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10-0122-2021-00036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3-19
    晋人社〔2021〕32号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江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给予叶兴生等3位同志脱贫攻坚嘉奖奖励的决定
    时间:2021-03-23 16:30

     

     

     

     

     

    晋人社〔202132

     

    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江市扶贫

    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给予叶兴生等

    3位同志脱贫攻坚嘉奖奖励的决定

     

    各有关单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事业单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系列部署,全面落实国家、省、泉州市有关工作要求,开拓创新、精准发力、攻坚克难,为全市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作出了积极贡献。在参与各级脱贫攻坚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个人。

    为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根据福建省委组织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的通知》(闽人社文〔2019149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集中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的通知》(闽人社文〔2020126号)和《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市事业单位集中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的通知》(泉人社文〔2020274号)精神,经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市人社局、市扶贫办决定给予晋江市毓英中学叶兴生、晋江市南峰中学黄小波、晋江市医院李巧云等3位同志嘉奖奖励

    希望受奖励的个人珍惜荣誉,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持续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希望全市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立足本职工作,秉承初心、艰苦奋斗,不断传承创新发展“晋江经验”,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晋江篇章。

     

    附件:晋江市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个人嘉奖名单

     

     

                              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晋江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319

        

     

    附件:

     

    晋江市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

    个人嘉奖名单

     

    序号

    奖励对象

    性别

    工作单位、科室及职务(职称)

    备注

    1

    叶兴生

    晋江市毓英中学高级教师

    援疆

    2

    黄小波

    晋江市南峰中学一级教师

    援藏

    3

    李巧云

    晋江市医院副主任医师

    援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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