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6-0101-2019-00030
- 备注/文号:晋政民〔2019〕48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6-11
晋政民〔2019〕48号
晋江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星级评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为推动我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专业社会工作发展,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育扶持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晋政办〔2018〕66号)精神,现就2019年度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星级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对象
星级社工、星级督导培育对象应分别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以上资质,原则上要求在我市提供全职社工服务、社工督导服务满三年,前三年服务机构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的且有2个年度优秀,个人在工作中服务对象评价较好,没有违法违纪行为。2018年晋江市社会工作督导助理和初级督导,原则上由所在机构直接推荐为星级督导培育对象。推荐对象经市民政局审核,征求意见后确定为入围培育对象。
在我市提供全职社工服务的人员,是指与我市用人单位(包括在我市登记注册的社工机构,在省、泉州市登记注册的且注册机构住址在晋江的社工机构)签订一年以上工作合同、连续缴交社会保险、当年度在我市社工岗位、社工项目工作累计时间不少于9个月的社工人员。
通过“人才反哺农村”计划,到村(社区)担任村(社区)两委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推荐作为培育对象,可不受社工任职年限、考核等次限制。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及以上证书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到社工机构任职、且在我市提供全职社工服务的,其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的任职年限及考核等次可视为全职社工任职经历条件进行推荐。
2018年度确定为培育对象未评定星级的,本年度不再继续推荐。
二、培育周期
每一年度为一个周期,年初通过推荐、审核确定入围培育对象,年末实施星级考评。
三、星级评定
按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认定年度星级社工及督导。年度根据培育对象工龄、持证、工作实绩等情况实施星级考评,原则上三星级社工、督导不超过社工、督导总数的5%,二星级社工、督导不超过星级社工、督导总数的5%,一星级社工、督导不超过社工督导总数的5%。
四、奖励措施
经认定的星级社工、星级督导享受评定年度相应人才补贴,一星级社工、督导分别发放3600元、8500元人才岗位津贴,二星级社工、督导分别发放6000元、10000元人才岗位津贴,三星级社工、督导分别发放8500元、12000元人才岗位津贴。
五、评选程序
(一)组织推荐(2019年6月)
1.各社工机构根据培育对象推荐人选的原则条件,本着公平公开的选拔原则制定本机构的选拔实施细则,由机构全体工作人员参与推荐,机构根据内部推荐结果,推荐本机构优秀社工、督导作为星级社工、星级督导培育对象参评。
2.各机构根据机构选拔结果,填写《培育对象推荐呈报表》(附件1),于6月20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文件提交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管理科。
(二)资料审核(2019年6月)
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管理科根据各社工机构提交的推荐培育对象资料,包括《推荐呈报表》,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督导评聘证书复印件,社保证明、单位的工作年限证明、及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参选条件的材料,对选拔对象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察评定(2019年11月)
对培育对象的工作实绩和综合表现,进行百分制量化考评。评定星级社工的综合得分不低于75分。
1.个人素质量化(设定分值15分)。由培育对象向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管理科提交述职展示工作总结(2000字左右),填报“3+1”实绩公示表(附件2)和《个人素质量化计分表》(附件3),并结合自身情况提交各项量化所需的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该项得分。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管理科根据收到的证明材料进行量化计分。
述职展示工作总结,主要体现2019年度工作实绩、成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完成量、成功案例数、亮点工作、创新工作等)。
2.平时考察(设定分值15分)。各社工机构配合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管理科加强对培育对象的平时考察,根据《培育对象所在机构年度工作评价计分表》(附件4)如实评分,并形成一份评议报告报送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管理科,评分结果将进行随机抽查。
3.线上投票(设定分值5分)。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管理科分别组织开展星级督导和星级社工网络线上投票,按照票数高低排序得分。排名前20%,得5分;排名在20%-40%,得4.5分;排名在40%-60%,得4分;排名在60%-80%,得3.5分;排名在80%-100%,得3分。
4.述职展示(设定分值65分)。市民政局组建由社会事务管理科和社会工作有关专家组成的评审小组,分别召开星级督导培育对象和星级社工培育对象述职展示会议,对培育对象的工作实绩和综合表现评分。
其中当年度未被评为星级督导的培育对象可继续参加星级社工的评选,继续参加星级社工的述职展示会议。其个人素质量化得分和机构评分所得分数仍然有效;星级督导线上投票所得票数将进入星级社工线上投票的票数排名重新得分。
述职展示评分标准包括:
(1)工作实绩:对岗位工作有详细的阐述,条理清晰;业务突出,专业能力强,得到用人单位、服务对象普遍好评或表彰。
(2)专业研究与创新能力:努力学习,钻研业务,积极开展专业研究;能够在现有社工方法或理论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赋予创新,产生良好社会效应。
(3)行业发展贡献: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及提出政策性建议,为晋江社工事业的发展献策献计;服务内容和方式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可操作性,可代表一类服务的一般操作程序,或反映出晋江市本土社会工作特色,对同类服务具有积极的示范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活动、为晋江社工整体形象的宣传和提高做出贡献。
(4)述职表现:态度端正,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应变能力等。
(5)其他。
以上评选标准形成评分表,交由述职展示会的专家评审评分。
5.综合评定。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管理科根据个人素质量化、平时考察、线上投票、述职展示总得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综合分析站队,按照确定的评选名额(不超全市登记备案的社工的15%的比例)提出星级社工和星级督导名单,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由市民政局局务会审批决定授予星级社工和星级督导的名单。
(五)兑现奖励(2019年12月)
根据审批确定的星级社工和星级督导名单,由市民政局按相关规定和程序拨付奖励资金。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工机构要充分认识年度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星级评定工作的重要意义,把选拔推荐的过程作为加强社工队伍建设的有效载体,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把关,公开公平公正认真做好选拔推荐。
(二)深入宣传引导。要把宣传工作贯穿评选活动始终,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和宣传载体,大力宣传我市社会工作成果、优秀案例,进一步传播社会工作知识,提高公众对社会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认同度,营造良好的社会工作发展的氛围和社会环境。
(三)严格监督管理。要加强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星级评定工作的监督与管理,推荐机构、参评人员在申请、评定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培育对象在参评年度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及受到有效投诉的,撤消授予的星级评定等次,追回已发放的人才岗位津贴,并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附件:1.晋江市2019年度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星级评定培育对象推荐呈报表
2.晋江市2019年度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星级评定培育对象“3+1”实绩公示表
3.晋江市2019年度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星级评定培育对象个人素质量化计分表
4.晋江市2019年度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星级评定培育对象所在机构年度工作评价计分表
晋江市民政局
2019年6月11日
附件1
晋江市2019年度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星级评定
培育对象推荐呈报表
申报类型:(星级督导或星级社工)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 年月 |
|
|
||||||||
籍贯 |
|
学历 |
|
学位 |
|
|||||||||
毕业院校 |
|
专业 |
|
政治 面貌 |
|
|||||||||
督导职称 |
|
党务干部职务 |
|
联系 电话 |
|
|||||||||
聘用单位 |
|
在晋江从事 全职时长 |
社工: |
社工岗位(项目)名称及职务 |
|
|||||||||
督导: |
||||||||||||||
社工职业水平证书等级 |
|
获证时间 |
|
是否通过“人才反哺农村”计划,到村(社区)担任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
|
|||||||||
其他相关证书及等级 |
|
|||||||||||||
继续教育情况 |
列明近三年参加的社会工作继续教育情况,包括课程名称、主办单位、继续教育时间、获得学时等信息。 |
|||||||||||||
近三年考核情况 |
第一年 |
|
第二年 |
|
第三年 |
|
||||||||
自荐 理由 |
|
|||||||||||||
机构推荐 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晋江市 民政局 意 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
培育对象“3+1”实绩公示表
姓名 |
|
现单位及职务 |
|
||||
主要职责 |
|
||||||
2019年最能体现自己工作能力的三项工作和最不满意的一项工作 |
|||||||
最能体现自己能力的三项工作以及所取得的主要实绩 |
序号 |
工作项目 |
工作背景 |
工作成绩 |
本人作用 |
||
类别 |
具体体现 |
||||||
1 |
|
|
|
|
|
||
2 |
|
|
|
|
|
||
3 |
|
|
|
|
|
||
最不满意的一项工作及主观原因的剖析(100字以内) |
|
||||||
说明:1.本表由本人填写。2.“最能体现自己工作能力”栏中的三项工作请按标识分开填写,其中:“工作项目”栏简要描述工作的名称或内容;“工作背景”栏简要描述开展工作的动因或重要意义;“工作成绩”栏简要描述工作取得的实绩;“本人作用”栏中的“类别”分为“领导”、“负责”、“配合”、“参与”等4种类别,“具体体现”栏简要描述个人在工作中所起作用的具体体现;3.本表填报后报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管理科,上报时一式一份,另需发Excel电子文档至科室邮箱。 |
|||||||
附件3
晋江市2019年度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星级评定
培育对象个人素质量化计分表
得 |
类别 |
具体标准 |
参考分值 |
得分 |
学历 (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最高3分,不可累加) |
硕士及以上 |
3分 |
|
|
本科 |
2.5分 |
|||
大专 |
2分 |
|||
中专及以下 |
1.5分 |
|||
任职兼职 |
项目负责人,社会组织党务干部 |
2分 |
|
|
任本职岗位 |
1分 |
|||
持证情况 |
中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
3分 |
|
|
初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大专学历 |
2分 |
|||
持证3年以上,每多一年加0.2分(按实计算,最高1分) |
1分 |
|||
继续教育情况(提供继续教育证书扫描件,最高2分) |
近三年继续教育累计达到120学时及以上 |
2分 |
|
|
近三年继续教育累计达到100学时及以上 |
1.5分 |
|||
近三年继续教育累计达到80学时及以上 |
1分 |
|||
在晋江的服务年限 (最高5分;需在晋江全职服务,并提供人社局盖章社保证明和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证明) |
3年 |
3分 |
|
|
3年以上每多1年得0.5分(按实计算,最高2分) |
2分 |
|||
总分15分 |
得分: |
附件4
晋江市2019年度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星级评定
培育对象所在机构年度工作评价计分表
得
分
项
目 |
类别 |
具体标准 |
参考分值 |
得分 |
||
服务工作完成量 (最高5分) |
完成100%及以上(含100%) |
5 |
|
|||
完成90%-100%(含90%,不含100%) |
4 |
|||||
完成80%-90%(含80%,不含90%) |
3 |
|||||
完成70%-80%(含70%,不含80%) |
2 |
|||||
完成60%-70%(含60%,不含70%) |
1 |
|||||
完成低于60%(不含60%) |
0 |
|||||
服务质量 (最高5分) |
服务资料
|
完整、真实、规范地记录服务项目过程; |
3 |
|
||
资料充分体现服务操作的规范,服务卓有成效; |
||||||
服务单位/对象总体评价(根据服务内容与形式、服务态度、专业能力、接洽能力等) |
非常 满意 |
2 |
|
|||
满意 |
1.5 |
|||||
一般 |
0.5 |
|||||
机构综合考核 (最高5分) |
机构根据考核对象一年来的综合表现,对其进行综合评价。 |
优秀 |
5 |
|
||
良好 |
4 |
|||||
合格 |
2 |
|||||
不合格 |
0 |
|||||
总分15分 |
得分: |
|||||
抄送:泉州市民政局,晋江市委办、政府办、人才办,王文晖副市长。 |
晋江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9年6月11日印发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