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6-0101-2024-00012
    • 备注/文号:晋政民〔2024〕35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27
    晋江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晋江市民政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时间:2024-06-04 17:39

      各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局机关相关科室、下属各单位:

      《晋江市民政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晋江市民政局

      2024年5月27日

      晋江市民政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全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安委〔2024〕2号)、《全省民政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全市民政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泉民办〔2024〕21号)和《晋江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晋安委〔2024〕1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身边突出安全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九大行动”,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66项、泉州市75项和我市73项细化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标准、安全治理、安全执法、安全素养、安全基础、安全科技、安全工程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各镇(街道)社会事务办、机关相关科室、下属各单位和民政服务机构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除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事故隐患发生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救助管理、殡葬服务等民政服务机构(场所)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施工安全、用电用气安全等各环节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增强,本质安全水平大幅度提升,各类民政服务机构保持安全有序运行,全市民政领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安全理念建设提升行动

      1.强化领导干部安全理念建设。领导干部积极参加省民政厅、市安委会组织开展的专题安全教育培训,加强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政策理论、法律法规等学习,强化安全理念和法治思维,强化统筹安全生产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

      2.强化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理念建设。各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养老服务科、社会事务科和殡葬事务中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面覆盖行业领域内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业务培训,重点培训《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殡葬服务机构有关管理办法和标准规范、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处置知识技能等,切实提高有关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计划2024年组织养老机构负责人开展安全培训;2025年组织全市养老、儿童福利、救助、殡葬等民政服务机构(场所)主要负责人开展培训;2026年组织全市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上级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

      (二)开展安全责任体系建设行动

      3.健全完善安全监管责任。紧扣国务院安委会15条硬措施、省66项具体举措、泉州市75条和我市73条细化举措,按照“三管三必须”和“业态相近”原则,细化补充安全生产权责分工,不断拧紧安全监管责任链条,切实堵塞安全监管漏洞。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日常监管重要内容,从严落实行政审批、标准规范、产业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日常监管重要内容,督促指导民政服务机构加强安全管理,对日常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违法违规行为,在督促落实整改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同时,一并抄送具有行政处罚权限的安全监管部门立案查处。

      4.推行民政服务机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聚焦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督促机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机构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完善提升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安全生产条件,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

      5.切实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多措并举,运用调度、通报、约谈、提醒、督办、曝光、追责等手段,有效推动各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养老服务科、社会事务科、殡葬事务中心及民政服务机构安全责任落实。积极配合市安委会20个包片驻守督导组定期不定期开展清单式督导检查,及时闭环整改问题隐患,以点带面推进安全管理水平提升。配合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专项巡察工作,压实相关科室(部门)和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主体责任,对于未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通报属地镇(街道),对相关责任方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明确终身不得担任民政服务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三)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质扩面专项行动

      6.优化提升标准规范。系统总结养老、儿童福利、救助、殡葬4个行业领域(以下简称4个行业领域)标准化创建、运行、提升的经验做法,全面评估4个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清单、标准化运行提升指南、达标细则等“三项规范”2.0版本,精准分析存在的短板和弱项,加以优化和完善,切实提升其科学性、可操作性和防控事故风险能力。

      7.健全完善双重预防机制。紧盯4个行业领域“两重大”(重大风险、重大隐患),深化风险点排查,建立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优化完善标准化+信息化“两化融合”动态监管,督促各民政服务机构完善各个风险点“三张清单”(检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闭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推行安全风险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切实增强机构自主创建、自我提升、自觉运行标准化的能力水平。

      8.稳步提升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运行质量。督促指导各民政服务机构依法依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生产经营现场“5S”、“六有”可视化定置管理,推行“五想五不干”安全作业机制、班前“每人一分钟”会议制度,梯次推进安全管理、生产现场和岗位作业等“三个维度”整体达标。

      9.持续推动标准化创建提升扩面增效。加大“标杆机构、评审达标机构、示范岗位”典型示范培育力度,2024年底前新增1家的标杆机构、新增评审定级(不定级达标)机构3家、创建基层操作标准化示范岗位12个,切实营造“全员参与岗位达标,人人实现岗位安全”的良好氛围,切实提升示范引领水平。2024年起,逐步开展达标评审,力争2026年底前实现4个行业领域各民政服务机构按标准化管理自主运行。

      (四)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10.持续落实安全生产重点环节隐患排查治理。在确实做好全市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发现隐患问题整改,实现划钩销账、问题清零基础上,持续加大民政领域重点环节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积极推动“单位自查、网格排查、行业抽查、专家检查”等日常隐患排查检查机制的固化落实。主动邀请具备专业资质的机构对当地消防安全、施工安全、用电用气安全等各环节风险开展安全鉴定和评估,重点排查整治民政服务机构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违规动火施工作业、采用易燃彩钢板房搭建、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等重大隐患和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高风险行为;重点排查民政服务机构是否处于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内,排查是否存在管理责任不明晰、违章搭建、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用气、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通等危险行为;持续深化人员密集、电动自行车、高层建筑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不断强化风险分析研判,依据上级工作部署安排,适时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会战”“百日攻坚”“大排查大整治”等专项行动,同时,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强化检查清单、问题清单、整改销号清单、责任清单、执法清单“五个清单”闭环管理。

      11.健全民政服务机构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完善并落实民政服务机构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告属地镇(街道)社会事务办、行业监管科室,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管控风险。推动督促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并及时向行业监管科室报告情况。重点督促机构落实检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三张清单”闭环管理,做到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滚动运行。在清明节、中元节、春节等重要节日、重大节点前,殡葬事务中心要持续督促殡葬服务机构制定完善祭扫安全保障方案预案,加强殡葬场所火源管控,配合开展野外祭扫用火检查,严防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12.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依托民政领域各类信息系统等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等,实现动态排查、闭环整改。2024年底前,依托社会事务、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救助、殡葬等各领域信息系统,建立完善民政服务机构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定期统计分析排查整改情况,针对性开展督导检查,全面汇总机构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13.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落实。加大《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力度,结合2024年“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深入养老机构一线开展宣传解读。根据省民政厅制定的社会事务、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结合泉州市民政局制定的重大事故隐患检查指引指南等配套政策文件,进一步细化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情形,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明确复杂情况下综合判定机制和程序等,不断增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可操作性,指导提高各民政服务机构自查自纠事故隐患的能力。

      1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畅通民政服务机构事故隐患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或报告机构存在的事故隐患,及时发现机构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反映的有关问题依法依规做好核查处理,涉及跨部门协调事项的,及时报请属地镇(街道)予以解决。落实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度,推动各民政服务机构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对报告并核实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激励从业人员积极向机构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五)开展安全监管帮扶提升和精准执法行动

      15.持续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2024年起逐年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提升专项行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非现场执法等工作机制,积极推行分级分类监管制度。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组织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深入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精准执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等手段,加大安全生产领域刑事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对执法监管中发现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问题。

      16.强化执法能力提升。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加大行政执法机关现场检查、调查取证、文书制作等模拟训练以及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新型执法装备应用训练。积极参加各类执法培训,三年内,按照上级民政部门和市安委会工作安排,组织机关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各类安全生产执法专题培训,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提升现场执法能力。积极配合省厅和泉州市民政局对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开展重大隐患判定、整改、验收的专题培训。

      17.加强执法监管保障。一是根据执法实际需求,加大执法保障投入,加强执法队伍力量配备,强化执法后勤保障,推动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二是持续开展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大力选聘执法技术检查员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提供技术支持,切实提升民政领域安全监管能力。

      (六)开展安全素养提升行动

      18.提升民政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素养。一是推动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建设。推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各民政服务机构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并逐项建章立制持续坚持。二是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持续督促各民政服务机构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面向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重点培训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本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设施设备使用方法、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知识技能、应急预案的内容和操作程序等,切实提高从业人员逃生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明确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推动各民政服务机构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形成常态监督管理。

      19.营造全社会安全氛围。一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等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因地制宜推动民政系统安全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培育安全意识。二是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深化标杆机构、安全生产示范岗等示范创建工作,评选一批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的机构和个人。三是强化宣传警示曝光。主动在“晋江民政”微信公众号上设置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定期播放安全警示宣传片,讲解安全生产知识、介绍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事故案例等突出问题的警示曝光,适时在市级主流媒体上进一步曝光,形成有效震慑。

      (七)开展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行动

      20.强化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强化安全生产应急力量建设,积极探索社会应急处置能力购买服务。加强与消防部门联动,强化专业应急救援支撑保障,确保专业应急救援力量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持续督促指导民政服务机构紧密结合机构硬件设置和人员特点完善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1次疏散逃生演练,确保机构内工作人员和有生活自理能力的入住对象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并形成常态化机制。

      (八)开展安全管理科技支撑行动

      21.加大科技支撑保障力度。积极推进智慧执法,加强信息化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为执法监督工作提供数字赋能。同时,加大“互联网+执法”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现场执法检查和线上巡查执法有机结合,持续提高执法效能。积极争取“十四五”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项目等多种资金投入,指导有条件的民政服务机构加强科技应用,积极推广电气火灾监控、燃气泄漏探测报警系统、消防一键智能报警系统等智能手段,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等设施设备的建设管理,完善技防、物防、人防相结合的防控措施。

      22.强化安全生产专家服务管理。完善行业领域专家、机构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技术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持续依法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域相关中介服务活动的监督指导,按照“谁要求、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加大对中介服务活动的定期不定期抽查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严厉打击中介机构造假行为,提升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质量。

      (九)开展安全工程项目建设提升行动

      23.推动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持续推进各类民政服务机构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安全工程治理行动。持续实施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房屋设施抗震性能排查和鉴定加固,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并长期坚持,强化本质安全。

      24.强化民政服务机构安全工程治理。积极配合住建部门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经营性自建房存量安全隐患整治,对判定为 C级和D级危房的养老机构建筑采取工程措施彻底消除隐患,加强自建房增量隐患的定期排查和房屋安全鉴定,发现新增隐患及时纳入专项整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省民政厅、泉州市民政局和市安委指导下,设立三年行动工作协调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工作协调小组依托市民政局办公室,养老、儿童福利、社会救助、殡葬等行业领域和办公室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养老服务科、社会事务科、殡葬事务中心指定1-2名干部负责各自领域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协调汇总。办公室、养老服务科、社会事务科和殡葬事务中心要提高政治站位,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进行研究部署,强化三年行动的统筹指导。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分管负责同志具体主抓,建立行业主管科室工作人员一对一挂钩联系民政服务机构工作机制,细化每年度目标任务,加强跟踪分析、定期调度和督促检查,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协同推进职责交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向市分管负责同志汇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情况并提供工作建议。

      (二)落实配套支撑。各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养老服务科、社会事务科和殡葬事务中心要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宏观调控和配套政策供给,科学合理安排预算,确保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增强安全生产综合能力,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要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完善有关工作规定要求、落实整治资金,一张蓝图绘到底,以久久为功的劲头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要强化重大灾害治理或安全工程的政策资金配套措施,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督促各民政服务机构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对机构考核把安全投入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严防低价中标影响机构正常安全投入。

      (三)注重统筹推进。养老服务科、社会事务科、殡葬事务中心要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与市安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局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结合起来,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切实提高机构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切实强化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在推进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聚焦薄弱环节,研究治本之策,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提升安全治理水平。

      (四)突出指导检查。各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养老服务科、社会事务科、殡葬事务中心要对各民政服务机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过程进行指导检查,切实指导帮助各机构摸出隐患、查出短板、解决问题。建立并落实安全隐患“五个清单”闭环管理,健全发现问题隐患、会商研判风险、点评通报整改全流程督导机制,做到有清单、有台账、有评价、有会商、有闭环、有运用,确保做到真检查、真督促、真整改、真见效。

      (五)强化正向激励。在干部考察、评优评先等工作中注意了解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对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优先推荐表彰奖励,相关干部在同等条件下可按规定优先推荐提拔晋升。要加大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先进机构的通报表扬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路,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六)压实安全责任。各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养老服务科、社会事务科、殡葬事务中心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专项督查重点,将“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作为安全督查长效机制,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的机构要及时约谈、通报、曝光,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2024-2026年每年12月3日前,将机关相关科室(单位)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办公室。

      联系人:张百旺  联系电话:0595-22500638

      附件:1.全市民政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

      —2026年)重点项目清单

      2.全市民政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

      —2026年)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全市民政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重点项目清单

      序号

      名称

      类型

      阶段任务

      责任科室

      (单位)

      2024年

      2025年

      2026年

      1

      领导干部积极参加专题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理念

      领导干部积极参加安全生产专题培训。

      办公室

      养老服务科

      社会事务科

      殡葬事务中心

      2

      开展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理念

      2024年,组织开展养老机构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

      2025年,组织开展养老、儿童福利、救助、殡葬等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

      2026年,组织全市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上级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

      办公室

      养老服务科

      社会事务科

      殡葬事务中心

      3

      开展标准化典型示范培育力度

      安全标准

      2024年底前,新增1家标杆机构、新增评审定级(不定级达标)机构2家、创建基层操作标准化示范岗位1个。

      持续培植典型示范,力争2026年底前实现养老、儿童福利、救助、殡葬4个行业领域各民政服务机构按标准化管理自主运行。

      养老服务科

      社会事务科

      殡葬事务中心

      4

      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台账

      安全治理

      依托养老、儿童福利、救助、殡葬等信息系统,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等,实现动态排查、闭环整改。

      持续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加大督导帮扶和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动态清零。

      养老服务科

      社会事务科

      殡葬事务中心

      序号

      名称

      类型

      阶段任务

      责任科室

      (单位)

      2024年

      2025年

      2026年

      5

      提升安全生产现场执法能力

      安全执法

      2024年底前,落实上级及市安委会要求上报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统计和典型案例报送工作,加大行政执法机关现场检查、调查取证、文书制作等模拟训练以及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新型执法装备应用训练。

      持续提升安全生产现场执法能力。

      办公室

      养老服务科

      社会事务科

      殡葬事务中心

      6

      全生命周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攻坚行动

      安全素养

      2024年底前,各民政服务机构完成70%普通员工“一教一练”工作(开展一次全员宣传教育培训,组织一场灭火逃生疏散演练)。

      2025年底前,督促各民政服务机构完成普通员工“一教一练”工作(开展一次全员宣传教育培训,组织一场灭火逃生疏散演练)。

      2026年,开展全生命周期攻坚行动验收和效果评估,同步实现全生命周期群体动态100%覆盖。推广使用全生命周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资源库,实现资源库最大化开放共享;推动各民政服务机构落实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主体责任,建立本单位消防安全宣讲队,自主开展社会单位“一教一练”工作,提升“四个能力”。

      养老服务科

      社会事务科

      7

      加大科技支撑保障力度

      安全科技

      加强信息化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加大“互联网+执法”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现场执法检查和线上巡查执法有机结合,持续提高执法效能;积极推广电气火灾监控、燃气泄漏探测报警系统、消防一键智能报警系统等智能手段,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等设施设备的建设管理,完善技防、物防、人防相结合的防控措施。

      养老服务科

      社会事务科

      殡葬事务中心

      8

      持续实施房屋设施抗震性能排查和鉴定加固

      安全工程

      3年时间持续完成1993年1月1日前竣工或者投用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建筑抗震性能鉴定、适修性评估和加固改造。积极配合住建部门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经营性自建房存量安全隐患整治,对判定为 C级和 D级危房的养老机构建筑采取工程措施彻底消除隐患,加强自建房增量隐患的定期排查和房屋安全鉴定,发现新增隐患及时纳入专项整治。

      养老服务科

      社会事务科

      殡葬事务中心

      附件2

      全市民政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2024—2026年)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为推动全市民政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落实落细,根据《晋江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和《泉州市民政局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要求,现成立晋江市民政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周先进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施建生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英瑜  市民政局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

      庄铭德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

      郭亨利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

      吴云淦  市民政局一级主任科员

      成  员:丁雅丝  办公室主任

      杨素婷  养老服务科负责人

      陈燕滨  社会事务科科长

      庄志坚  殡葬事务中心负责人

      尤芳永  养老服务科副科长

      张百旺  办公室安全生产工作人员

      王海涛  养老服务科安全生产工作人员

      王国华  社会事务科安全生产工作人员

      工作协调小组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不再长期化、实体化运作。工作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工作岗位或分工发生变动后,由接任者自然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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