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财政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9 10:57
     

    晋江市财政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规定,总结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五部分内容,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至20211231日。

    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晋江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办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晋江市青阳街道新华街495号八楼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585681366

    传真号码:059585681560

    邮政编码:3622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晋江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立足财政工作职能,认真落实《条例》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坚持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稳步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组织保障。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层层压实责任,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了政府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二)强化工作落实。认真组织学习并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聚焦“六稳”“六保”、财政预决算、优化营商环境等主题,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认真办理公开事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拓展财政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3份,依申请公开1份,为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发挥了积极作用开展预决算信息公开审核,组织对全市负责编制政府或部门预决算信息的98个市级预算单位开展预决算公开数据核对,范围涵盖2018年决算、2019年预算、2019年决算及2020年预算,共核对公开材料653份,提出整改意见1494点。

    (三)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机制,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评估目标,与其他重点工作同安排、同推进、同落实。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咨询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晋江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立足财政实际,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但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宣传工作有待加强,主要依靠晋江政务网、市两馆查阅点、单位公共领域宣传栏等作为公开渠道,公众获取财政工作信息渠道不够宽,对财政工作动态了解面不够广;二是政策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财政政策专业性较高,解读形式单一,成效不够明显,未能达到让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效果。

    2022年,晋江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各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补短板、强弱项,一是继续抓好《条例》全面贯彻落实,围绕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创新信息公开形式,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对我市财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聚焦财政职能和民生关切,积极做好财政领域相关重大工作部署解读工作,提升财政政策效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晋江市财政局

    20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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