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2-0024-2015-00001
- 备注/文号:晋发改〔2015〕1号
- 发布机构: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5-03-03
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由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附表等七部分。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政府网站(www.jinjiang.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电话:0595-85681572。
一、概述
2014年,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宏观探索、项目推动、创新引导、改革实践、物价监管、作风建设”等主要职能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加大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不断拓展和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
(一)领导重视,工作机制完善。
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监察小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分别指定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及责任人,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制定了政务公开、党务公开、保密审查等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各科室信息员报送业务工作信息、办公室统一组织管理。三是梳理完善《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流程规范,工作责任落实。
一是推动对文件信息公开属性强制审核,在确保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工作制度前提下,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有效提升信息公开范围和公开时效,确保主动公开信息“合法、全面、准确、及时”。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的,应及时更新。二是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明确信息制作人、审核人的责任,使得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进一步规范有序。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和业务培训,使全局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建设和谐发改、密切党群关系、推进发改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主动自觉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4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类信息23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类信息1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主要包括全市区域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市场价格的监测数据,市场价格信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审核、转报工作情况;重大项目建设进度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途径主要有以下方式:一是凡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晋江政务网、晋江市公开网等主要网站公开;二是部分重要的主动公开信息同时通过公共媒体发布。
(四)政府工作重点领域内容的公开情况
主要涉及“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共服务信息”三项重点领域内容的信息公开。一是做好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工作。每季度在纪委监察网站发布行政审批信息,主要涉及政府性投资项目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二是做好全市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在“中国晋江”网站公开当年度重点项目名单、每月定期通报全市重点项目进展情况、不定期公开具体项目的进展情况,以及利用经济报等媒体进行宣传公开等。三是做好价格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在政务公开网发布价格和收费信息23条,其中涉及医疗药品、停车收费、生猪屠宰加工、普通住宅服务收费、学校住宿等。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情况。2014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信函申请4条,主要涉及行政审批服务信息。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已答复4条。其中,答复 “同意公开”的2条,答复“政府信息不存在”的2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对于政府信息公开暂时实行免费提供。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年来,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和培训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在以后的工作中,将考虑从以下方面改进:一是加大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加强对各科室、直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强化业务培训,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二是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责任和时限,对工作中形成的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网站公开。同时,进一步探索依申请公开的具体内容,正确处理依申请公开与档案查阅办法的关系。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二)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4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33 |
391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33 |
391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4 |
4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4 |
4 |
4.上级转交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4 |
4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2 |
2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2 |
2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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