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信息公开文件要求,根据晋江市教育局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在“中国晋江”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jiang.gov.cn/xxgk/)上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晋江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通讯地址:晋江市梅岭街道南山路112号;联系电话:0595-85660300;电子邮箱:jjedu13@163.com;传真:0595-8569357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各级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渠道,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关切,政务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群众教育获得感和满意度得到提升。
(一)全面深化主动公开工作。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全面推进教育领域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扎实开展教育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围绕教育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聚焦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信息,深入推进教育规划、重点项目建设、招生政策、教师队伍管理、教育资助、财政资金、“双减”政策等领域信息公开。一是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及时通过电视台、报纸、微信公众号、宣传栏公告等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学区划分、招生计划、招生程序、办理流程、招生结果等各类招生信息。2021年,市教育局公开了晋江市小学幼儿园、初中、高中、民办学校招生就学方面信息及解读22条。二是推进教育政务服务公开,及时梳理更新公布教育局权责清单,及时公布“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结果等监管信息,集中公开政务服务指南、审查细则和审批服务规范等,全面推行网上审批、智能审批,方便人民群众查询办事,100%的入驻事项实现“一趟不用跑”,100%的入驻事项实现“最多跑一趟”。2021年,市教育局共办结190件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许可决定书已全部在门户网站公开;共受理公共服务事项130件130人次,全部办结,按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为100%。三是规范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做好部门预决算及政府采购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教育专项资金、教育收费项目等信息,不断提高教育领域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化水平。2021年,市教育局共公开相关财务信息8条。
(二)及时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通过建立工作台账、加强审核、落实保密审查、强化跟踪督促、规范答复格式等,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效,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今年以来,市教育局累计办理依申请公开4件,均已按时办结。无因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严格规范政府信息管理。一是严格信息发布审查。健全完善信息发布管理工作机制,严格按照信息发布规范流程落实好“三审制”要求,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发布的信息表达规范、内容准确,不涉密、不泄密。二是强化发布信息监管。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及网络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监管职责,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提高教育系统政务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安全防护能力。加强信息发布管理及网络安全工作巡查,联合有关技术部门常规开展敏感内容、敏感信息表述错误等问题巡查,并督促问题单位及时落实整改。
(四)持续优化公开平台建设。按照高效便民原则将“晋江教育”整合到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对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优化,着力改善移动端使用体验,打造模块简洁、目录清晰、运维便捷的新媒体发布平台。综合运用政府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在线访谈、新闻媒体等多渠道全方位做好教育信息的宣发工作。一是做好政府网站信息保障。对“中国晋江”网站教育相关栏目进行信息保障,2021年及时发布各类教育政务类公开信息47条,教育相关信息及解读文件905条。二是强化微信公众号平台宣发。基本保持每日定期通过晋江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教育资讯,平台已成为社会各界以及学校师生及时掌握教育最新政策、工作动态等资讯的重要渠道,多次获评“泉州政务微信最具影响力公众号(教育)”和“泉州十佳政务微信公众号”。2021年,晋江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推出了“双减JIN距离”、“我最喜爱的老师”、疫情防控第一视角“每个人都不起”等系列专题信息报道,全年累计发布各类教育信息资讯753条。三是依托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依托晋江经济报,晋江电视台等地方主流媒体及时报道晋江教育最新资讯,对教育热点适时解读回应。积极向福建省教育厅、泉州市教育局等投送涉及我市重要教育惠民、教育改革等信息稿件,充分利用各级平台宣传晋江教育工作,提高信息覆盖面和知晓率。
(五)常态开展政策解读和互动回应工作。一是积极开展政策解读。按照“解读是常态、不解读是例外,发布与解读同步”原则,常态化开展教育政策解读工作。注重提高解读质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发展纲要、教育政策等重要文件,综合运用文字、图解、在线访谈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形象化、通俗化进行政策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引导公众预期。2021年,市教育局共发布《一图读懂<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新时代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晋江市2021年小学幼儿园入学指南》、《一图读懂晋江市2021年初中招生入学政策》等聚焦教育热点重点问题的政策解读文件5份,接受中国晋江门户网站与晋江融媒体中心联合开展的“双减”政策专题访谈1次。二是积极回应公众关切。认真做好热点舆情应对工作,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化解公众疑虑。及时处理答复公众对教育问题的咨询建议,提高为民服务实效。2021年,共及时处置答复泉州12345平台、泉州政民互动平台、晋江便民平台等渠道转办的群众来电、来邮、网友留言625件。
(六)不断强化公开监督保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监督机制,提升政务公开领导水平。畅通监督和投诉渠道,及时公开投诉热线、投诉电子信箱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严格落实晋江市政务公开考核、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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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3 |
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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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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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90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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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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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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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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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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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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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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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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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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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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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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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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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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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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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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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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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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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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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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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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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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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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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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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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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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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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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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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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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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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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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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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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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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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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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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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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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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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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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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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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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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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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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教育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上级政务公开部门的要求及群众的期盼仍存在一些差距。如信息公开平台的运维仍需加强、报送各级主流媒体的宣传报道数量不多等。
2021年,市教育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各级有关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依法公开意识,完善工作机制,拓宽公开渠道,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实效,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一是健全完善政务公开机制,结合科室职能梳理,理顺信息发布、新媒体运维、新闻信息报送等工作责任分工及工作流程,建立一套职责明晰、各司其职、运行高效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二是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增强重大决策预公开、政策解读,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回应关切。加大公开力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审查,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三是不断加强公开平台运维。持续优化政务新媒体运营维护,提升平台管理和安全防护水平,持续加强对教育系统各网络信息发布平台进行全覆盖监测,及时发现处置各类不良信息,确保信息发布平台安全运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市教育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晋江市教育局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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