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住建局-晋江市2022年7月保障房申请家庭复核信息
时间:2022-08-18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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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2022年7月保障房申请家庭复核信息(许雪香、黄飞鹏、刘差花等27户) | ||||||||
序号 | 申请人 | 家庭人口 | 家庭成员 | 与申请人关系 | 街道初审意见 | 街道公示时间 | 房产复审 | 民政部门汇总 |
1 | 许雪香 | 3 | 许雪香 | 本人 |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 从2022年2月23日 至2022年3月1日 |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该户籍人数共4人,许雪香婚姻关系不符;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
陈锶泓 | 女儿 | |||||||
陈瀚槟 | 儿子 | |||||||
2 | 黄飞鹏 | 4 | 黄飞鹏 | 本人 |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 从2022年3月4日 至2022年3月10日 |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无;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申请人配偶范贤淑在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安海镇桐林村三里220号有工商登记单位一家,单位性质为个体工商户,单位名称为晋江市安海镇贤淑日用品店。 |
范贤淑 | 配偶 | |||||||
黄长春 | 儿子 | |||||||
黄长发 | 儿子 | |||||||
3 | 刘差花 | 1 | 刘差花 | 本人 |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 从2022年3月4日 至2022年3月10日 |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无;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本人有一辆新大洲—本田牌闽C83XY7的普通摩托车和一辆光威牌非营运的闽C97ZM3普通摩托车;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
4 | 许淑珍 | 1 | 许淑珍 | 本人 |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 从2022年3月4日 至2022年3月10日 |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 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该户籍人数共4人,许淑珍婚姻关系不符;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本人有一辆台铃牌非营运的闽C92ZN9普通二轮摩托车;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
5 | 杜庆海 | 3 | 杜庆海 | 本人 |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 从2022年3月4日 至2022年3月10日 |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外省户籍,非晋江辖区无法核实;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申请人儿子杜捷有一辆宝骏牌非营运的闽C9176V小型汽车;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本人及其配偶已达到退休年龄但无领取养老金,申请人儿子杜捷在晋江安海润良商贸有限公司缴纳社保,理论对应工资为38832元;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
王道兰 | 配偶 | |||||||
杜捷 | 儿子 | |||||||
6 | 黄美偿 | 1 | 黄美偿 | 本人 |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 从2022年3月4日 至2022年3月10日 |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 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该户籍人数共4人;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
7 | 颜丽明 | 3 | 颜丽明 | 本人 |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 从2022年3月4日 至2022年3月10日 |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无;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申请人配偶黄书航有一辆三友牌非营运的闽C073RT普通摩托车和一辆建豪牌非营运的闽C503EL普通二轮摩托车;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本人及其配偶已达到退休年龄未领取养老金;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
黄书航 | 配偶 | |||||||
黄茵茵 | 女儿 | |||||||
8 | 叶文棣 | 6 | 叶文棣 | 本人 |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 从2022年5月6日 至2022年5月12日 |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无;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本人有一辆豪爵牌非营运的闽C29RS9普通二轮摩托车;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本人及其配偶已达到退休年龄未领取养老金,申请人儿媳陈金义在三六一度(中国)有限公司缴纳社保,理论对应工资为11400元;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
李凤玲 | 配偶 | |||||||
叶德波 | 儿子 | |||||||
陈金义 | 儿媳 | |||||||
叶天宇 | 孙子 | |||||||
叶天宸 | 孙子 | |||||||
9 | 王永生 | 2 | 王永生 | 本人 |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 从2022年5月18日 至2022年5月24日 |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 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该户籍人数共3人;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本人在福建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缴纳社保,理论对应工资为21600元,申请人母亲吴淑援已达到退休年龄未领取养老金;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
吴淑援 | 母亲 | |||||||
10 | 陈开金 | 7 | 陈开金 | 本人 |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 从2022年5月9日 至2022年5月15日 |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无;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申请人儿子陈德福有一辆长安牌非营运的闽CYR972小型汽车;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本人及其配偶已达到退休年龄未领取养老金;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申请人儿子陈德福在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西园街道赖厝65号有工商登记单位一家,单位性质为个体工商户,单位名称为 晋江市西园德隆机械配件店。 |
凌兰花 | 配偶 | |||||||
陈德福 | 儿子 | |||||||
李招娣 | 儿媳 | |||||||
陈茹心 | 孙女 | |||||||
陈茹诗 | 孙女 | |||||||
陈林宇 | 孙子 | |||||||
11 | 吴现章 | 4 | 吴现章 | 本人 |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 从2022年5月9日 至2022年5月15日 |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无;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申请人女儿吴心仪在泉州市鲤城区盛世领墅小金星幼儿园缴纳社保,理论对应工资为30000元;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请住(注:该申请家庭中吴现章、苏秀梅、吴心仪、吴心月是我市2022年7月低保对象) |
苏秀梅 | 配偶 | |||||||
吴心仪 | 女儿 | |||||||
吴心月 | 女儿 | |||||||
12 | 丁瑞霖 | 3 | 丁瑞霖 | 本人 |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 从2022年5月10日 至2022年5月16日 |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该户籍人数共4人;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申请人女儿丁茹兰在石狮市乐爱社工服务中心缴纳社保,理论对应工资为24900元,申请人女儿丁诗诗在泉州市鑫胜乐商贸有限公司缴纳社保,理论对应工资为30000元;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
丁茹兰 | 女儿 | |||||||
丁诗诗 | 女儿 | |||||||
13 | 张美龄 | 2 | 张美龄 | 本人 |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 从2022年5月13日 至2022年5月19日 |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该户籍人数共6人;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本人在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陈埭镇湖中村北片440号有工商登记单位一家,单位性质为个体工商户,单位名称为晋江市陈埭镇张美龄鞋业商行。 |
张欣柔 | 女儿 | |||||||
14 | 郑志川 | 5 | 郑志川 | 本人 |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 从2022年5月23日 至2022年5月29日 |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无;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母亲董秀来已达到退休年龄未领取养老金;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
程亚杰 | 配偶 | |||||||
董秀来 | 母亲 | |||||||
郑炜峰 | 女儿 | |||||||
郑铭滢 | 儿子 | |||||||
15 | 杨金华 | 2 | 杨金华 | 本人 |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 从2022年5月19日 至2022年5月25日 |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该户籍人数共5人;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
纪冬颖 | 女儿 | |||||||
16 | 林金英 | 1 | 林金英 | 本人 |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 从2022年5月19日 至2022年5月25日 |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该户籍人数共2人,林金英婚姻关系不符;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
17 | 柯丽君 | 2 | 柯丽君 | 本人 |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 从2022年5月19日 至2022年5月25日 |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 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该户籍人数共7人;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本人在晋江市创杰服装织造有限公司缴纳社保,理论对应工资为22800元;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本人在晋江市英林镇锦江村新兴北路13号有工商登记单位一家,单位性质为个体工商户,单位名称为 晋江市英林镇水伊堂化妆品店。 |
洪明浩 | 儿子 | |||||||
18 | 张碧丽 | 2 | 张碧丽 | 本人 |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 从2022年5月18日 至2022年5月24日 |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 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张碧丽婚姻关系不符;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本人有一辆东风牌非营运的闽C61AD6小型汽车;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本人在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陈埭镇高坑村东大街66号有工商登记单位一家,单位性质为个体工商户,单位名称为晋江市陈埭镇碧丽服装店。 |
张支鑫 | 儿子 | |||||||
19 | 王仲赐 | 4 | 王仲赐 | 本人 |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 从2022年6月7日 至2022年6月13日 |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无;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本人及其配偶已达到退休年龄未领取养老金;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注:该申请家庭中王清如、王文雅是我市2022年7月低保对象) |
王清如 | 配偶 | |||||||
王文罕 | 儿子 | |||||||
王文雅 | 女儿 | |||||||
20 | 叶小平 | 4 | 叶小平 | 本人 |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 从2022年6月16日 至2022年6月22日 |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无;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申请人配偶苏玉金有一辆名邦牌非营运的闽C50RJ2普通摩托车;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申请人配偶苏玉金在晋江市德凯贸易有限公司缴纳社保,理论对应工资为38808元;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
苏玉金 | 配偶 | |||||||
叶璟宣 | 儿子 | |||||||
叶璟泽 | 儿子 | |||||||
21 | 李福安 | 3 | 李福安 | 本人 |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 从2022年6月23日 至2022年6月29日 |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无;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
穆再英 | 配偶 | |||||||
李清松 | 儿子 | |||||||
22 | 李碧莲 | 2 | 李碧莲 | 本人 |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 从2022年6月23日 至2022年6月29日 |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 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户籍地址不相符,该户籍人数共8人;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本人有一辆神鹰牌非营运的闽C30ZR7普通二轮摩托车;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
李鸿铭 | 儿子 | |||||||
23 | 李智勇 | 5 | 李智勇 | 本人 |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 从2022年6月24日 至2022年6月30日 |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无;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申请人儿子李炳亮有一辆大众牌非营运的闽C6YB70车辆;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申申请人儿子李炳亮在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池店镇池店村凤南区666-6有工商登记单位一家,单位性质为个体工商户,单位名称为晋江市池店镇小亮小吃店。 |
彭善华 | 配偶 | |||||||
李炳亮 | 儿子 | |||||||
缪小艳 | 儿媳 | |||||||
李羽然 | 孙女 | |||||||
24 | 蔡娟 | 1 | 蔡娟 | 本人 |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 从2022年7月5日 至2022年7月11日 |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 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蔡娟婚姻关系不符;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注:该申请家庭中蔡娟是我市2022年7月低保对象) |
25 | 陈志程 | 1 | 陈志程 | 本人 |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 从2022年7月5日 至2022年7月11日 |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该户籍人数共2人,陈志程婚姻关系不符;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本人已达到退休年龄未领取养老金;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
26 | 黄荣生 | 1 | 黄荣生 | 本人 |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 从2022年7月5日 至2022年7月11日 |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无;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注:该申请家庭中黄荣生是我市2022年7月低保对象) |
27 | 黄诗龙 | 3 | 黄诗龙 | 本人 |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 从2022年7月5日 至2022年7月11日 |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该户籍人数共4人,许燕妮不在同户籍;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本人有一辆东风牌闽C911CL小型汽车,申请人配偶许燕妮有一辆气派牌闽C929ZN普通二轮摩托车;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申请人配偶许燕妮在福建省晋江人力资本有限公司缴纳社保,理论对应工资为36000元;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本人在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安海镇桐林村五里32号有工商登记单位一家,单位性质为公司,单位名称为晋江市黄诗龙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许燕妮 | 配偶 | |||||||
黄书棋 | 儿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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