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10-2420-2021-00087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6-04
晋人社函〔2021〕63号
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江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2021年晋江市产业实训基地
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函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泉州综合保税区管理局,市直各单位:
为推进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公共培训资源效用,根据《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晋江市产业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晋人社〔2020〕15号)精神,2021年我市拟创建3-5家晋江市产业实训基地,具体组织申报事项如下:
一、申报条件
晋江市产业实训基地以本科院校、职业院校、企业、科研院所、职业培训机构为单位组织申报。申报单位的申报条件要符合《晋江市产业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暂行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规定条件。
二、申报名额
根据晋江市重点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领域),并对照《暂行规定》中设立的A、B、C、D四类实训基地(A类生产制造及智能制造,B类生产、运输设备操作,C类商业、服务,D类其他)确定项目候选单位。
按照隶属关系和管理权限,各镇(街道)初审并推荐1-2个;市直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初审并推荐1个;教育系统初审并推荐4个。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将按照“统筹管理、合理布局、资源共享、功能互补”原则,经资料审核、现场考察、调查座谈等程序确定项目建设对象。三、申报材料
(一)各镇(街道)、市直主管部门应组织初审推荐,并指导申报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晋江市产业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
2.《XXX(项目单位名称)市级产业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其中包括《XXX(项目单位名称)市级产业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和《XXX(项目单位名称)市级产业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此份表格详见《暂行规定》;
3.申报单位的办学许可证、法人证照、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4.《晋江市产业实训基地人员情况花名册》(附件2)。并提供相关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复印件;
5.《晋江市产业实训基地实训设施设备清单》(附件3)。
以上材料使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附件1一式两份,单独提交。
(二)各镇(街道)、市直主管部门须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初审合格后提交《推荐报告》和《晋江市产业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一式两份,并于7月15日前将以上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市人社局。
四、工作要求
(一)各镇(街道)、市直主管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提高晋江市产业实训基地申报工作的知晓度、关注度,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
(二)要严格按照《晋江市产业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暂行规定(试行)》及本通知的相关要求加强指导、组织、协调,广泛征求意见,帮助优秀的候选对象认真梳理总结,形成高质量的申报材料。认真审核把关,确保申报项目的引领性、示范性和代表性。
(三)要认真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材料要求和时间上报,逾期不报的,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联 系 人:陈碧华
联系电话:0595-85679639
电子邮箱:jjzjk85681348@163.com
地 址:晋江市崇德路196号农商银行三楼职建科
附件: 1.晋江市产业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2.晋江市产业实训基地人员情况花名册
3.晋江市产业实训基地设施设备清单
4.晋江市产业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晋 江 市 财 政 局
2021年6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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