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1-03-28
    晋江市公安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11-03-28 10:00
     

    晋江市公安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晋江市公安局(以下简称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11日起至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晋江政务网”(www.jinjiang.gov.cn)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晋江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晋江市和平中路1号,邮编:362200,电话:0595-82030069,传真:059582030068

    一、概述

    2010年,市公安局认真按照《条例》和《福建省公安机关警务公开工作规范》、《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加强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要求,紧紧围绕“三三工程”建设,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实效,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公开内容。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要求,理顺信息发布机制,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加大公安机关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同时,进一步规范警务公开内容,主动向社会公开干部选拔、财务收支、公务接待、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13类内容,最大限度地公开警务信息,提高警务透明度。

    (二)延伸公开渠道,拓展公开载体。一是加强晋江公安公众服务网建设。紧盯“服务公安工作,服务人民群众”要求,在现有网站栏目设置的基础上,高效整合预警信息、警方提示、治安状况、公共安全防范等多种便民服务信息,大力普及安全防范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围绕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公安工作重点,组织开展“在线访谈”、“网上调查”、“民意征集”等活动,加强与网民的沟通、交流,大力宣传公安工作,了解社情民意。二是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晋江经济报》、《东南早报》、《泉州晚报》等新闻媒体,以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切入点,向群众和社会各界介绍公安机关的主要职能、办事程序、服务承诺及相关政策;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设立举报电话、信箱,认真受理群众的意见建议,解答群众的政策咨询,及时公开整改落实情况,取信于民。三是进一步规范窗口服务。窗口服务台统一设置办事预约簿、办事指南,公布窗口作息时间、收费标准,公开民警照片及其姓名、警号、工作职责、监督电话等内容。有条件的单位在大厅设置LED显示屏,滚动式宣传公开事项;放置触摸式电脑提供查询服务,方便群众办事、方便群众监督、方便群众投诉。四是开展网上警务办公。按照“统一窗口、统一受理、分别办理、统一告知”的要求,依托政府网站开设“办事服务大厅”,高效整合优化户籍、出入境、车驾管、消防等业务系统,逐步实现“服务措施一网办”的服务格局。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公开实效。一是注重典型培育,加强经验交流。市局确定出入境管理大队、交管一中队、罗山派出所、灵源派出所、龙湖派出所为2010年警务公开工作试点单位。通过培育典型,切实发挥以点带面的辐射效应和示范带动作用,大力推进全局警务公开工作。二是强化内外监督,推动工作落实。不断畅通外部监督渠道,通过各种媒体对外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箱,适时组织开展警务公开监督检查;深入开展行风评议和警务公开评议等活动,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和召开特邀监督员、警风监督员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查纠不公开、假公开、不规范公开等问题,推动警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全年共征求意见16条、建议29条,未发生民警违法违纪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0年,市局主要通过晋江政务网、公安对外窗口、新闻媒介、政务公开实体栏及市“两馆”查阅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8条。主要包括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全市治安情况、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等管理措施、重大警方提示、便民服务措施等信息。主要类别包括:人事任免类信息40条,占37.03%;业务工作类信息52条,占48.15%;行政权力类10条,占9.26%;其它类别信息6条,占5.56%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咨询处理情况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2、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捷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市局将根据《条例》和省公安厅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工作公开内容审核和更新维护及绩效考核、检查监督、教育宣传等工作制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附表式)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0年度

    历年累计

    0810

    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总数

    108

    275

    其中:1.主动公开文件数

    108

     

    2.依申请公开文件数

    0

     

          3.不予公开文件数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网上申请数

    0

     

    3.信函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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