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4月10日)
晋江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气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气象工作实际,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根据《条例》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及编排体系如下:
l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l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单位概况、领导简介、机构设置、主要职能
2.法规规章和规范
主要包括:气象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3.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l 依申请公开
l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二)公开渠道
1.在泉州市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晋江政务网)上公开,网站地址为:http://www.jinjiang.gov.cn。
2.通过新闻发布会、报纸、电视、新媒体等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渠道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晋江市气象局办公室
可当面申请或通过信函、电报、电子邮件申请
通信地址:福建省晋江市梅岭街道南山路120号
咨询电话:0595—85685956 85681316
电子邮箱:491688598@qq.com
邮政编码:3622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内容的要求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1. 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请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三)申请的方式
申请人可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本机关将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限予以处理。
1. 书面提交
申请人可从“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晋江市人民政府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或向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准确、完整填写后附身份证明邮寄,收件人请填写“晋江市气象局办公室”,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通过电报、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持本人身份证件,前往受理机构向工作人员当面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如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经申请人口头提出,可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
3.在线提交
申请人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直接填写并递交电子版《申请表》。《申请表》应填写准确、完整。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