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6-0101-2024-00014
    • 备注/文号:晋政民〔2024〕37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28
    晋江市民政局 晋江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泉州市“晋邻和美·共建共享”社区治理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6-04 18:02

      各镇(街道)社会事务办、财政所:

      为深入推行城乡社区近邻服务,加快完善党建引领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新格局,根据《泉州市民政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泉州市“刺桐厝边·共建共享”社区治理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泉民建〔202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2024年晋江市“晋邻和美·共建共享”社区治理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近邻党建为引领,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党建+”邻里中心建设工作,突出高标准谋划、高质量建设、高效率运转,在全市范围内选取10个基础条件好、班子凝聚力强、群众积极性高、社区资源丰富的城乡社区实施“晋邻和美·共建共享”社区治理项目,结合村情社情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项目实践,形成一批社区治理创新成果,带动全市社区治理水平提升。

      二、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应突出精细化和建设可行性,目标计划应具体明确,避免过于宽泛笼统。市民政局和有关镇(街道)要加强对申报社区的工作指导,注重加强对项目建设方案的审核把关和项目实施的跟踪督促,防止出现项目无法如期推进或中途更换项目等问题。市级将不定期组织对项目建设进行检查,对工作进度缓慢的单位适时进行通报;对项目建设成效显著的镇(街道),在今后的相关社区治理项目申报中予以名额倾斜,对项目建设不力的予以消减名额。

      三、实施步骤

      (一)项目申报:申报单位根据“资源清单”、“需求清单和项目指标表,确定项目目标和工作计划”,经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如实填写《2024年晋江市“晋邻和美·共建共享”社区治理项目申报表》,镇(街道)对项目把关并加盖公章,于5月31日前将《申报表》通过电子政务平台报送至市民政局。

      (二)项目确定:市民政局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综合考虑申报单位基础设施建设、党建工作、服务能力、群众参与、社区资源等情况,确定试点项目,并择优推荐为泉州市“刺桐厝边·共建共享”社区治理项目。

      (三)项目实施:项目承接单位按照项目计划扎实推进建设,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及时收集视频、音频、照片素材,确保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和记录项目实施过程和资金使用情况。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所有项目均应于2024年12月中旬前完成。项目档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①村(居)民会议、代表会议等相关会议记录、纪要;②项目实施的图文、影像资料;③乡镇(街道)开展工作指导督导的佐证材料;④村(居)民和社会资源参与的佐证材料;⑤项目资金使用明细表;⑥项目申报和实施过程中加强村(居)务公开及媒体宣传报道的佐证材料;⑦项目中期自评报告和结项自评报告;⑧总结提炼社区治理工作经验形成社区工作法。所有佐证材料均应明确体现“晋邻和美·共建共享”社区治理项目字样。

      (四)评估验收:项目中期市民政局将结合我市城乡社区调研工作,组织实地走访了解项目开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项目结项后,试点村(社区)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不足,形成项目工作总结于12月20日报送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将组织评估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末期评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加强对“晋邻和美·共建共享”社区治理项目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资金到位。同时,积极协调、整合各部门的城乡社区建设资源,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试点工作。

      (二)落实资金保障。市级按照项目经费预算,结合上级资金补助情况落实对试点村(社区)的项目补助经费。被确定为2024年度泉州“刺桐厝边·共建共享”社区治理项目的试点村(社区),晋江市级财政每个给予5万元的配套补助经费。确定为晋江市 “晋邻和美·共建共享”的试点村(社区),晋江市级财政每个给予10万元的补助经费。有关镇(街道)应对被确定为试点的村(社区)给予适当资金补助。鼓励试点村(社区)多方开拓资金渠道,吸引驻区单位支持,通过慈善捐赠、设立社区基金会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城乡社区治理,形成全社会参与社区建设的投入机制。试点村(社区)要通过村(居)务公开平台,及时向社区居民公布试点工作资金使用情况。

      (三)强化督查指导。市民政局、各镇(街道)要加强对试点村(社区)项目建设工作的动态跟踪管理,注重加强对项目建设方案的审核把关和项目实施的跟踪督促,防止出现项目无法如期推进或中途更换项目等问题。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相关镇(街道)应于每月20日前向市民政局报送项目工作进展情况。

      (四)注重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广泛宣传试点的工作动态、经验做法和创建成果,使试点工作真正体现民愿、贴近民意、回应民声。要积极探索,着力创新,提炼试点工作模式,强化品牌效应,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附件:1.2024年晋江市“晋邻和美·共建共享”社区治理项目

      申报表

      2.2024年晋江市“晋邻和美·共建共享”社区治理项目

      指标表

      晋江市民政局               晋江市财政局 

      2024年5月28日

      附件1

      2024年晋江市“晋邻和美·共建共享”

      社区治理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村(社区)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资源清单(列明单位、组织或个人名称,可另附)

      1.共建单位:……、……、………

      2.社区社会组织:……、……、……

      3.社会工作者或社工机构:

      4.志愿者队伍

      5.社会慈善资源:

      6.其他:

      需求清单(按项目排列,可另附)

      1.……

      2.……

      ……

      项目内容和预期目标

      (可另附)

      项目进度安排(细化到月)

      (可另附)

      申报单位意见

      该项目申报经*年*月*日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

      (盖章)

           

      乡镇(街道)

      意见

      (盖章)

           

      县级意见

      民政部门意见:

      (盖章)

            

      财政部门意见:

      (盖章)

            

      备注:此表一式两份,请双面打印

      附件2

      2024年晋江市“晋邻和美·共建共享”社区治理项目指标表

      序号

      指标内容

      指标要求

      1

      召开不少于1场的村(居)民会议或代表会议

      1.召开会议确定项目目标和工作计划;

      2.每季度召开会议研究本季度“晋邻和美·共建共享”项目计划、通报项目进展情况;

      以上均需形成会议纪要并录入“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系统”。

      2

      设置固定的场所用于开展项目活动

      1.社区服务站建筑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80%以上用于居民服务及活动;2.主要服务场所显著位置悬挂“邻里之家”标牌。(获评泉州试点项目的应悬挂“刺桐厝边”标牌)

      3

      举办不少于1场邻里节

      1.活动方案应报晋江市民政局审批备案。鼓励在村(社区)正式成立当月举办;

      2.背景墙或展板、海报等宣传品需统一使用“中国社区”标识和“晋邻和美·邻里节”字样。(获评泉州试点项目的应统一使用“中国社区”标识和“刺桐厝边·邻里节”字样)

      以上均需提供图文影像佐证,能明确体现活动时间、地点。

      4

      每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晋邻和美(刺桐厝边)”主题活动

      1.主题活动围绕近邻服务展开,即助幼、助教、助医、助老、助困等“五助”内容, 鼓励开展社区特色主题活动;

      2.通过社区公众号、居民微信群、村(居)务公开栏等渠道发布活动预告,并在活动预告、活动开展、活动宣传等体现【“晋邻和美(刺桐厝边)·共建共享”社区治理项目】字样;

      3.每场活动村(居)民参与人数不少于50人;

      4.每个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共建单位等参与活动次数不少于1次。

      以上均需提供图文影像佐证,能明确体现活动内容、地点和时间。

      5

      积极宣传报道项目经验做法

      1.社区微信公众号专题宣传次数不少于10次;

      2.县级及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不少于1次;

      3.所有宣传均明确体现【“晋邻和美(刺桐厝边)·共建共享”社区治理项目】字样。

      以上均需提供图文影像佐证。

      6

      定期向市、县级民政部门,乡镇(街道)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按时报送项目中期自评报告和结项自评报告。

      7

      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1.直接用于居民活动和服务的经费不低于60%;

      2.账簿设置的会计科目从专项科目进行核算;

      需提供会计账、记账凭证等佐证材料。

      8

      居民满意度不低于80%

      随机抽查不少于50个村(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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