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住房保障租赁补贴资金发放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晋江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晋政文〔2010〕230号)、《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晋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晋江市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晋建综〔2018〕523号)规定,现对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租赁补贴对象发放2022年第四季度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具体通知如下:
一、截止至2022年12月,共有243户564人符合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条件,其中陈埭镇横坂村张雪英该户因家庭原因申请由实物配租保障转为租赁补贴保障,经我办审批后,同意张雪英该户转为租赁补贴保障,并从2022年11月开始发放租赁补贴。本次核发上述人员2022年第四季度(10月1日—12月31日)租赁补贴资金131040.7元(详见附件1、2)。
二、请各镇(街道)收到此通知后,认真核对廉租住房保障租赁补贴资金收款账号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3)中的各项信息;若表内信息发生变化,请于12月14日前向我办报告,重新填写廉租住房保障租赁补贴资金收款账号信息表(详见附件4),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我办(市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邮箱,以便及时核拨。未报送的,视为收款账号不变,我办将直接把资金核拨至今年第二季度各镇(街道)报送的收款账号。
三、相关镇(街道)应重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确保专款专用,于12月20日前及时将租赁补贴款划至保障对象的廉租住房保障租赁补贴专用银行卡上,并将相关票据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市住房保障中心存档备案。
四、相关镇(街道)在发放本次补贴时,应严格把关,若发现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对象情况发生变化,应暂缓发放补贴,并将变化情况及时向我办报告。
附件:1、全市廉租住房保障租赁补贴金额汇总表
2、各镇、街道廉租住房补贴对象2022年10月1日—2022年12月31日金额情况汇总表
3、廉租住房保障租赁补贴资金收款账号信息汇总表
4、廉租住房保障租赁补贴资金收款账号信息表
晋江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9日
(联系人:洪剑锋 联系电话:85622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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