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16-1023-2024-00002
- 备注/文号:晋教函〔2023〕268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03
安海镇人民政府:
《晋江市安海镇人民政府关于商请将翰墨学苑配套幼儿园纳入安海镇第三幼儿园统一管理并升格为中心园的函》(安政函〔2023〕68号)已收悉。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提高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扩大社会影响力,经研究,同意“安海镇第三幼儿园”升格为“安海镇第三中心幼儿园”,并将安海镇翰墨学苑移交给安海镇人民政府的配套幼儿园,开办为“晋江市安海镇第三中心幼儿园翰墨园区”,办园性质为镇属公办幼儿园。
晋江市安海镇第三中心幼儿园翰墨园区占地面积7026.6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763.52平方米,按18个教学班、在园幼儿540人的规模办园。
晋江市安海镇第三中心幼儿园翰墨园区纳入安海镇第三中心幼儿园管理,两园区“统一机构(代码)、统一法人、统一师资、统一管理”,实行“一块牌子、一套班子、两个园区、分片管理”的紧密型集团化管理模式。
此复,请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晋江市教育局
2024年1月3日
(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