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56-2420-2023-10455
    • 发布机构: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0-20
    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办事指南
    时间:2023-10-20 17:10

    01修复条件:

    除当事人受到责令停产停业、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限制从业、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吊销营业执照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较为严重行政处罚,或者仅受到警告、通报批评和较低数额罚款外,其他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满六个月,其中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领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满一年,且符合下列情形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信用修复:

    1)已经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

    2)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

    3)未因同一类违法行为再次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

    4)未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

    02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信用修复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分公司(分支机构)加盖上级单位公章];(附件1

    2)《守信承诺书》;(附件2

    3)已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的相关佐证材料,如罚没款缴交票据、违法行为整改报告(附件4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分公司(分支机构)加盖上级单位公章](附件3);

    03办理途径:

    1)线上申请: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当事人可以直接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网址:http://fj.gsxt.gov.cn)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信用修复申请和相关材料。

    2)线下申请: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到辖区各市场监管所提交纸质信用修复申请和相关材料。

    04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三个工作日内,停止公示相关信息,依法解除相关管理措施。

     

     

     

     

     

    线上信用修复操作流程

     

     

    线下信用修复办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扫码下载信用修复相关文书

     

     

    1:信用修复申请书

    2:守信承诺书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4: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整改报告(供参考)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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