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关于对2022年度第一批住房保障
实物配租对象家庭情况复查结果
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晋江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住房保障实物配租对象家庭情况复查工作的通知》(晋经济房办〔2022〕16号),我办已组织各相关单位对住房保障实物配租对象家庭情况进行复查,本年度实物配租复查对象共650户。因保障房系统更新,截至目前,我办已完成第一批共478户复查相关工作,现对复查结果进行公示,具体通知如下:
一、复查结果
1、根据复查的结果,本次公示住房保障实物配租复查对象478户,其中符合保障要求的417户(含调整保障标准77户),自愿退出的5户,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拟取消的19户,不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但可申请转为公租房保障方式的37户。
二、公示要求
现将符合保障条件的住房保障实物配租对象复查情况公示表、自愿退出的住房保障实物配租对象情况公示表、拟取消保障资格的住房保障实物配租对象情况公示表、不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但可申请转为公租房保障方式的住房保障实物配租对象情况公示表(详见附件)发放给你们,请各镇、街道组织对辖区内保障对象的复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并于2023年3月22日前将无异议的公示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我办,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请及时进行复核并形成书面材料及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我办。
联系人:洪剑锋 电话:82108765
附件:1、符合保障条件的住房保障实物配租对象复查情况公示表
2、自愿退出的住房保障实物配租对象情况公示表
3、拟取消保障资格的住房保障实物配租对象情况公示表
4、不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但可申请转为公租房保障方式的住房保障实物配租对象情况公示表
晋江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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