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住房保障实物配租对象
李荣章保障资格重新认定结果
的通知
陈埭镇人民政府:
根据《晋江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部分住房保障实物配租对象保障资格的通知》(晋经济房办〔2023〕17号)通知,我办取消54户拖欠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对象的保障资格。在对取消保障对象资格进行处理期间,该对象对取消结果提出异议。由于事关住房困难群众保障问题,我办就该对象提供的材料会你单位核实后,对该对象的保障资格结果进行重新认定。目前你单位已完成公示,现将重新认定结果通知如下:
你镇原保障对象李荣章,2023年5月12日因拖欠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被取消其保障资格,在对取消保障资格对象处理期间,该对象提供相关家庭困难情况说明及其相关佐证材料,经我办会你单位核实后,重新认定李荣章该户对象符合保障条件。
附件:《个别对象保障资格重新认定结果名单》
晋江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1日
(联系人:郑丹妮 电话:856221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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