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晋江市财政局
关于开展2021年度晋江市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遴选工作的函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泉州综合保税区管理局,市直各单位:
根据《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晋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晋江市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建设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晋人社〔2020〕16号),决定遴选2021年度晋江市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3-5个。具体组织申报事项如下:
一、申报条件
晋江市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以企业(行业)、院校为单位组织申报。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领衔人、企业(行业)、院校具备的申报条件必须符合《晋江市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建设管理暂行规定(试行)》规定的条件。
二、申报名额
按照隶属关系和管理权限,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推荐1个;市直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自下而上组织评选并推荐1个(教育系统可推荐4个)。
三、申报材料
各镇(街道)、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应认真组织本区域或本单位进行推荐,并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晋江市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1),
一式两份。
(二)申请报告,内容包括申请工作室名称(格式为“晋江市+申请人名字+职业工种名称+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简介、工作室基本条件、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工作室所依托的企业或职业院校的有关情况说明和支持措施(包括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措施,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30%的证明材料,能够为工作室提供资金支持、场所、设备等工作条件的情况说明),以及工作室建立后工作计划、主要工作方向等,由单位组织撰写,不少于2000字(报告格式见附件2),一式两份。
(三)申请单位的法人证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等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如市级以上获奖证书、技术认定、技术创新、出版物及有关单位的证明等),一式两份。
(四)申报单位应参照《晋江市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绩效评估表》(附件3)准备相应的佐证材料,连同(二)(三)材料,使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材料(一)单独提交。
(五)各镇(街道),市直行业主管部门须认真审核申请材料,核对无误后,在其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加盖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主管部门的公章,并统一填写《晋江市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申报汇总表》(附件4),一式两份。其中“主要业绩”将作为工作室宣传的内容,要求200字以内,突出工作室专长、业绩,彰显特色。
(六)各镇(街道),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应于7月15日前将以上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统一报送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四、工作要求
(一)各镇(街道),市直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提高晋江市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遴选工作的知晓度、关注度,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使更多优秀的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通过参与遴选脱颖而出。
(二)要严格按照《晋江市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建设管理暂行规定(试行)》及本通知的相关要求加强指导、组织、协调,广泛征求意见,帮助优秀的候选对象认真梳理总结,形成高质量的推荐材料。要认真审核把关,确保过程公平公开,结果客观公正。
(三)要认真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材料要求和时间上报,逾期不报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联 系 人:陈碧华
联系电话:0595-85679639
电子邮箱:jjzjk85681348@163.com
地 址:晋江市崇德路196号农商银行三楼职建科
附件:1、晋江市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申报表
2、申请报告(格式)
3、晋江市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绩效评估表
4、晋江市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申报汇总表
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晋 江 市 财 政 局
2021年6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