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6-2300-2017-00018
- 备注/文号:晋政民〔2017〕29号
- 发布机构: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3-31
晋政民〔2017〕29号
晋江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基金会
2016年度报告和2016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基金会: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现将基金会报送2016年度工作报告并接受年度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2016年12月31日前在市民政局登记的基金会。
二、年检时间:2017年4月1日—5月10日。
三、年检事项:
(一)基金会网上填报系统于2017年2月15日开通。各基金会登陆“福建社会组织”网,点击社会组织年检进入基金会年检入口,然后输入用户名、密码后填写年度工作报告,并上传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的电子文档(相关账户、密码请联系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管理科)。年度工作报告按照民政部制定的格式文本填写(格式文本请从中国社会组织网办事指南中基金会栏目“表格下载”板块自行下载),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的《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要求出具。
(二)网上报送成功后,各基金会应当将年度工作报告打印成纸质文本(一式三份),与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一并送交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直接登记的基金会不用初审),并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于2017年5月10日前送交晋江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接受年度检查。
(三)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的规定,晋江市民政局将各基金会年度工作报告摘要,适时在“中国晋江”网站上公布。
(四)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开展审核工作,确定年度检查结论。晋江市民政局将组织对部分基金会开
展抽查审计,抽查审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陈火炮;赖萍如
联系电话:85659607;85619394
晋江市民政局
抄送:泉州市民政局,晋江市委办、政府办,各业务主管单位, 王文晖副市长。 |
晋江市民政局 2017年3月3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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