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6-0830-2018-00012
    • 备注/文号:晋政民〔2018〕20号
    • 发布机构: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2-28
    晋江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基金会2017年度报告和2017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社会保障、公益救助
    时间:2018-02-28 00:00
     

     

     

     

     

     

     

     

     

     

     

     

     

     

     

     

     

     

     

     

     

    晋政民〔201820

     

     

    晋江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基金会

    2017年度报告和2017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基金会: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现将基金会报送2017年度工作报告并接受年度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20171231日前在市民政局登记的基金会。

    二、年检时间:201831日—410日。

    三、年检事项:

    (一)基金会网上填报系统于201829日开通。基金会登陆“福建社会组织网”,点击网页中间“社会组织网上年检”进入基金会网上年检,然后输入用户名、密码填写年度工作报告,并上传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的电子文档(相关帐户、密码请联系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管理科)。年度工作报告按照民政部制定的格式文本填写(格式文本请从中国社会组织网—办事指南—基金会—表格下载自行下载),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的《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要求出具。

    (二)网上报送成功后,各基金会应当将年度工作报告打印成纸质文本(一式三份),与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一并送交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直接登记的基金会不用初审),并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于2018410日前送交晋江市行政服务中心民政局43号窗口接受年度检查。

    (三)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的规定,我局将对基金会年度工作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全文,在“中国晋江”网站上公布。

    (四)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规、规定,开展审核工作,确定年度检查结论,年度检查结论在“中国晋江”网站上公布。

    四、其他事项:

    (一)对在20171231日前登记的基金会,我局将组织开展随机抽查。

    (二)对逾期不按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不参加年度检查的基金会,我局将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联系人:王小阳  陈火炮

    联系电话:85659607  85619394

      

     

     

                            晋江市民政局

          2018228

     

     

     

     

     

     

     

     

    抄送:泉州市民政局,晋江市委办、政府办,各业务主管单位,

    王文晖副市长。

    晋江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82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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