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24-1050-2017-00007
- 备注/文号:晋科〔2017〕36号
- 发布机构:科技和知识产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8-30
晋江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意见的通知》(闽政文〔2016〕304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泉政文〔2017〕98号)的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扎实部署,本着以检查促工作、促改进的态度,迅速组织开展了清理工作,主要做法:
一、明确工作机制。经市政府同意,建立由市发改局牵头的晋江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我局为成员单位之一。
二、有序清理存量。对2017年1月1日至7月31日的所有发文进行梳理,有关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文件共1份,其中:没有违反公平竞争的1份。
三、定期评估完善。我局已下发《晋江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关于制定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本局内部工作程序的通知》,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要求各股(室)分别负责本股室拟出台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在起草过程中严格对照《意见》中的内容,就审查对象、标准和要求进行自我审查,形成书面审查结论,随相关文件材料一并上报局领导。确保我局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
四、加强宣传培训。接下来,我局将切实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增进全社会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五、整改措施到位。对2017年之前出台的政策措施,我局将继续进行自查自纠,确保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到位。
附件:全文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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