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住建局-2020年9月保障房申请家庭复核信息
来源:晋江市住建局 时间:2020-10-12 19:08 浏览量:
     
    晋江市住建局-2020年9月保障房申请家庭复核信息
    序号 申请人 家庭人口 家庭成员 与申请人关系 街道初审意见 街道公示时间 房产复审 民政部门汇总
    1 钟海娇 3 钟海娇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0年7月13日
    至2020年7月19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请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无;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施中侨 女儿
    施中元 儿子
    2 李云祥 1 李云祥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0年7月16日
    至2020年7月22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请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该户籍人数共2人;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本人李云祥在晋江市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社保缴费专户缴纳社保,理论对应工资38808;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3 李春芳 5 李春芳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0年7月20日
    至2020年7月26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请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无;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母亲陈淑卿已达到退休年龄,但无领取退休金;申请人女儿李燕玲在泉州寰球鞋服有限公司缴纳社保,理论对应工资36756;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陈淑卿 母亲
    陈秀娥 配偶
    李燕玲 女儿
    李燕茹 女儿
    4 蔡猛超 4 蔡猛超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0年7月28日
    至2020年8月3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请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无;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申请人配偶黄丽芬有一辆雅迪牌非运营的闽C06RX6普通摩托车,一辆飞鹰牌非运营的闽C92RF5普通摩托车;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申请人蔡猛超已达到退休年龄但无领取养老金,申请人配偶黄丽芬已达到退休年龄但无领取养老金,申请人儿子蔡圣德在百胜餐饮(福州)有限公司肯德基三明徐碧餐厅缴纳社保,理论对应工资情况30120;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黄丽芬 配偶
    蔡圣德 儿子
    蔡圣辉扬 儿子
    5 林明霞 3 林明霞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0年7月29日
    至2020年8月4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请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该户籍人数共11人,户籍地址不详细;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林明霞本人有一辆?爱玛牌非运营的闽闽CM5085轻便摩托车;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林明霞 儿子
    李俊颖 女儿
    6 丁美华 1 丁美华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0年7月16日
    至2020年7月22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请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该户籍人数共3人;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7 丁乌恋 2 丁乌恋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0年8月4日
    至2020年8月10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请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该户籍人数共4人,丁乌恋婚姻关系不符,王贻钦不在同户籍;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王贻钦 孙子
    8 王素英 2 王素英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0年8月4日
    至2020年8月10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请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该户籍人数共8人,王素英婚姻关系不符;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申请人王素英在福建南丁格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缴纳社保,理论对应工资情况24000;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张睿 女儿
    9 徐惠勤 2 徐惠勤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0年8月4日
    至2020年8月10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请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徐惠勤、林项英婚姻关系不符;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申请人徐惠勤有一辆?豪爵牌非运营的闽C357RG普通摩托车;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林项英 母亲
    10 王荣聪 3 王荣聪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0年8月4日
    至2020年8月10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请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王荣聪于2020.7.27死亡注销;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本人有一辆王野牌非运营的闽C508ZP普通摩托车;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陈凤姐 配偶
    王培钰 女儿
    11 林炎博 3 林炎博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0年7月27日
    至2020年8月2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请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许银妹户籍地址错误;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申请人儿子林清锋有一辆小刀牌非运营的闽C09RM3普通摩托车;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许银妹 配偶
    林清锋 儿子
    12 林丽玲 1 林丽玲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0年7月27日
    至2020年8月2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请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该户籍人数共5人,林丽玲婚姻关系不符;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13 许乌意 1 许乌意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0年7月27日
    至2020年8月2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请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该户籍人数共6人,婚姻关系不符;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许乌意本人有一辆飞肯牌非运营的闽CN1141轻便摩托车;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14 杨银生 4 杨银生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0年7月27日
    至2020年8月2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请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该户籍人数共5人;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申请人配偶陈宝珠有一辆五羊-本田牌非运营的闽C816ZV普通摩托车;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陈宝珠 配偶
    王秀华 母亲
    杨少芬 女儿
    15 张贤润 3 张贤润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0年7月27日
    至2020年8月2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请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该户籍人数共2人;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张贤润本人有一辆豪爵牌非运营的闽C286ZP普通摩托车;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张世聪 儿子
    黄甘 母亲
    16 林燕燕 1 林燕燕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0年7月27日
    至2020年8月2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请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该户籍人数共6人;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林燕燕本人有一辆金箭牌非运营的闽CM0170轻便摩托车;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17 丁丽娜 1 丁丽娜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0年7月28日
    至2020年8月3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请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该户籍人数共8人,户籍地址不详细;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18 姚秀真 3 姚秀真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0年7月28日
    至2020年8月3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请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该户籍人数共4人;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丁思娴 女儿
    丁汉森 儿子
    19 林明湖 7 林明湖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0年7月29日
    至2020年8月4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请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无;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申请人女儿林雅清有一辆绿源牌非运营的闽C60ZH0普通摩托车;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本人及配偶林玲玲已达到退休年龄但无领取养老金,申请人儿媳许小平在泉州东方手袋厂有限公司缴纳社保,理论对应工资22800;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林玲玲 配偶
    林清云 儿子
    林雅清 女儿
    许小平 儿媳
    林思莹 孙女
    林瑞豪 孙子
    20 王连凤 2 王连凤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0年8月4日
    至2020年8月10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请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该户籍人数共8人,王连凤婚姻关系不符;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王连凤本人有一辆?蒙德王牌非运营的闽C3752A普通摩托车;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杨娉婷 女儿
    21 王美莲 2 王美莲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0年8月4日
    至2020年8月10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请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无;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王美莲本人有一辆豪达牌非运营的闽C329ZZ普通摩托车;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王春抗 儿子
    22 张建设 5 张建设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0年8月5日
    至2020年8月11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请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无;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申请人儿子张谋烟有一辆雅马哈牌非运营的闽C98L69普通摩托车;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本人张建设、妻子洪秀娜、母亲洪荷央已达到退休年龄但无领取养老金,申请人儿子张谋烟在福建省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缴纳社保,理论对应工资74381.88;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洪荷央 母亲
    洪秀娜 配偶
    张谋烟 儿子
    张炳温 儿子
    23 姚丽金 1 姚丽金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0年8月5日
    至2020年8月11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请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该户籍人数共4人;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姚丽金本人在晋江润德商业有限公司缴纳社保,理应对应工资39000;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24 陈义良 4 陈义良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0年8月7日
    至2020年8月13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请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该户籍人数共5人;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陈义良本人有一辆王野牌非运营的闽CN1068轻便摩托车,申请人配偶陈秀妹有一辆保时马牌非运营的闽C83839轻便摩托车;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陈秀妹 配偶
    陈鸿婷 女儿
    谢宇轩 外孙
    25 蔡春兰 2 蔡春兰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0年8月3日
    至2020年8月9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请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该户籍人数共3人,蔡春兰户籍地址错误;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李刚 配偶
    26 施金恋 1 施金恋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0年8月22日
    至2020年8月28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请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该户籍人数共4人,户籍地址不详细;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施金恋本人在晋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缴纳社保,理论对应工资情况24600;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27 丁瑞碧 2 丁瑞碧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0年8月4日
    至2020年8月10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请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该户籍人数共4人;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丁瑞碧本人有一辆豪达牌非运营的闽C288ZP普通摩托车,申请人儿子吴材华有一辆雅迪牌非运营的闽C71RW5普通摩托车;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丁瑞碧本人已到达领取退休年龄,但未领取养老金;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吴材华 儿子
    28 王孙猛 6 王孙猛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0年8月6日
    至2020年8月12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请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无;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申请人儿子王继耀有一辆雅迪牌非运营的闽C81ZB2普通摩托车和一辆非营运的长安牌小型汽车,车牌号为闽CN615T;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母亲吴恋已到达领取退休年龄,但未领取养老金;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王通琴 配偶
    王继耀 儿子
    陈美霞 儿媳
    王佳萱 孙女
    吴恋 母亲
    29 王天温 3 王天温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0年8月6日
    至2020年8月12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请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无;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本人及配偶唐秀花已到达领取退休年龄,但未领取养老金;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唐秀花 配偶
    王宝山 儿子
    30 吴良才 3 吴良才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0年8月7日
    至2020年8月13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请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无;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申请人儿子吴绳龙有一辆豪爵牌非运营的闽C705ZD普通摩托车;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申请人配偶陈美霞在百胜餐饮(福州)有限公司晋江爱乐必胜客餐厅缴纳社保,理应对应工资情况为29964元;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陈美霞 配偶
    吴绳龙 儿子
    31 何留 1 何留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0年8月12日
    至2020年8月18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请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婚姻状况不符;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32 赖子忠 3 赖子忠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0年8月12日
    至2020年8月18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该户籍人数共4人;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庄婉清 配偶
    赖杰彬 儿子
    33 王金锋 4 王金锋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0年8月12日
    至2020年8月18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请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无;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申请人配偶张丽红有一辆小刀牌非运营的闽CM0215轻便摩托车;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税务部门所查询的税务反馈信息为:无;
    5.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张丽红 配偶
    王雯茹 女儿
    王铭泽 儿子
    34 何瑞宣 3 何瑞宣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0年8月12日
    至2020年8月18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无;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何瑞宣本人在晋江市城市管理局缴纳社保,理应对应工资情况为24000元;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李玉雅 配偶
    何棕权 儿子
    35 何清火 2 何清火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0年8月12日
    至2020年8月18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无;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何悦鹏 儿子
    36 赖员目 3 赖员目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0年8月12日
    至2020年8月18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请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该户籍人数共5人;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赖员目本人有一辆豪爵牌非运营的闽C9WF90普通摩托车;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申请人儿子赖志远在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缴纳社保,理论对应工资情况为24000元;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赖淑乳 配偶
    赖志远 儿子
    37 何抗留 2 何抗留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0年8月12日
    至2020年8月18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该户籍人数共3人,何抗留婚姻关系不符;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何抗留本人有一辆爱玛牌非营运的闽C82035轻便摩托车;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何婉瑜 女儿
    38 何革 5 何革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0年8月12日
    至2020年8月18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无;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申请人儿子赖进丁有一辆豪爵牌非运营的闽C213ZQ普通摩托车;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本人何革已到达领取退休年龄,但未领取养老金;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赖进丁 儿子
    吴玉萍 儿媳
    赖晓红 孙女
    赖歆瑜 孙女
    39 吴钦胜 4 吴钦胜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0年8月12日
    至2020年8月18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无;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本人吴钦胜有一辆苏司克牌非运营的闽CDW080普通摩托车,申请人配偶曾延绵有一辆派乐牌非运营的闽CA5201轻便摩托
    车;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曾延绵 配偶
    吴雅琪 女儿
    吴江丰 儿子
    40 姚美玉 1 姚美玉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0年8月12日
    至2020年8月18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该户籍人数共8人,户籍地址不相符,婚姻关系不符;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41 吕明德 4 吕明德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0年8月12日
    至2020年8月18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申请家庭提供户口本材料显示吕远发的准确姓名为吕来发;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本人吕明德及配偶蔡顶好已到达领取退休年龄,但未领取养老金;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蔡顶好 配偶
    吕远来 儿子
    吕远发 儿子
    42 赖秀华 1 赖秀华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0年8月12日
    至2020年8月18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该户籍人数共6人;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43 张国升 5 张国升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0年8月12日
    至2020年8月18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无;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申请人女儿张诗涵在泉州装备制造研究所缴纳社保,理论对应工资情况为20640;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张培新 配偶
    张锦坤 儿子
    张诗涵 女儿
    张诗萍 女儿
    44 施养尝 2 施养尝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0年8月14日
    至2020年8月20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无;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税务部门所查询的税务反馈信息为:无;
    5.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洪金喜 配偶
    45 吴晋金 3 吴晋金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0年8月12日
    至2020年8月18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该户籍人数共2人,张添治已拆户,张添治婚姻状况不符;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本人吴晋金有一辆雅迪牌非运营的闽C09ZQ9普通摩托车;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母亲张添治已到达领取退休年龄,但未领取养老金;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陈丽雅 配偶
    张添治 母亲
    46 赖美玉 1 赖美玉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0年8月12日
    至2020年8月18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该户籍人数共7人;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47 丁明祝 1 丁明祝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0年8月14日
    至2020年8月20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户籍地址不详细;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税务部门所查询的税务反馈信息为:无;
    5.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48 施秀良 3 施秀良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0年8月18日
    至2020年8月24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无;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施少杰 儿子
    施敏金 女儿
    49 翁凰凤 2 翁凰凤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0年8月18日
    至2020年8月24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该户籍人数5人,翁凰凤婚姻关系不符;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本人翁凰凤有一辆雅迪牌非营运的闽C81ZH5普通摩托车;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翁紫嫣 女儿
    50 赖元治 4 赖元治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0年8月18日
    至2020年8月24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无;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黄美春 配偶
    赖阳彬 儿子
    赖凯彬 儿子
    51 吴淑惠 3 吴淑惠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0年8月19日
    至2020年8月25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无;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本人吴淑惠已到达领取退休年龄,但未领取养老金,申请人其他吴虹燕在晋江磁灶仁爱综合门诊部缴纳社保,理论对应工资情况为22800元;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吴贻参 儿子
    吴虹燕 其他
    52 吴锦华 3 吴锦华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0年8月19日
    至2020年8月25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户籍地址不详细;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本人吴锦华有一辆本田牌非运营的闽C42N77普通摩托车;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吴宜丹 女儿
    吴瀚廷 其他
    53 张莉莉 2 张莉莉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0年8月24日
    至2020年8月30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
    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该户籍人数共8人;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本人张莉莉在福建省晋江市飞跃印刷有限公司缴纳社保,理论对应工资情况为22620元;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王冬妮 女儿
    54 吴建华 4 吴建华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0年8月24日
    至2020年8月30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该户籍人数共8人,户籍地址不相符;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本人吴建
    华及配偶徐丽蓉已到达领取退休年龄,但未领取养老金,申请人女儿吴秋红在晋江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缴纳社保,理论对应工资情况为33600元;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徐丽蓉 配偶
    吴振森 儿子
    吴秋红 女儿
    55 蔡丽景 1 蔡丽景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0年8月26日
    至2020年9月1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该户籍人数共2人;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本人蔡丽景已到达领取退休年龄,但未领取养老金;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56 颜玲玲 3 颜玲玲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0年8月27日
    至2020年9月2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陈安妮婚姻关系不符;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本人颜玲玲有一辆五羊-本田牌非营运的闽C926RN普通摩托车;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陈少钦 儿子
    陈安妮 女儿
    57 吴婉茹 2 吴婉茹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0年8月27日
    至2020年9月2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该户籍人数共4人,户籍地址不相符;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吴婉茹本人有一辆五羊牌非营运的闽C1CA92普通摩托车;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吴玉霖 女儿
    58 林章瑶 4 林章瑶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0年9月1日
    至2020年9月7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林章瑶、吴亚理婚姻关系不相符,户籍地址不相符,林佩荣名字与户籍不相符;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申请人配偶吴亚理已到达领取退休年龄,但未领取养老金;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吴亚理 配偶
    吴泉峰 儿子
    林佩荣 女儿
    59 吴振辉 3 吴振辉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0年9月2日
    至2020年9月8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吴振辉、吴培华婚姻关系不符;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申请人配偶吴培华有一辆非营运的闽C2261A普通摩托车;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吴培华 配偶
    吴怡兰 女儿
    60 吴宜必 4 吴宜必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0年9月7日
    至2020年9月13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无;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本人吴宜必有一辆豪门牌非营运的闽C33RN0普通摩托车;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本人吴宜必及其配偶陈幼治已达到退休年龄但无领取养老金,申请人女儿吴兰兰在晋江市书传鞋材科技有限公司缴纳社保,理论对应工资22620;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陈幼治 配偶
    吴霜凉 女儿
    吴兰兰 女儿
    61 丁建枝 3 丁建枝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0年9月2日
    至2020年9月8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无;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本人丁建枝有一辆铃木牌非营运的闽C5QZ61普通摩托车,申请人配偶许燕燕有一辆豪爵牌非营运的闽C15SG1普通摩托车;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许燕燕 配偶
    丁梓霖 儿子
    62 张良波 4 张良波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0年9月2日
    至2020年9月8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无;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申请人儿子张德发有一辆别克牌非营运的闽C7FV27小型汽车;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本人张良波已达到退休年龄但无领取养老金;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庄秋燕 配偶
    张德发 儿子
    张德军 儿子
    63 姚秀宽 2 姚秀宽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0年9月2日
    至2020年9月8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该户籍人数共3人,姚秀宽婚姻关系不符;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陈瑶 女儿
    64 赖玉花 3 赖玉花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0年9月2日
    至2020年9月8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无;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本人赖玉花有一辆豪爵-SUZUKI牌非营运的闽C40T98普通摩托车;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申请人女儿庄思雅在福建省晋江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缴纳社保,理论对应工资40320;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庄思源 儿子
    庄思雅 女儿
    65 陈娜娜 1 陈娜娜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0年9月2日
    至2020年9月8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
    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该户籍人数共7人;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66 叶奕明 2 叶奕明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0年9月2日
    至2020年9月8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
    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
    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该户籍人数共3人;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申请人儿子叶狄秋在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缴纳社保,理论对应工资24000;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叶狄秋 儿子
    67 陈佩清 2 陈佩清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0年9月2日
    至2020年9月8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
    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该户籍人数共4人,陈佩清婚姻关系不符;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李瑜玲 女儿
    68 潘加强 5 潘加强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0年9月2日
    至2020年9月8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
    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无;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李波兰 配偶
    叶锦鹏 儿子
    潘 玉霞 其他
    潘亚利 其他
    69 李珊娜 4 李珊娜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0年9月2日
    至2020年9月8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无;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申请人父亲李盘洋、母亲李美云已达到退休年龄但无领取养老金;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李盘洋 父亲
    李美云 母亲
    李庭兰 其他
    70 张木水 3 张木水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0年9月2日
    至2020年9月8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
    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非晋江户籍无法核实;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本人张木水有一辆帝豪牌非营运的闽C4MW18普通摩托车,申请人配偶林丽水有一辆金箭牌非营运的闽C20RT0普通摩托车;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本人张木水为晋江市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社保缴费专户,理论对应工资情况为37200;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林丽水 配偶
    张玲娜 女儿
    71 谢武文 5 谢武文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0年9月2日
    至2020年9月8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
    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非晋江户籍无法核实;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母亲王清招已达到退休年龄但无领取养老金;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谢巧燕 配偶
    王清招 母亲
    谢亦佳 女儿
    谢寅楷 儿子
    72 钟翰卿 4 钟翰卿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0年9月2日
    至2020年9月8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
    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该户籍人数共3人,赖兰兰非晋江户籍无法核实;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申请人配偶赖兰兰在晋江润德商业有限公司迎宾路分公司缴纳社保,理论对应工资情况为43800;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赖兰兰 配偶
    钟怡苗 女儿
    钟鹏 儿子
    73 赖做仔 2 赖做仔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0年9月4日
    至2020年9月10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
    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赖做仔婚姻关系不符;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无;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王江波 儿子
    74 张莉娜 3 张莉娜 本人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2020年9月7日
    至2020年9月13日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经公安、人社、工商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
    下情况:
    1.公安部门所查询的户籍反馈信息为:与申报情况不相符,经公安人口系统核实,该户籍人数共5人;
    2.公安部门所查询的车辆反馈信息为:无;
    3.人社部门所查询的人社反馈信息为:申请人本人张莉娜在晋江市益医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缴纳社保,理论对应工资情况为21600元;
    4.工商部门所查询的工商反馈信息为:无。
    张梓瑶 女儿
    张梓潼 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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