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6-0101-2024-00029
- 备注/文号:晋政民〔2024〕68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31
各镇(街道)社会事务办、殡仪服务站:
为进一步落实殡葬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强化殡葬领域管理,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提升殡葬服务管理和保障水平,现就规范镇级殡仪服务站收费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收费管理
(一)实行收支两条线。镇级殡仪服务站要严格执行《晋江市经济发展局关于核定晋江市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晋经发〔2009〕208号)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及强制捆绑服务等乱收费行为。财务由镇(街道)财政所统一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收费统一使用镇(街道)财政所提供的专用票据。
(二)建立公开公示制度。要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显著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举报电话、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不得限制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严禁诱导丧属消费。
(三)统一使用清单凭证。为确保殡仪服务收费的透明性和规范性,市民政局制定了《晋江市殡仪服务费收费清单凭证》(见附件,以下简称《收费清单凭证》),自2024年11月5日启用。各殡仪服务站应严格按照《收费清单凭证》中列明的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向每一个丧属(或经办人)出具收费清单凭证并签名,并向丧属提供正规的收费票据。同时,各殡仪服务站应在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清单凭证》,接受社会监督。
二、其他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镇(街道)和殡仪服务站要高度重视殡葬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督管理。各镇(街道)要把殡仪服务站作为为民服务、为民排忧重要窗口,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和运营,加强设施设备维护维修,确保运营安全和服务质量的提升。
(三)加强政策宣传。各镇(街道)和殡仪服务站要积极开展殡葬领域政策法规的宣传活动,将市民政局制作的动漫宣传片下发到各村及村民小组微信群,提高人民群众的对我市殡葬政策的知晓率。
请各镇(街道)和殡仪服务站认真执行本通知要求,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动我市殡葬领域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
附件:晋江市殡仪服务费收费清单凭证
晋江市民政局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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