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残疾人联合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8 14:41
     晋残〔20233

     

    晋江市残疾人联合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规定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由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www.jinjiang.gov.cn上下载。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晋江市残联办公室联系。联系方式:

    地址:晋江市梅岭路西侧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大楼(邮编:362200,电话:85662800

    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2022年,按照全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市残联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不断创新拓展信息公开的载体、形式,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营造更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文件,对行文文件界定为主动公开的,及时通过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2022年累计主动公开政信息11条,涵盖残疾人康复、就业、教育、困难补助、无障碍改造、辅助器具、社会保障、工作计划总结类信息二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市残联2022年部门财政预算、2021年部门决算资金情况、市政协提案件办理情况、残疾人福利等重点领域信息。三是开展政策解读,通过政府网站、“晋江残联”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晋江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政策文件和《晋江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政策解读信息。四是加大惠残政策公开力度,编印晋江市惠残助残政策宣传手册5000份,在市、镇、村三级残疾人服务窗口进行发放宣传,为群众提供现场政策咨询;通过“晋江残联”微信公众号发布扶残助残项目、惠残政策汇编、重要工作动态、公告公示类信息136条;通过晋江经济报、晋江电视台、央广网、新福建、东南网、泉州网等主流媒体报刊发布残疾人事业宣传信息33条,大力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制定《晋江市残疾人联合会信息发布审查制度》明确“三审”制度的责任和内容,规范“三审”和保密审查流程,严肃“三审”纪律,要求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杜绝泄密情况发生,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二是加强发布信息内容的质量把关,实行拟稿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四级审核,对拟发布信息要求全部通过事前监管平台对全文进行监测纠错,杜绝发布错误不当信息情况的发生。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定《“晋江残联”微信公众号应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管理部门及职责、规范内容要求及信息发布程序,同时采取购买方式委托专业媒体机构进行维护管理,规范信息来源、编辑推送制度二是开通线上便民微服务,依托“晋江残联”微信公众号平台开通证件信息采集、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申报、辅具服务平台等线上联网服务,方便群众申报办理事项,提高便民服务水平。三是做好政府网站残疾人福利专栏栏目公开内容保障,全年发布扶残助残项目内容信息10条。

    (五)监督保障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组书记、理事长为组长、分管领导、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督查;落实工作人员保障,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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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会在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上取得一定成效,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得到较大提升,但距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仍有一定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全面完善,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仍需加强;二是政策解读比较简单,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会将围绕年度残疾人工作重点、为民办实事项目、工作职能、残疾人关切的热点难点、便民服务指南方面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机关人员政策解读业务培训,掌握政策解读工作要求和内容,进一步拓展丰富政策解读的渠道和形式,不断提高政策解读的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晋江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3113




    晋江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31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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