,制定印发《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员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联合市人民调解员协会开展第二批人民调解员评定工作,2023年全市共评定三级人民调解员46名、四级人民调解员21名。10月份永和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刘全悦获评福建省第二批一级人民调解员。切实发挥人民调解队伍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着力提高村级调委会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2023先后配合市网格办开展9期全市基层网格员集中轮训班,累计培训人数达2000余人次;同时根据各镇(街道)的实际需求,组织开展8场次“点对点”人民调解业务培训,累计培训人数达1500余人次。制定《纪念“枫桥经验”60周年人民调解走进商企活动方案》,先后深入全市16家大型企业开展人民调解讲座培训15场次。10月份晋江市人民调解员协会获评2022年度福建省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2023年全市各级调解组织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6440件,化解成功率达 99.89%;其中化解涉企纠纷768起、协议金额达1.2亿元。

    (三)强化重点人群管控。(略)

    四、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搭建法治惠民“连心桥”

    (一)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建设覆盖城乡、普惠均等、便捷高效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认真落实省司法厅关于“不忘初心、牢记嘱托,打造新时代福建148品牌”三年行动统一部署,结合晋江本地特色资源和优势力量,培育推出永和所“老叔公调解团”和“掌上法律顾问”微信小程序2个“148品牌”,其中“老叔公”调解工作法入选福建省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1128日,联合晋江电视台开展“局长在线”融媒直播活动,进一步扩大公共法律服务宣传服务效应。大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纳入“党建+”邻里中心范畴,制定印发《晋江市司法局关于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下沉“党建+”邻里中心的通知》,指导青阳司法所、君伟律师事务所联合在永丰路“党建+”邻里中心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公共法律服务点”建设试点工作,积极引导村(社区)法律顾问进入“党建+”邻里中心开展专业便捷法律服务,以点带面、拓展延伸司法行政系统在“党建+”邻里中心的优势作用和资源供给。制定下发《关于开展 2023 年度村(社区)法律顾问示范点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村(社区)法律顾问属地化管理,2023年全市新建44个村(社区)法律顾问示范点,创建数达284个,覆盖率达70%。常态化抓好律师队伍管理教育,结合“双随机”抽查工作开展动态检查,先后组织对辖区39家律师事务所、7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2022年度检查初审工作,配合泉州市司法局检查组进行实地检查。局班子成员先后48次带队实地走访、检查指导全市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工作。68日,泉州市律师工作现场会在我市召开。着力净化法律服务市场,与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局、公安局、税务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法律咨询服务行业专项执法检查,通过各种形式面向行业及社会开展宣传,引导法律服务业从业人员规范服务行为,增强群众依法理性维权意识,有力促进全市法律服务行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积极打造有“温度”的家事综合公证服务体系,联合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推出“不动产继承公证+转移登记”一站式服务,实现一张表单联办,该项办事时限缩短至5个工作日。充分发挥公证服务优势,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2023年累计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公证28件。2023年累计办结各类公证6076件(其中国内公证2311件,涉外公证1892件,涉港澳公证1326件,涉台公证547件),提供延时服务384人次,邮寄公证书526份。

    (二)优化涉企法律服务供给。积极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与企业需求精准对接,推出落实“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17条措施,制定印发《晋江市司法局关于开展企业法治体检推动法律进企业活动的通知》,聚焦知识产权保护、劳动用工、融资担保等重点领域排查风险隐患,深入开展企业“法治体检”、“法律进企业”活动,为企业健康发展“开方会诊”。2023累计开展企业法治体检884次,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500余条,帮助企业及时高效解决法律问题。深化法援惠民生法律援助品牌建设,积极打造法律援助+劳动仲裁示范点,为农民工、工伤职工等低收入劳动者劳动维权开辟一站式绿色通道2023累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526件;累计办理农民工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031。培育打造和谐劳动关系领域园区枫桥机制,依托晋江市经济开发区设立职工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促进劳动纠纷就近、从快解决,努力实现小事不出企业、大事不出园区、矛盾不上交3月份,该基地被省总工会、司法厅、人社厅、省高院评为园区枫桥机制建设优秀单位。加强涉企全链条法律服务供给,配合市委政法委设立晋江市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志愿团、市公共法律服务分中心涉外法律服务站,由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以及5律师事务所共13名律师共同组成,汇集涉外法律服务专业人才,积极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助力优化涉外法治营商环境

    (三)推进全民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发挥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职责作用,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印发《2023年晋江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3年晋江市重点市直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大力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夯实基层法治根基先后组织开展“八五”普法暨“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骨干培训班,组织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线上线下培训;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民法典与农业农村》专题讲座。加强“法律明白人”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2023年全市共培育“法律明白人”5063名、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312户。聚焦社会热点和法治需求,制定印发《中共晋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晋江市“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牵头策划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先后联合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等单位在晋江市第五实验小学举办2023年“12·4” 国家宪法日法治文化节活动持续推进“社工+义工”普法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先后在五店市传统街区、晋江市博物馆、桂华法治文化园、晋江市第五实验小学等地举办“新时代 新国安”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公益文艺晚会、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主题市集、青少年法治研学等活动;加强宪法、民法典、安全生产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及党内法规的宣传教育,联合市教育局开展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走进劲霸、卡尔美、恒安等企业开展“法治护航促发展”法律进企业普法活动,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开展公益普法,积极发挥全市738名在册“蒲公英”普法志愿者作用,以“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大局普法行”为主线,先后在青阳街道青新社区、罗山街道兰峰社区、池店镇潘湖村、东石镇萧下村、季延中学英墩校区、扬美小学等开展“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在行动志愿服务活动等,大力营造全域覆盖的法治宣传态势突出融媒体普法优势,借助晋江市电视台《说法》栏目、晋江经济报《司法行政在线》专栏、“法治晋江”微信公众号、楼宇梯视、公交车车载电视等载体,开展线上民法典有奖知识竞答、反有组织犯罪法亮点解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普法小课堂、“八五”普法公民法治素养调查问卷等普法互动活动打造新媒体普法平台联合市融媒体中心打造《说法》栏目律师工作室,引入10名专业律师参与栏目录制,开展以案释法、诠释法治精神。

    五、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下好队伍建设“先手棋”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加强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泉州和晋江市委工作决策部署,深入开展第二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把开展主题教育与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与破解难题推动发展相结合、与为民办实事相结合,一体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检视整改、推动发展各项任务落实,确保主题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主题教育开展以来,累计组织召开部署调度会议4次,开展专题学习12次、专题研讨5次,查摆的问题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销号。1123日,局主要领导为全体党员干部讲授《传承党的优良传统 用好调查研究“传家宝”》专题党课。坚持把学习推广“四下基层”作为第二批主题教育的重要抓手,制定印发《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推动局班子成员以上率下,带头深入基层调研,统筹抓好各个业务领域调查研究工作。2023年,局领导班子结合挂钩基层司法所工作机制,常态化下沉基层开展重点工作督导调度活动65次。

    (二)深化党建业务融合。成立中共晋江市司法局机关委员会、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与检察院机关党委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在组织共建、监责共履、服务共推等方面协同发力等,为推动全市司法行政事业再创佳绩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加强律师党建工作,成立律师行业党委,培育打造“律护晋城 法润万家”特色党建项目,推动律师行业党委与万达商务楼宇党支部结对共建等,强化法律服务供需对接,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发挥机关党支部对律师党支部共建帮带作用,先后组织共建支部到永春、东石等地共同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共同参加“庆七一 守初心 建新功”党内法规知识竞赛等。我局《深化模范机关创建,“党建+司法行政”激活法治“红色引擎”》案例被表彰为第六届泉州市机关体制机制创新“百优案例”。

    (三)纵深推进从严治党。定期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制定《中共晋江市司法局党组2023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认真研究、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动配合市委政法委督察巡查组对我局开展的“五察(查)联动”工作,认真深入自查自纠、分析原因、改进提升。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先后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参观学习“中国共产党人的家风”档案展、“清廉泉州馆”;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违法违纪案例通报,每季度更新廉政宣传栏,在重要节假日发送廉政提醒短信等,不断筑牢廉政防火墙。强化日常监督和管理,制定《晋江市司法局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发挥平时考核工作指挥棒、风向标作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每季度开展违反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自查自纠,杜绝出现打招呼、探案情、知情不报等现象。严格执行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制度,加强因私事出国(境)证照管理,坚决杜绝违规行为。认真开展违规借用或变相借用车辆情况自查、乱占耕地建房情况自查和在职科级以下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等集中清理自查,严格落实规定要求。加强编外人员日常管理自查自纠,实行编外用工劳务派遣制度。

    (四)筑牢意识形态防线。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局党组书记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召开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会,对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做好意识形态风险防范。深化典型选树宣传,汇聚磅礴奋进力量,每季度统计通报全系统信息报送、采用情况并按积分排名评比。2023年,我局先后在中央主流媒体网站、《福建法治报》、《学习强国》APP等媒体平台刊发宣传报道50余次;同时,多篇重要工作信息被《八闽快讯》、《今日要讯》、《侨乡快讯》及省委政法委、泉州市司法局、晋江市委政法委等各级微信公众号等采用报道;晋江市委办、政府办信息工作排名较往年大幅跃升。

    (五)打造干事创业队伍。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树立选人用人良好导向,形成向上向好气象。2023年,28位干部先后晋升职级,其中3名二级主任科员晋升一级主任科员,1名三级主任科员晋升二级主任科员,13名四级主任科员晋升三级主任科员,11名一级科员晋升四级主任科员,2名年轻优秀干部提拔担任副科级干部职务;13个司法所所长岗位调整变动,其中新进10名司法所所长,3名司法所所长平级调动;优化中层干部队伍配备,分批开展股级干部提任调配工作,先后提任8名干部任正副股级岗位,调整7名股级干部职务;选派1名机关年轻干部到泉州市信访局挂职锻炼;抽调4名干部参与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整体队伍活力进一步增强,工作激情进一步激发。2023年,晋江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丁锦华获评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

    (六)固本夯基建强堡垒。深入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活动,实施软硬件建设“双轮驱动”,重点围绕办公用房达标、外观标识达标、制度建设达标等方面,持续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2023年内坑、磁灶正式搬迁入住新址办公,青阳、安海、龙湖、西滨、东石、池店所的办公场所在原有基础上实现整合升级。坚持以特色亮点、典型经验带动全市司法所建设晋位升级,西滨司法所获评泉州市第三届司法所“强基础、展亮点、创品牌”评述活动二等奖。着力打造机关基层“一盘棋”工作格局,2023年先后组织召开4次司法所季度工作例会,定期听取基层司法所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难点堵点。完善基层工作考核机制,及时调整修订司法所季度工作综合考评、公开通报、督促整改等制度,每季度组织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督查考评,推动基层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着力打造“以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的良好格局,制定《晋江市司法局关于建立重点工作定期调度制度的通知》,结合全年工作重点研究确定12个定期调度事项;定期召开局机关周工作例会,强化跟踪督查督办,推进重点工作落实。2023年累计编制12期司法行政工作月报。20238月,我局获评泉州市2020-2022年度文明单位;202311月,我局获批福建省第三批节约型机关建成单位。

    2023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扎实履行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等职能职责,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司法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仍有提升空间,星级司法所较少,提档争星工作还需要抓得更紧二是持续深入打造新时代福建“148”品牌的思路举措不多,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有待提升掌上法律顾问微信小程序推广发动不够,目前小程序知晓率、使用率提升较为缓慢行政诉讼败诉率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在县市排名中处于中上位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未能100实现常态化等。对于上述难点和问题,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抄送:泉州市司法局,晋江市委办、人大办、政府办、市委政法委、驻市委政 

          法委纪检监察组,市有关领导。   

    晋江市司法局                                     2024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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