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住建局-晋江市2022年10月保障房申请家庭复核信息
时间:2023-01-06 10:26 浏览量:
     
    晋江市2022年10月保障房申请家庭复核信息(吴遂淋、庄凌凤、陈国财等13户)
    序号 申请人 家庭人口 家庭成员 与申请人关系 街道初审意见 街道公示时间 房产复审 民政部门汇总
    1 吴遂淋 6 吴遂淋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2年8月9日
    至2022年8月15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户籍地址信息错误;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申请人儿子吴家河有一辆好奔牌非营运的闽C397RJ普通二轮摩托车和一辆比亚迪牌非营运的闽C73QJ1小型汽车;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本人及其配偶邱丽华已达到退休年龄未领取养老金,申请人儿媳黄冰艺在晋江市荣信托儿所服务有限公司缴纳社保,理论对应工资30000元;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邱丽华 配偶
    吴家河 儿子
    黄冰艺 儿媳
    吴毓莹 孙女
    吴洁雅 孙女
    2 庄凌凤 3 庄凌凤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2年8月17日
    至2022年8月23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 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户籍地址不详细;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申请人配偶陈垂聪有一辆立马牌非营运的闽C29ZS6普通二轮摩托车;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陈垂聪 配偶
    陈炜杰 儿子
    3 陈国财 3 陈国财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2年8月19日
    至2022年8月25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无;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本人有一辆豪爵牌非营运的闽C512RU普通二轮摩托车,申请人配偶赖惠珠有一辆立马牌非营运的闽C96528轻便二轮摩托车;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赖惠珠 配偶
    陈雨桐 女儿
    4 郑小崩 4 郑小崩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2年8月25日
    至2022年8月31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无;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本人有一辆小刀牌非营运的闽C37BT2普通二轮摩托车,申请人配偶胡红艳有一辆重庆牌非营运的闽C62XS3普通二轮摩托车;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胡红艳 配偶
    郑子奕 儿子
    郑元美 女儿
    5 王来发 3 王来发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2年9月9日
    至2022年9月15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该户籍人数共5人,王来发婚姻关系不符;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王晋鹏 儿子
    王喜治 母亲
    6 蔡娟 1 蔡娟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2年9月20日
    至2022年9月26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无;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申请人已达到退休年龄未领取养老金;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7 赖月娥 3 赖月娥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2年8月29日
    至2022年9月4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 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该户籍人数共4人;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本人已达到退休年龄未领取养老金;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陈以乐 儿子
    陈路易 孙女
    8 李加才 3 李加才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2年9月1日
    至2022年9月7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 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陈秀清婚姻关系不符;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陈秀清 配偶
    李志龙 儿子
    9 吴国强 1 吴国强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2年9月13日
    至2022年9月19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 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户籍非晋江辖区无法核实;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本人有一辆起亚牌非营运的闽C572NK小型轿车;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本人在 泉州春风餐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缴纳社保,理论对应工资为30000元;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10 伍玉兴 2 伍玉兴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2年9月20日
    至2022年9月26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 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该户籍人数共4人,伍玉兴婚姻关系不符;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本人有一辆豪爵牌非营运的闽C765RL普通二轮摩托车;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庄世强 儿子
    11 陈玉双 1 陈玉双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2年9月23日
    至2022年9月29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该户籍人数共3人;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12 周春琴 3 周春琴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2年9月23日
    至2022年9月29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无;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本人有一辆重庆牌非营运的闽C32VG3普通二轮摩托车;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张学文 儿子
    张学良 儿子
    13 蔡春婷 2 蔡春婷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2年9月23日
    至2022年9月29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该户籍人数共4人;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本人在晋江市欧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缴纳社保,理论对应工资为24936元;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蔡智濠 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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